“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2018年3月8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出处】
出自胡适《独立评论》第7号(1932年致毕业生)
原文: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释义】
功绩事业的成功,并不是一个人取得的。所有的成功和努力,都不会白白付出的。
【启悟】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
树立正确政绩观,通过积极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对待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修为原则,秉持“功在当代,利在后世”的为政之道,将显功与潜功统一起来,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领导干部要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要想得透,看得淡。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决不能为了所谓的“政绩”,一件事还没落实,又要朝令夕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广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执 笔:宝鹿尔其其格
来源:北疆理论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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