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18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2月27日至28日在京举行,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什么是现役士兵衔级制度?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现役士兵衔级制度(士兵衔级制度将有调整)

什么是现役士兵衔级制度

据新华社2月18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2月27日至28日在京举行。

值得关注的是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其中包括:审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其实草案的审议,倒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最新的《兵役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军士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和“2011”版兵役法相比,2021年版关于分级服役制度的修改,只是将以往的“士官”改为了军士

这条议程信息就意味着,如果《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提交审议且通过的话,新的士兵军衔等级将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士官”称谓也将就此统一改写。

说起士兵军衔制度的发展历程,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

自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其中军士长军衔授予经过军队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

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

1999年,根据我国兵役制度的变化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我军修改了士兵军衔条例,以适应我军义务兵服役期缩短,士官数量增加的形势。修改后的士兵军衔:

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2009年,再次修改了士兵军衔等级:志愿兵役制士兵: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2022年,新的现役士兵衔级制度即将登上历史舞台,对此你有哪些期待呢?!

来源:新华社、全国人大、中国民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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