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影响一些盲目扩张的企业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定位,一方面受制于资金流的紧张,一方面也考验着企业自身的发展方向。几个月前海底捞宣布关闭多家门店后,网红奶茶茶颜悦色也步入了关店的行列。关店对于一家企业而言这是很正常的,但大规模的关店则会面临员工的就业安置问题。
最近,茶颜悦色因员工薪资问题被曝光,有新闻媒体指出,目前茶颜悦色高层给出的临时性解决方案为:
然后所有网友都惊呆了。那么忙碌的网红奶茶店小伙伴们工资居然只有这点?
相对于一线奶茶品牌喜茶、奈雪等,茶颜悦色的价格适中也算不上亲民,而在工资构成上贴着最低工资标准走,这么看有些吝啬了。
热心网友测算到,按照湖南省目前的最低工资来算,1700/167=10.11元,低于法定的湖南省第四档小时工资12.5元,这么做不违法吗?
在这里,笔者需要指出《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两种形式,后者做了专节的规定在第五章第三节,因此这两种用工形式可以适用不同的薪资计算方式。
换而言之,全日制用工的时薪可以比非全日制用工的时薪低。
另一方面,由于非全日制用工下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根据规定只需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其标准高于全日制用工是可以被接受的。
这就意味着实际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全日制用工要高于非全日制用工,所以就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通过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来充当全日制用工来用人。
这样做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实际暗藏风险。
倘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已与用人单位形成全日制用工的形式,那么用人单位将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无需签订合同,无需缴纳社保,这样一来双倍工资的赔偿以及社保的补缴便会再所难免,此外还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另外,茶颜悦色给予未出工的员工发放基本工资1700元亦是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超过一个月仍未能安排工作岗位、仍无法提供劳动的员工,茶颜悦色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么做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这属于企业因经营性调整造成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依据情况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或第四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那么,这样来说,现在茶颜悦色的做法完全合法了吗?
非也。
根据网上曝光出的消息,目前茶颜悦色还有9元/小时一档的计薪方式。这种方式显然低于了法定工资标准,而且还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此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要求补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最后,网上还曝光出茶颜悦色有劳动者工作时长达到300小时。倘若查证属实,这已属于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便岗位系服务员,适用综合工时制,但也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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