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拥有更多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龙应台
读书是一场“旅行”吗?关键在于“看过了”,还是“看了什么”。很多人看过很多书,就像走过很多地方——我去过北京,北京有故宫,故宫里有皇帝,然后呢…….我看过《西方美学史》、《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我看过《史记》、《红楼梦》…我看过费孝通《乡土中国》、余秋雨《文化苦旅》…有的我连作者都记不清了,更别说讲了什么,但是有笔记证明,我确实读过了,仅此而已。
读书不应囫囵吞枣,对于有价值的书籍,如同遇见一个美妙的姑娘,不花点心血,如何抱得美人归。一本好书,不读三遍,不知其味,不做笔记,不明其精粹所在,附庸风雅罢了。三年久旱的土壤,三日滴水未沾的壮汉,仅一场春雨、一只馒头,怎能解渴除饥。蜻蜓点水般的读书方式在脑子连痕迹都不会留下,但海量阅读,可以养成一种习惯,习惯成爱、成自然。在浩瀚书海里遨游,还要狂沙淘金。我们的记忆都是有规律的,总是喜欢选取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记下来,不断重复的东西也会深刻在头脑里。
所以,读过的书再拿过来多读一遍,收获一定斐然。
我们不提倡多看电视,因为成型的影像会影响自己的判断和想象。比如描写林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陈晓旭“病如西子”的形象,那是千篇一律的。让一个没有看过电视剧的人来描述,他心目中的黛玉就会有无限可能。
所以,读书过程中,还要勇于想象。我们的看到的才是活色生香的东西。“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眼前马上一幅山水画就出来了。你看,远山含黛,白云出岫,松如泼墨,静水流深。春日美色争奇斗艳,红的像火,白的像雪,粉的像霞。那里独有一座小亭,母亲怀抱婴儿向远处眺望,春来江水碧波荡漾,打鱼的丈夫正在卖力地收网,换回的钱来去买一只拨浪鼓讨孩子欢喜。一只梅花鹿呆呆地望着前面,雀儿忽然惊飞,扰了它的清净,兀自跑开了…..
学习《祝福》时,我总想象着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去模仿她的愁眉苦脸、喋喋不休;学过冰心先生的《小桔灯》,我回家去抠出桔子的肉来,非要母亲翻遍箱子底找来不大不小的一块蜡烛,动手做起小桔灯。所以,我们能够印象深刻的东西,一定是你为之做过了什么的。读,从来不是付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那么,我们读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汲取营养,是为了更好地写作。读书多的人言谈举止是不寻常的,这里的不寻常并不代表着炫耀或者卖弄,一张嘴就知道了火箭上天的原理,或者咿咿呀呀、成语堆砌、引经据典、矫揉造作。书中知识潜移默化,常常润物细无声。和这样的人交谈,会觉得舒服、在理,同样一件事情,即使对方所持相反的意见,都可能让自己哑口无言,反而称赞。
有朋友问我,你是不是读了很多书?不是的。母亲读书年代因为迷恋小说上课不听讲,偷偷在桌洞里看,她害怕我沉迷于此,对我看的书严格把关,长篇是禁止的,以致我养成习惯,不喜读长篇。高中老师要求我们必看的中外名著大多都是长篇,我常常味如嚼蜡,强迫自己看下去。到了大学,因为专业的原因,重新拾起来,也会一目十行,只取大意。幼时的阅读习惯可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成年后,我有几个阅读习惯——言情武侠不读,快餐小说不买,好词好句必记,整理分类必用。小学时我描写雪花是“翩翩起舞的玉蝶”,中学写散文喜欢用一句“失手打碎了江山”,都是学来的。
眼见年近不惑,心浮气躁,难得静心思考,去图书馆也是借一些侦探悬疑小说,过过眼瘾。所以,写作的数量和质量明显下滑。在我清寒的学生时代,课不多的时候,基本都是在阅读,每次去图书馆还书再借书的时候,成就感满满。从书中不但学得知识,还能获得启发。看《明朝十六帝》写一篇《刺马》的小说,看《文艺理论》写一篇《为纯文学写挽歌》的杂文等等,在曲阜三年写论文近6万字,小说散文近20万字。不读书,就不能开阔心胸,如同一叶障目,只能闭门造车;而不能有效读书,只能是浪费了好资源,和刷刷朋友圈的功效差不多吧,看个热闹。
所以,读书不仅是一种修行养生,还应该学以致用。简单来说,读书就好像吃饭,先选取自己喜欢吃的或者有营养的,在咀嚼中享受美味。在这个过程中,大脑、胃、肠等等都在做着不懈的努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知不觉的,我们面润如玉,身体强壮有力,才有饱满的情绪迎接每天的生活。
你不知道她的威力,她却在日日夜夜改变着你。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深浅,为所得之深浅耳。
所以,读书精不在“读”,在“学”。表层去学她的组词造句,框架结构,里层学她的行文风格,思想大意。在阅读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进行二次创造,为已所用。有一次我问孩子:
为什么王二小明知道有牺牲的危险,还要给鬼子带路?
她说,为了救更多的老百姓。
我说,我们今天的好日子来的不容易,是有很多像王二小这样的英雄用生命换来的。
她说,他才13岁。
过完年,我让她写一篇日记。她在最后写到:我最喜欢过的就是中国的新年。我爱你,祖国。
(以上都是自己粗略的想法,若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