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的三种方法(个人信息个人隐私)(1)

因这些概念都涉及个人,信息、隐私、数据之间到底存在哪些区别与联系就容易引起疑问,如果不加以区分,混淆使用则显得概念不清。今天我们收集一些资料研究下,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案例,便于透彻理解咱们法律的博大精深。

01

个人信息

信息是指音讯、消息、通讯系统传输处理的对象,泛指人类社会传播的一切内容。人通过获得、识别自然界和社会的不同信息来区别不同事物,得以认识和改造世界。在一切通讯和控制系统中,信息是一种普遍联系的形式。文字、图形、图像、声音、影视和动画等本身不是信息,而文字、图形、图像、声音、影视和动画等承载的内容才是信息。信息是指运动变化的客观事物所蕴含的内容,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属性。

《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 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

《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也将“个人信息”冠以“依法保护”的字样。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例较多,多以刑事立案处理,毕竟侵犯个人信息达到一定的量级不仅危害的是很多个人的安全,还是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形规定较为清晰,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根据公安部公布的十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四起与”暗网“有关,因售卖的个人信息数量庞大,引起公安部门的重点打击。

02

个人数据

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可以是连续的值,比如声音、图像,称为模拟数据。也可以是离散的,如符号、文字,称为数字数据。在计算机系统中,数据以二进制信息单元0,1的形式表示,各种字母、数字符号的组合、语音、图形、图像等统称为数据。

我国《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中将大数据定义为:“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2016年1月的报告“Big Data–A Tool for Inclusion or Exclusion Understanding the Issues”中的大数据定义:“大数据是经过对海量数据的处理技术,该处理技术包括收集、汇编与整合、挖掘与分析、使用,而生成的有价值的数据”。

涉及数据的案件分数据安全案件、数据控制权案件、数据爬虫案件、cookie案件等等类型。今天我们举例“大数据杀熟”案例,最近报道较多,此前因用户无法证明平台具有“大数据杀熟”行为而被驳回起诉的多,但最近风向反转,携程大数据杀熟案例被报道出来,获得媒体广泛关注。携程案件,法院认为携程APP作为中介平台对标的实际价值有如实报告义务,其未如实报告,携程向原告承诺钻石贵宾享有优惠价,却无价格监管措施,向原告展现了一个溢价100%的失实价格,未践行承诺,而且携程在处理原告投诉时告知原告无法退全部差价的理由,经调查也与事实不符,存在欺骗,故认定携程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欺骗行为,支持原告退一赔三。

03

个人隐私

隐私,顾名思义,隐蔽、不公开的私事。在汉语中,“隐”字的主要含义是隐避、隐藏,《荀子·王制》:“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引申为不公开之意。“私”字的主要含义是个人的、自己的,秘密、不公开。《诗·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可见,隐私即指个人的不愿公开的私事或秘密。

隐私的概念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私事,即所谓“私”;二是本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者受他人干涉,即所谓“隐”。隐私包含三种形态:一是私人活动,它指相对于公共事务、群体事务而言的,以具体的、有形的形式表现于外界的隐私,且以特定个人为活动的主体,如朋友往来、社会交往、夫妻生活、两性关系等;二是个人信息,它指个人不愿公开的情报、资料、数据等,如健康状况、财产状况、历史污点等;三是个人领域,即私人空间,如个人居所、身体的隐密部位、日记内容、通信电话等。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侵犯个人隐私的案件多以民事形式处理,个人向法院起诉主张侵权。比如著名的庞理鹏诉趣拿公司、东航案件,庞理鹏的行程隐私信息被泄露造成了他的损失,要求这两家公司赔偿。此案为个人信息涉及的隐私权侵权典型案件,最终二审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04

区别与联系

个人信息、个人数据、个人隐私均因根据相关特征可识别为个人,均与个人有关。结合我们以上定义和案例,区别也较为明显,三者相辅相成构成个人权益保护塔。

数据是信息的表现形式和载体,可以是符号、文字、数字、语音、图像、视频等。数据和信息是不可分离的,数据是信息的表达,信息是数据的内涵。数据本身没有意义,数据只有对实体行为产生影响时才成为信息。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关乎个人的信息和数据均有可能为隐私,但隐私不一定以信息、数据形式表现。

国晖数据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致力于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实务的研究,主要业务范围为:

1、常年法律顾问;

2、专项数据合规顾问;

3、数据专项行政听证、行政争议解决;

4、互联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民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

5、个人信息处理合规评估、维权;

6、数据合规及个人信息保护基础知识法律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