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整治计划的44.5%

电梯安全谁是主体责任(维保单位互相找茬)(1)

同安区此次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已检查电梯使用单位68家次。

文/图 本报记者 卢漳华

通讯员 余雪燕

谢雪仙

小电梯关系大民生。日前,记者从同安区了解到,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该区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该区从4月11日召开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以来,短短一个月,就又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各行业主管、业务主管和属地监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织牢织密电梯安全监管网络,形成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格局。截至目前,已检查电梯使用单位68家次,完成整治计划的38.2%,检查电梯229台,完成整治计划的44.5%。

据了解,同安区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一直紧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积极以党政联席会或局务会的形式对电梯专项整治进行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本行业内电梯专项检查、宣传活动,各镇街充分发挥镇街安监站等监管力量开展电梯摸底排查等工作。

下一步,同安区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密织监管网,着力推动实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电梯维保质量水平双提升,破解老旧电梯评估改造难题和“三无电梯”监管难题的目标。

密织监管网 压力层层传导

“一天巡查多少次”“电梯关人怎么办”“有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日前,记者来到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三分局,只听会客室里一声声铿锵有力的询问让对面的人羞得抬不起头。原来,这是质监三分局正在约谈因电梯问题被群众多次投诉的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两家公司所服务的小区去年多次发生电梯关人事件,接到群众投诉之后,质监三分局立刻组织专家到现场实地检查,发现该小区电梯确实存在开门速度过快、电梯门晃动明显、五方通话不能使用等问题,并且物业公司未按《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电梯故障记录和统计工作,未按“一机一档”建立内容符合要求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甚至没有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等。

质监三分局约谈了两家企业,开具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在谈话过程中,质监三分局还发现不少“隐情”。由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信任物业公司与维保单位,电梯维修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无法更换零部件,才使得电梯问题频发。对此,质监三分局也立刻向小区所在街道通报了情况,请街道相关人员出面协调。这也是同安区充分发挥镇街、村居作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三个必须”要求的一个具体实例。

相互“找茬” 漏洞一览无余

为了守护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同安区在电梯安全监管上还“折腾”出了不少新花样。

上月底,同安区在东海学院组织了一场实地观摩,邀请同安辖区内使用电梯的学校的电梯管理负责人到场分享经验,以典型引路的方式带动各行各业提高提升电梯管理水平。

“好的管理有时比维护更重要。”相关工作人员举了个例子,同安工业集中区曾有15台“三无电梯”。该栋大楼入驻了数十家企业,部分企业不爱护公共财产,搬运货物时常常暴力载入电梯,导致电梯经常损坏。若是物业在企业暴力对待电梯时,能够及时制止,不仅能大大减少损失,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此外,同安区还计划邀请电梯维保单位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以企业互查的方式“在鸡蛋里面挑骨头”。

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维保单位互查“一举三得”。电梯维保单位本就是竞争关系,由他们互相检查,可以说是一种“找茬”。在这种“找茬”的氛围里,电梯维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会全部暴露出来。对于维保单位自身来说,相互“找茬”的过程,也是互相交流学习的过程,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提高发展。对同安区而言,这也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缓解了专家紧缺的问题。

截至目前,同安区已全部约谈了在辖区承接维保业务的69家维保单位负责人,并检查电梯使用单位68家次,检查电梯229台,发现电梯日常巡查记录不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未按实际情况建立、档案记录不齐全等问题120余处,整改9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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