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边万莉 每经编辑: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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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头支票是想开就能开的吗?答案当然不是。为有效防范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发生,中国人民银行在近日发布了关于优化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为保护支票持票人合法权益,维护支票流通秩序,规范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提高执法效能,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含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综合治理。
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通知要求,加强空头支票违规行为源头治理,包括强化客户资信审查、合理确定出售支票凭证数量、加强空头支票事中管理、加强对客户进行支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银行对空头支票退票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情况。当空头支票出票人存在以下六类情况之一的,银行应记录相关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并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具体情形如下:
1、出票人拒不接受银行的核实和协调、明确表示拒付票款,或者未及时支付票款且未取得收款人书面谅解的。
2、在银行退票后,出票人虽及时支付票款或者取得收款人书面谅解,但最近12个月内在本银行签发空头支票超过3次的。
3、银行预留印鉴与支票印鉴不符,经银行协调后10个工作日内仍拒不付款的,或者未就延迟付款等取得收款人谅解的。
4、银行退票后,出票人及时支付票款,但收款人仍明确提出异议的。
5、出票人之前存在拒不履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或者不接受、不反馈相关法律文书等其他违规情形的。
6.出票人存在恶意签发空头支票等严重违规行为的。
值得一提的是,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知明确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将空头支票出票人无法联系、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分中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分中心)导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多家公司签发空头支票被央行处罚
事实上,近期有不少公司因签发空头支票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1000元到50万元罚款。如2019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北京安达众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宣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弘信启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博学天下(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分别罚款18740.68元、500000元、1000元、5000元,违法行为类型均为签发空头支票;2019年5月8日,北京九州风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签发空头支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罚款51000元;
央行此次发布的通知也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收到银行上报的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信息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得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减轻处罚、免除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银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做好空头支票综合治理工作。
此外,银行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相关管理责任的,或者不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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