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化名)向《晓东有话说》节目反映,

他在常州一小区购买了一个建筑面积

达到29.7平方米的“大车位”,

原本是想给两台小车置个“家”,

却被物业告知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车。

双方产生分歧,

王先生甚至还报了警,

表示要把物业诉至法院……

王先生所在小区的产权车位建筑面积都是29.7平方米,但是他的车位有些与众不同。物业只在车头位置施画了停车线,车位斜后方是地下室的拐角,并未画线。当车辆停放在车位上后,拐角处被完全挡死,挤一挤可以再停一辆车。

物业发现王先生同时停放两辆车后表示,车位后方空间属于公共区域,这处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另一辆车进出都得按临时停车需要交费。

王先生认为自己车位的建筑面积达到29.7平方米,斜后方空间应该也是自己的,而且同时停放两辆车不影响其他车位的停车及行人的出行。

那么,一个车位是否能停两辆车呢?一起来听听法院和律师怎么说。

案例一:一个车位并排停两辆车,业主败诉

上海市民严某于2015年在闵行某小区购买了房屋和一个地下车位的产权,该车位长约6米,宽约5.3米,建筑层高2.2米,建筑面积为44.46平方米。由于当初协议里并没有明确只能停一辆车,所以严某在这个车位里并列停放两辆轿车。然而,严某的停车方式遭到物业的制止。随即严某将物业诉至法院。

一个业主买了一个车位停了两辆车(只买了一个车位)(1)

一审法院认为,如果原告严某想并列停放两辆车,车头部分会占用到一部分停车库公共通道的面积,造成其它车位停放的困难和安全隐患。而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约定,对严某的上述行为予以规制及管理并无不当,未侵害其所有权,故对严某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严某上诉后,最终,上海市一中院二审驳回严某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两辆车都停在了车位里,业主胜诉

顺德的黄女士在小区高价购买一个大车位,将一辆奔驰和一辆飞度同时停入车位,并且都没有超出停车线。物业通知说,为了消除消防隐患,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车。无奈之下,黄女士将物业和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停止限制其车辆出入小区等行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女士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使用权,本案中,黄女士在不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题下,可以停放车辆。判决物业公司不得限制黄女士车辆正常出入,一审后物业公司不服,上诉佛山中院。

一个业主买了一个车位停了两辆车(只买了一个车位)(2)

一个业主买了一个车位停了两辆车(只买了一个车位)(3)

佛山中院认为,物业公司未能提供黄女士一个车位停放两辆车对他人造成影响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足法律后果。最终,佛山中院维持原判。

一个业主买了一个车位停了两辆车(只买了一个车位)(4)

律师: 应以车位地面划线范围为限来停车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赛表示,按照《物权法》,业主对所购买车位有合法使用的权利。业主正常使用这个车位,没有侵犯其他人的权益或公共权益,物业不应该阻挠业主使用。

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有时候我们买的车位,权属证明文件上的面积很大,划线部分的面积又比较小。这时候我们依据不动产权证的面积还是划线部分的面积来停呢?

还是应该以车位地面划线范围来停车

因为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车位面积包括车位专属部分与公摊部分面积,小区业主在使用产权车位时应以车位地面划线范围为限来停车。物业应该根据实际使用面积明确施画停车线。

已有案例告诉我们,

怎样才可以“一位停两车”,

一切以是否侵犯其他人的权益

或公共权益为准。

来源: 江苏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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