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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一般都需要什么条件(申请低保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低保一般都需要什么条件

本人于2020年5月1日低保取消后返贫,现是否可继续办理低保?

经调查,王先生,69岁,听力三级残疾,无劳动能力,系陈仓区阳平镇某村村民,家庭户籍人口6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妻子67岁,肢体三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儿子44岁,身体健康,汉中打工,月收入3000元。儿媳37岁,在宝鸡打零工。家在阳平镇某村自建120平方米房子一栋,儿子2016年在宝鸡某小区购买72平方米二手房一套。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民发〔2020〕48号)等文件规定,对该家庭收入进行了核算,扣除必要的生活成本后,家庭2020年人均收入为7341元,且当年没有符合刚性支出扣减的项目,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农村低保标准,不能享受低保待遇。若今后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可根据相关政策按程序向阳平镇申请有关社会救助。

请问盲人如何申请低保?

经与郭先生电话联系,本人不愿接受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也不愿提供过多的家庭信息,只是想再了解一下低保政策。据了解,郭先生虽为一级视力残疾,但儿子买有挖掘机,儿媳是保洁员,家庭收入稳定。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民发〔2020〕48号)等文件规定,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代理人以家庭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提交相关材料。也可通过“宝鸡民政”微信公众号“e救助”在线进行自助申请。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符合政策规定,经镇(街)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后,就能享受低保。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或者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可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将其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这里的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重大疾病且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工作人员就低保相关政策向郭先生电话作了讲解。

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是什么?社区是否有权利在不经过业主同意下在小区内私自改造呢?社区领导是否有权利随意更换小区负责人呢?

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黄女士,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在镇街或物业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和居委会一样都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存在隶属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是聘用与受聘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有决定委托或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某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小区居民对于改造事项进行民主协商,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在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可由社区代管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社区可根据居民小区、楼、院、门、栋等居民居住状况和居民自治需要设立若干个居民小组。楼栋长、单元长、居民小组长由本小组居民推选产生。如果居民群众发现社区工作人员存在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或吃拿卡要的现象,可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反映。

(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