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书法创作时,非常在意所选诗词中重复字出现的频率。一般来说,一个字在一首诗词中出现2次还可忍受,倘若出现3次及以上,一般来说再好的诗词我们也会舍弃不用。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增加了艺术表现的难度和效果。

有些书法家遴选诗词时,喜欢带有“中”“神”“帝”“舞”“耳”“辉”“沸”等字的诗词,其原因就在于这些字的最后一笔是竖画,书写时就可以根据需要将竖画拉长,从而起到使画面活泼的效果,增加艺术表现力。

故而,现代的书法家在进行书法创作时,常常从艺术表现效果去选择诗词,而不是从诗词的内容来选择(命题创作除外)。在这里,形式是第一位的,内容次之。

我们看古代书法家的作品,就算是应酬之作,书写的也往往是自己喜爱的诗词。内容居第一位,而形式退居其次。这就是古今书法家思维上的不同之处之一。

下面介绍的这件书法作品,是明代宋广书写的草书诗轴,内容为李白《月下独酌四首》之二。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醉中趣,勿谓醒者传。

在这首诗中,“酒”字竟然出现了6次,对于诗仙李白来讲,他是想强调自己对于酒的喜爱程度。但是,对于书法家宋广来说,书写这样的诗,陡然增加了艺术表现的难度。想必宋广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既然他知难而上,可见他对于这首诗的喜爱程度。或许宋广自己也是一个喜酒善饮之人。

书法作品写错了一个字如何改正(一个字在书法作品中出现6次)(1)

宋广书 纵87厘米,横33.6厘米

对于宋广其人,书史记载的只有寥寥数语:宋广,字昌裔,河南南阳人,一作唐县(今河南沁阳)人。“四宋”之一,善画,亦善草书,宗张旭、怀素。

纵观宋广的这件作品,虽然一个“酒”字重复了6次,但给人的感觉却看不到这6个“酒”字孤立的存在,而是融入到了作品之中,其原因就在于他对部分的“酒”字进行了夸张变形。乍一看似乎变成了其它的字,但仔细看又是“酒”字,这是一件很巧妙的处理手段,或者称之为艺术表现手法。

具体来看,第一个和第二个“酒”字,进行了重复处理,避开了重复书写。如下图。

书法作品写错了一个字如何改正(一个字在书法作品中出现6次)(2)

第三个“酒”字的书写如下图:

书法作品写错了一个字如何改正(一个字在书法作品中出现6次)(3)

这样的写法非常花哨,但却免俗。

我们再看看第四个“酒”字的处理方法:

书法作品写错了一个字如何改正(一个字在书法作品中出现6次)(4)

这个“酒”字的处理方法如同第一个“酒”字,中规中矩。

再欣赏一下第五个“酒”字的写法:

书法作品写错了一个字如何改正(一个字在书法作品中出现6次)(5)

这个“酒”字的处理方法有点像第三个,进行了变形,这种写法显得异常大胆,在其他书法家的书法作品当中,这种写法是罕见的。

第六个酒字也是采用了重复处理的手法,但与第一和第二个“酒”字的处理方式有些不同,第五、第六个“酒”字的重复是采用词组的方式进行的,具体来说就是“爱酒”这个词重复一遍,并在书写上进行变化,如下图。

书法作品写错了一个字如何改正(一个字在书法作品中出现6次)(6)

这件作品的款署“昌裔为彦中书”,采取了行书的写法,并且一行3个字,显得与正文有些格格不入。很明显,宋广在书写这件作品时,显得非常理性,我甚至怀疑他书写了不止一遍。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传。”

这是一首写酒的诗,作者也喜酒,但从作品中我们却闻不到任何的“酒”气,也许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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