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几月组织对学生社团的年审(关于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纳新的通知)(1)

关于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纳新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校园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对广大学生在知识、技能、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培养和塑造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促进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各学生组织纳新活动,特通知如下:

学校在几月组织对学生社团的年审(关于校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纳新的通知)(2)

一、纳新时间

1、9月19日(12:00-20:00):

校团委直属部门(组织部、宣传部)、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广播台、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勤工助学中心、校养正讲堂办公室、校东方之声艺术团。

2、9月20日(12:00-20:00):

各学生社团。

二、纳新地点

食堂与活动中心中间主干道

三、各组织简介

1、团委组织部

黑龙江东方学院团委组织部以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为核心任务,指导各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团干部培养计划;组织落实校部两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负责团员发展、团籍注册、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团的组织工作;制定团委评优体系和政策,组织团委系统评优表彰和“推优”工作;指导、检查各学部日常时政宣讲活动和组织生活记录;制定和组织落实学生干部配备、选拔、培养和考核制度;组织校级“青马工程”培训;协助完成二课堂学分认定、校级学生组织理论学习、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

2、团委宣传部

黑龙江东方学院团委宣传部承担着“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职能,是理论学习、舆论宣传、新闻报道、平台运营、媒体联络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负责研究和制作团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措施和方法;负责对团学系统网络宣传教育阵地的指导、规范和管理,安排团员青年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各项专题调研,研究掌握全校团员思想状况,组织团员开展理论学习;结合重大节日、时间节点、国内外时事,通过各种校内宣传途径和指导基层团组织活动,开展主题教育;负责建设与维护院团委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推进青年之声工作。

3、校学生会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我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机构,是我院“一心双环”团建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院学生会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始终秉承“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围绕引领青年成长、繁荣校园文化、维护同学权益、加强学生交流、学生组织自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院学生会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纪检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外联部、礼仪队等9个部门。

4、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对全院所有社团进行统一管理、服务和监督,是积极引导我院学生社团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校级学生组织,是我院“一心双环”团建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与广大社团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和各学生社团的交流平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促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重要阵地。

除主席团以外,校社团联合会下设办公室、网络部、宣传部、实践部等4个部门。

5、校广播台

黑龙江东方学院广播台成立于2000年,伴随着不断创新和发展,一个个有着自我特色、能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的精品栏目逐渐成长起来。现在的广播台已成为我院重要的宣传媒介之一。

广播台下设办公室、播音部、采编部、技术部、宣传部等5个部门,现有13档栏目,包括周播(录播)、日播(直播)两种播音形式,主要负责国内外时事播报、学院重要会议精神宣传、校园内外新鲜资讯的传递,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是同学们了解时事和校园资讯最主要、最直接的宣传媒介,也是爱好播音、主持的同学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

6、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黑龙江东方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5年12月,志愿服务于广大师生,奉献爱心于社会,是隶属于黑龙江东方学院团委的校级学生组织。协会从成立至今,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立足本校,为全校师生服务,面向社会,为弱势群体服务,无私的将爱心献给需要帮助的人,在爱校荣校、社区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敬老爱老、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方面卓有成效,为推动全省志愿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次获得全国及省市荣誉和团中央志愿服务立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被多家省市媒体采访报道。

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等2个日常工作部门,校园社区项目部、健康环保项目部、文化科普项目部等3个项目部。

7、校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7月,是在校党委学工部(学务处)领导下的独立开展公寓管理工作的学生组织。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立足于“创建安全、文明、温馨家园”。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协助公寓管理员开展安全及卫生检查、组织开展寝室文化活动,开展楼内夜间安全巡视,积极帮助同学解决有关住宿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公寓的积极作用。

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网络部、舍务部等4个部门。

8、校勤工助学中心

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是隶属于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务处的校级学生组织之一,协助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的学生组织。中心以“以勤养德,以工长技,以助修身,以学明志”为宗旨,以助学育人为工作目标,本着“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精神,为东方学子开拓广泛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也为校园文化建设做着积极贡献。

大学生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积极对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不断在校外开拓勤工助学岗位,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竭力为广大同学提供和搭建一个走向社会、展示自我、提高能力的平台。

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三个部门:办公室、网宣部、拓展部。

9、校东方之声艺术团

东方之声艺术团成立于2009年9月,是我院学务处直属、大学生艺术指导教研室指导的艺术类学生组织。艺术团常年聘请省内艺术专业的专家、教师来校为团员授课,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为艺术团专用排练教室。艺术团自成立至今,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了学生的艺术素养及专业层次,在省市级、国家级的艺术专业比赛中屡获佳绩。

艺术团现设有合唱、民舞、街舞、军乐、民乐、流行乐、语言小组、声乐小组等专业分团。

10、校养正讲堂办公室

养正讲堂管理办公室由校学务处领导,负责活动中心养正讲堂、308报告厅的资源整合和日常管理、使用,专业运作规范管理,保障学校和各学部举办的各种晚会、庆典活动、会议和各类仪式等顺利进行。在保证校内使用的基础上,适度拓展市场,对外开展会务服务,提高效益。

养正讲堂管理办公室以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和技术业务水平为目标,下设办公室、宣传、舞台、视频、追光、灯光、音控等7个部门,各部门协同合作,保证各项活动的平稳进行。

四、纳新要求

1、各学生组织要严格遵照纳新时间和地点安排,在纳新期间,一律禁止进入学生教室、寝室进行宣传活动。

2、各学生组织纳新时,展示内容应突出自身文化特色,现场播放音像以不影响周边教室及宿舍为宜(上课期间禁止使用高音扩音器),并注意用电安全,保持纳新区域的卫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务处 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会

2017年9月12日

文字来源:黑龙江东方学院官网

编辑:李春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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