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经费能发放取暖补贴吗(地方公卫补助款)(1)

刚刚,中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小则几百上千,多达百万千万的补助资金,到了基层面临层层“拦截”,难以发挥原本的作用,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腐败”现象触目惊心!

公卫经费能发放取暖补贴吗(地方公卫补助款)(2)

具体内容如下: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2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卫健局党组(含疾控中心、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健康产业园)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1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同时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不够,次数偏少。卫健局党支部2018年度开展学习《谈治国理政》(二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只安排2次集中学习。

  整改情况:2019年9-12月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将开展主题教育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安排表》,班子个人制定了“主题教育个人学习教育计划”,并重点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学习纲要》等。主题教育期间,共举办12次集体学习,7次专题研讨班学习,知识测试1场。进一步加强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面对困难,主动破解、攻坚克难的意识不强

  问题一:卫健局推进全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缓慢,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要求,我区规划2018年底设置143个一体化村卫生所,截至2019年8月份,共完成25所,完成率仅17.5%,且其中9所(东庄7所、埭头1所、平海1所)开通医保定点,覆盖率36%,发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底我区已完成一体化标准用房建设的有35所,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今年3月份出台《秀屿区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在年底完成所有原规划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基础设备双达标,目前各村卫生所正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运行经费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组成,统一打包给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统一发放人员薪酬待遇,但因区财政资金紧张,各项经费均无法及时拨付到位,因此目前一体化村卫生所仅实现硬件达标,无法实行“七统一”管理,待财政经费能够及时到位后,将立即实行“七统一”管理。

  问题二:健康产业园:(1)招商引资成效不理想。①2019年6月27日,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要求药械网确保2019年底完成“新增入驻平台民营医疗机构1000家、新增平台交易额50亿元、实现税收5亿元”的目标。截至2019年9月,新增入驻平台民营医疗机构100家,新增平台交易额38.9亿元,实现税收约1000万元,离要求还有很大差距。②2019年限上商贸企业年度净增任务数9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年度净增任务数10家,截至巡察时,完成任务均为零。(2)项目建设进度滞后。①“重中之重”项目宏宝药械物流园,原计划今年第二季度完成项目一期施工并投入使用,但截至巡察时,一期厂房还在进行室外管网施工,仍未投入使用。②百寿康养老院原计划第三季度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截至巡察时,才完成桩基工程施工,正在地下室工程施工。

  整改情况:1.健康产业园依托已成立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加大招商引资对接力度,帮助药械网积极拓展市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达成更多的交易额。积极与税务局沟通,争取在发票申领监管等服务方面给予支持,经沟通,2019年9月份区税务局允许入驻药械网的企业在提供合同、银行收款凭证等佐证材料的前提下领取发票。2019年全年,药械网平台完成新增入驻民营医院1138家,新增交易额55.4亿,平台累计实现税收5.1亿元;对接区财政局,及时拨付已拖欠的纳税奖励金,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加强与企业沟通,尽力消除增值税核查事件负面影响,增强企业经营信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招引高质量的企业入驻园区。2.督促建设单位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方案,穿插施工,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宏宝药械物流园于2019年1月4日办理项目一期2#、3#厂房规划变更,目前一期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百寿康养老院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6层)建设,正在砌体工程施工,预计2020年10月份投入使用。

  问题三:疾控中心:2018年市卫计委《转发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制定创建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开展创建工作。但截至巡察时,实施方案仍未制定。

  整改情况:已起草《秀屿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但因1月中旬,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方案尚未提交区政府审定印发;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得到控制,拟于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提交区政府审定印发。

  问题四:红十字会:没有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且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六进”活动不到位,截至巡察时,还没有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开展。

  整改情况:区红十字会重新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于1月份及“58红十字博爱周”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并分发应急救护宣传单。今年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暂时还未开展“六进”现场授课活动,根据2020年“六进”活动计划,将于下半年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活动。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较大差距。

  问题一:卫健局:①我区在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督导考核中不合格,在一县四区中排名最后,被市卫健委罚款约50万元。②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19年9月12日,应到位2254.51万元,仅到位336.83万元,到位率14.94%。③区医管办职责履行不到位,未按照《关于成立秀屿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落实“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我区公立医疗机构运营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加强日常监管,提出改进措施,向区医管委报告”的职责。2016年8月成立以来,从未召开过医管办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也从未向区医管委报告。

  整改情况:1.认真制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指标任务,明确项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项目宣传和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督导,强化绩效考核及结果应用,2019年度市级基本公共卫生督导考核合格。2.区卫健局已经多次与区财政协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事宜,但因区财政困难,目前尚未能拨付到位。3.区卫健局将进一步落实医管办职能,牵头研究公立医院管理各项工作思路、相关文件起草工作,需要医管委研究决定的事项及时报区医管委研究,按规定向区医管委汇报工作情况。

  问题二:疾控中心: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只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仪器配备不足,专业检验人员缺乏,与规定的县区级实验室检测能力要求相差较远,无法满足我区相关公共卫生监督的要求。②对疫苗短缺的风险认识不足,因各卫生院狂犬病疫苗等二类疫苗回款不及时(截至2019年8月,全区共拖欠疾控疫苗款约637.22万元),导致疫苗断供,群众反映强烈。巡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后,疾控中心即知即改,协调相关部门紧急拨款200万元采购疫苗,满足群众的迫切需要。

  整改情况:1.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一是积极招聘检验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巡察后,于2019年11月新入编1名检验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了中心检验检测人员;二是申请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用于改扩建区疾控中心实验楼,预计筹集资金2500万元,建设约2500㎡实验楼,并按国家县级实验室标准配备检验检测设备,目前项目选址已基本确定,并委托秀屿区医院筹建综合实验室。2.二类疫苗款问题,通过积极向疫苗使用单位催讨所欠疫苗款,并协调区财政及时下拨相关工作经费(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给疫苗使用单位,截止5月13日,已回款363.276,剩余273.944万元,二类疫苗基本能够及时回款,疫苗供应基本能够已得到保障。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问题一:存在照抄照搬现象。红十字会:2016年12月1日和2017年12月1日意识形态综合分析会、2016年12月5日和2017年9月5日形势政策学习会的会议记录完全雷同。2017年6月8日,意识形态综合分析会学习主题为“学习高校意识形态工作”;2016年和2017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方案》基本雷同,且2016年方案中还有“以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为阵地” 的表述。疾控中心:2017年12月30日和2018年6月7日区意识形态检查情况通报完全雷同。

  整改情况:1.区红十字会认真梳理往年意识形态材料并按要求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及分析研判报告报送格式;2.区疾控中心已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分析研判报告,严格报告把关审核。

  问题二:未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述职等材料中。①卫健局:2018年度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报告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除吴国顺、欧金美、吴金发外,其余人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②计生协会:陈国华2016-2018年度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③健康产业园:2018年度余海潮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1.卫健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2019年度的述职报告和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区计生协会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督促各领导班子成员端正述职、对照检查态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2019年,在科级个人述职报告中,陈国华同志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3.健康产业园制订《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制度》。修改完善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2019年已按照规范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

  问题三:红十字会、疾控中心、计生协会、健康产业园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或分析研判报告报送格式不正确。

  整改情况:红十字会、疾控中心、计生协会、健康产业园已按要求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及分析研判报告报送格式。

  问题四:卫健局、疾控中心、计生协会、健康产业园公共宣传载体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疾控中心、计生协会、健康产业园制定完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制度,按照初审、复审等程序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并及时更新维护。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相应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进行宣传,对过时的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宣传内容的正确导向性、时效性、准确性,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推进内容、形式、手段创新,营造有利于促进我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5.扶贫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一:卫健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率未达到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的100%,截至2019年9月份,尚有5人未能完成签约。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对笏石镇来垞村、松林村,埭头石塔村的家庭医生团队负责人,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埭头镇中心卫生院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加强与镇村沟通联系,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 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要求,摸清底数,进一步做实签约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全部签约到位。

  问题二:扶贫入户落实不到位。卫健局:比对出差审批、考勤、入户时间,曾国行、吴琛、王青晴等人今年第三季度实际没有到南日入户帮扶,但扶贫手册却有填写。计生协会:祁晓强2018年仅入户2次;陈文华、郑山2018年度脱贫计划未填写完整。健康产业园:严方明、郭天泉等人2018-2019年度脱贫计划未填写。疾控中心:陈尾莺、胡智强、翁剑斌均存在贫困户没有签名、2018-2019年度脱贫计划未填写,2018-2019脱贫帮扶次数不足。红十字会:吴金发、蔡月叶2018年度第四季度没有帮扶记录。

  整改情况:1.给予曾国行、吴琛、王青晴诫勉谈话,要求全局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按照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到挂钩户走访帮扶,规范填写扶贫手册,确保扶贫对象不返贫。组织人员对所有扶贫表册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做好表册日常跟踪管理,确保表册规范完整。2.区计生协会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祁晓强为单位扶贫工作经办人员,日常进村入户均由该同志组织进行,其挂钩扶贫3户;2018年单位共组织入户联系帮扶13次,因该同志未能及时将入户情况填入表册,致使1户2018年扶贫手册缺少第三、第四季度相关记录,造成入户偏少的印象,对此计生协会对祁晓强进行批评教育,并立行对所有扶贫表册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做好表册日常跟踪管理,现干部扶贫表册规范完整,并要求全体扶贫挂钩干部坚持做到每月至少一次进村入户实地与帮扶对象开展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生产生活状况。2020春节期间,区计生协会挂钩干部全面走访西徐村扶贫对象,并为每户贫困户送去食用油等生活物资,帮扶工作稳步有序。3.健康产业园对严方明、郭天泉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学习精准扶贫相关知识,已督促全体干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扶贫记录本,完善扶贫档案。4.区疾控中心贫困户挂钩干部进一步加强扶贫力度,深入贫困户家庭,进一步了解贫困户家庭收入、生活保障、就业就医等问题,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并补充填写2018-2019年度脱贫计划补足2019年度帮扶次数,完善制定2020年度脱贫计划和帮扶规划。5.区红十字会扎实扶贫工作,继续走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将帮扶记录补充完整。

  6.卫生执法工作亟待加强。(1)卫生监督执法成效较差,立案数和监督覆盖率排名全市靠后。上半年执法案件数量仅为1件,排名全市后三名,监督覆盖率仅为3.17%,排名全市最后一名。(2)未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如2018年12月12日进行公共卫生许可现场审查及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只有4名无执法证的临时工参与,无卫生监督员带队;2018年5月至7月,卫生监督检查登记表、现场督导记录单均只有一人签字。(3)行政处罚卷宗部分材料不全。如2017年“林青劈非医师行医案”虽已移送秀屿公安分局,但卷宗中未见案件移送相关材料。(4)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临时兼任,现从事卫生监督执法7人,在编2人(只有1人有执法证),其余5人为抽调人员或编外人员。(5)罚没物保管混乱。未建立罚没物管理制度,未规范登记,未设专用场所保管,现场物品混杂堆放,部分药品箱子潮湿发霉,医疗器械生锈。

  整改情况:1.经2019年下半年落实,全年办结查处案件13件,与上一年同比增长116.67 %,监督覆盖率58.91%(含北岸、湄州数据),双随机完成率97.89%。2.至2020年2月起,所有到场执法工作,包括抽检、核实举报、卫生许可现场勘察,均有卫生监督员参与行动,保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3.2017年《林青劈非医师行医案》移送过程在福建省刑罚接信息平台上完成,已按要求整理补齐移送相关纸质材料。4.2018年福建省卫生监督员的平均水平为每万人配备0.35名,以此计算,我区需要配备编制26人,鉴于当前处于执法队伍处于机构改革期间,编制人事冻结,我局将去年招录的两名参公人员全部调剂到卫生监督所,同时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我局向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新聘6名卫生监督员(局本级2名、人口计生执法队3名、妇幼所1名),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5名,平时兼任行政执法工作。5.委托区卫生监督所拟定罚没物保管管理制度,由卫生监督所指定专人管理,清理已结案需依法处置的罚没物品和器材,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列入明年的处理计划,申请明年财政预算,罚没保管场所建设亦拟列入明年财政预算。

  7.医疗机构许可审批流程不规范、把关不严格。(1)审签不规范。在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医疗机构许可卷宗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主管领导意见”放空未签字、执业审查审批流程表“审定”栏无人审定、“审定”栏非本人手写签名且审定意见存在代写的现象、没有医疗机构现场考察、考核表等不规范问题。(2)把关不严格。部分不符合最低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如2018年8月获得执业许可的爱牙口腔门诊部只有医生2人,护士4人,2017年12月获得执业许可的如意口腔门诊部只有医生2人、护士3人均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规定“口腔门诊部医生和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的最低标准,且如意口腔门诊部注册时提供的执业医师前后不一致,获得许可后林海兵、张小青医师也未变更执业地点或办理多点执业,存在挂证情况;有3件准予许可件提交清单不齐全,未提供医师或护士的执业证书。

  整改情况:1.关于审签不规范问题,“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主管领导意见”放空未签字”,是源由2018年全市放管服专项巡察指出存在分管领导签字属于“体外循环”问题后整改,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人直接在执业审查审批流程表“审定”栏审签;“执业审查审批流程表“审定”栏无人审定、“审定”栏非本人手写签名且审定意见存在代写的现象”,是因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工伤请假3个月,回岗后未及时补签,现按档案管理要求,整改完毕,今后严格落实AB岗制度,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不在岗时,由分管副局长审签,及时办结。部分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没有医疗机构现场考察、考核表是因为卫生院年度校验是根据上年度医院评价情况进行审核,所以没有场考察(考核)表。2.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文件要求,人员:一是至少有2名口腔科医师,其中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二是医生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爱牙口腔门诊部及如意口腔门诊部符合标准。3.关于如意口腔门诊部注册时提供的执业医师前后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如意口腔门诊部注册后并未立即对外营业,待2018年3月正式营业时,林海兵、张小青已经离职,目前,该门诊部注册有5名口腔类执业医师,1名口腔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基本标准。4.2018年市放管服专项巡察以后,要求落实精减申请材料,对能在本系统中查询,或电子证照中核验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窗口受理审查时,在查验卫生技术专业名册能核验到的执业信息,不再要求提供医师或护士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区卫健局今后对核验到的执业信息打印出来,放入卷宗。

  8.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不规范。巡察发现东庄镇卫生院棉签、一次性手套等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各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尚在建设中。

  整改情况:1.2018年区卫计局对东庄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处分了工作人员后,东庄镇卫生院已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和投入,医务人员已能够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制度措施。但未能考虑到卫生院地处农村,农村居民垃圾分类管理意识不强,卫生院工作人员将加强引导和劝阻,同时对混有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全部按医疗废物处置,避免环境污染。2.2019年以来,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卫生院累计投入近200万元,增置、改造医疗废水处置设备,当前已全部投入运行。

  9.对各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督促指导不够。2018年以来,卫健局开展了5次督查,指出了签约履约服务及随访记录未规范录入信息系统、部分医疗机构未制定团队考核方案等问题,截至巡察时,相关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1.对于每次督查均有发现签约服务及随访记录不规范问题,经电话核实和核对纸质材料发现均为录入错误,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因家庭医生签约系统记录需人工录入,且工作量较大,录入时会出现差错,因此督查时发现的问题均有要求各医疗机构举一发三,做好自查自纠,在今后工作中要把好录入关,减少出现类似问题。2.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家庭医生团队考核方案,及时兑现团队签约服务费,现已全部落实到位。3.对在家签工作中存在责任心不强,问题整改不力的东峤镇卫生院班子进行调整。

  10.村医队伍建设薄弱。个别镇如东庄镇有8个村长期没有村医,空缺率达33.3%。个别卫生院如东峤镇卫生院对村医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量化考评方案,但却没有应用,不利于促进村医履职。

  整改情况:1.东庄镇积极向社会引进人才,补充乡村医生队伍,2019年已引进3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注册为乡村医生,同时推进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医疗资源,部分“空白村”由邻近村覆盖,解决乡村医生队伍薄弱的问题。2.对东峤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完善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各项乡村医生补助。

  11.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工程款拨付不规范。疾控中心室内改造装修工程(合同价114001元)未按照约定收取10%履约保证金,未经结算审核就拨付余款,且没有预留质保金。(2)合同不规范。妇幼保健所一层修缮及屋面防水保温工程、疾控中心办公楼修缮工程合同均未约定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且疾控中心办公楼修缮工程未预留质保金。健康产业园2018年土地丈量评估、青山路改造市政工程(给水)结算审核合同签约时间放空。

  整改情况:1.区疾控中心已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按规范开展工程预算、招标、施工、结算等流程,对于原有工程未经结算就拨付余款问题,重新聘请福建省远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对室内装修改造工程进行重新结算,经结算审核,工程造价与原造价相同,无多拨付款,无收回相关工程款,目前已整改到位;对于合同不规范、未约定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工程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投标时,施工方向本单位提交3000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现场用信封封存,一直存放在单位保险柜中,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才返还给施工方,主要是当时单位无法出具履约保证金正式发票,因此在工程材料中无相关材料证明。对疾控中心财务审核人员方秀霞进行诫勉谈话,对办公室主任胡智强和分管领导翁剑斌进行批评教育,对主要领导林光辉提醒谈话,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2.区妇幼保健所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业务学习,规范建设管理。3.健康产业园对经办人蔡进勇进行提醒谈话,并已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要求,已逐一排查合同签订文本,并补齐合同签约时间。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1)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如巡察走访发现疾控中心没有在公示栏内张贴巡察公告。(2)主体责任清单不够细化,如健康产业园未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清单,照搬上级。(3)卫健局对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抓早抓小力度不够,主动运用“四种形态”极少,近三年有4名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计生协会2016、2017年连续两年未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及相关廉政教育。

  整改情况:1.因为疾控中心以为在主管部门卫健局统一公告后,无需在单位公告栏再次张贴巡察公告,对于巡察工作,疾控中心在巡察开始前、巡察时及巡察后,多次在中心会议上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巡察工作内容。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有关公开公示公告内容,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2.健康产业园已按照区委的通知要求,结合健康产业园工作实际,已重新修改《健康产业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3.卫健局将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完善谈话制度,主动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制止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4.区计生协会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及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并深化廉政纪律学习教育,督促每名干部完成日常学习。2019年,区计生协会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学习6次,先后学习了《中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相关材料。同时,在每个节假日来临前,均开展典型案例警醒警示教育,督促各干部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加强风险忧患意识,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2.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疾控中心:(1)2016年违规发放5名临时工防疫津贴合计10098元。(2)发放林光辉、翁建斌、胡建盛、胡智强、林伟贤2014年度、2015年度优秀考核奖金合计5600元。

  整改情况:1.区疾控中心已全部追回违规发放5名临时工防疫津贴10098元。2.区疾控中心已全部追回2014、2015年度优秀考核奖金5600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且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3.对疾控中心财务审核人员方秀霞和分管领导翁剑斌进行批评教育,对主要领导林光辉进行提醒谈话。

  3.“四风”问题较多。(1)卫健局干部到南日挂钩村防汛抗台期间未驻村,而是住酒店,2017年、2018年共支出住宿费11856元。(2)卫健局干部林晓丹2017年12月4日至15日在市委党校培训,期间每天报销差旅补贴,多领取610元。(3)妇幼保健所干部沈丽君2018年9月为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对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领取劳务费800元。(4)计生协会驾驶员林玉水4月、8月-12月均无加油明细,毛海清10月-11月均无加油明细,但基本每月都报销出车补贴,分别报销2790元、1020元,不符合常理。(5)东庄卫生院刘福来停薪留职任村医, 2017年起未按约定自行缴纳五险二金合计76143元,经巡察组指出后,刘福来补交了该款项。

  整改情况:1.区卫健局进一步完善制度,严肃挂钩村防汛抗台工作纪律,要求驻村干部在警报未解除前在挂钩村协助防汛抗台,不得私自离开。2.区卫健局已收回林晓丹多报销的差旅费610元,给予局会计任佳熙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财务费用报销审核。3.区妇幼保健所已收回沈丽君报销的劳务费800元。4.经核查,区计生协会驾驶员林玉水同志2016年3月28日被抽调东峤镇前海围垦筹备指挥部工作,4月份,不使用单位油卡加油;林玉水2016年8月-12月每月均有加油,加油卡对账单显示在该段时间内共计加油15次;毛海青10月-11月每月均有加油,加油卡对账单显示在该段时间内共计加油11次。后因临近车改,两张油卡尚有余额,故不再进行充值,不再打印加油明细单。区计生协会将进一步强化财务审核报批工作,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落实出差下乡审批制度,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5.东庄卫生院已于2019年9月20日巡察当天通知刘福来补缴76143元,当即整到位,并重新制定停薪留职下站人员五险二金的缴费期限,规定相关人员每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上半年的五险二金缴纳,12月底前必须完成下半年的五险二金缴纳,同时要求财务及时跟踪催缴。

  4.考勤制度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形同虚设。(1)健康产业园规定上班时间可以拖后半小时,违反相关规定。现场走访还发现郭天泉不在岗,也没有请假。(2)计生协会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无签到时间。(3)红十字会连续三年签到均是满勤,甚至连人员出差在外也签到,明显作假,如2017年5月24日-26日吴金发在泉州培训,仍然每天都有签到。

  整改情况:1.健康产业园办公室已重新制定规范化考勤制度,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2.区计生协会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管理,严肃机关作息纪律。一是进一步完善考勤记录内容,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二是加强请销假审批管理,并做好归档备查;三是将干部考勤情况与绩效管理奖惩挂钩。3.红十字会对主要领导吴金发和经办人蔡月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严格执行《秀屿区红十字会管理制度手册》中考勤制度,坚决矫正纪律松弛行为,实行签到表考勤签到,由专人负责管理考勤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办公室对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检查统计考勤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提出处理意见,将考勤和检查结果与文明奖、年度考核挂钩。

  5.廉政责任谈话走过场。(1)未开展廉政责任谈话。健康产业园2017年、2018年未开展廉政责任谈话。(2)存在照搬照抄。区疾控中心绝大多数干部廉政责任谈话记录逐年照搬照抄。(3)填写不规范。计生协会2018年部分、疾控中心2016-2018年、红十字会2016-2018年、健康产业园2019年廉政谈话记录表中谈话人、记录人、谈话对象等没有签字。(4)谈话走过场。计生协会2017年谈话只是个人表态几句话,敷衍了事。祁晓强2018年谈话中表态遵守已废止的《廉政准则》。红十字会2016-2018年连续三年廉政谈话只有一问一答,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健康产业园结合健康产业园工作实际,制订出台健康产业园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新开展2019年廉政谈话,督促相关责任人补签完善健康产业园2019年廉政谈话记录。2.疾控中心制定廉政责任谈话工作机制,通过必谈、提醒和落实三个环节,即中心主任与每个干部必谈、通过传达学习、微信群、中心全体会议等多形式进行提醒,并促进学习教育、整改落实、履职尽责等情况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廉政谈话谈心的工作效果,督促党员干部严以用权、高效办事,该问题已整改到位。3.区计生协会以提高各党员干部对廉洁从政的思想认识,更好做到防微杜渐,抓细抓早为目标,督促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抓好管辖范围内干部的廉政责任教育,认真完善谈话记录等书面材料,严防走过场、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4.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填写廉政责任谈话内容,不走过程,认真对待,12月已重新谈话一次,按规定要求充实谈话内容。

  6.廉政风险未排查或排查不到位。(1)未排查。健康产业园余海潮未排查廉政风险。疾控中心风险排查没有实现全覆盖,在岗人员23人,2016-2018年仅3人排查。计生协会2016年未开展风险排查,2019年仅1人排查。(2)排查不到位。健康产业园蔡进勇等人未结合岗位实际排查风险点,2017-2019年权力行使廉政风险点均描述为“不正当客商关系”,过于笼统。

  整改情况:1.健康产业园已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对蔡进勇等人要求结合岗位实际,重新排查。2.疾控中心规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系统梳理中心干部职工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对每个岗位及责任人可能存在的实际廉政风险问题逐一排查,并进行公示,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到位。3.区计生协会收到反馈问题后,立行组织全体干部开展2019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重点工作、资金使用等方面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做好及时整改。

  7.未述责述廉。红十字会主要领导2016年以来未进行述责述廉、健康产业园主要领导2016年未述责述廉。

  整改情况:1.红十字会2019年已开展述责述廉报告。2.健康产业园今后将严格按照区委的通知要求,规范开展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有关会议及相关工作。

  8.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多。(1)发放驾驶员安全奖。疾控中心2016年无依据发放驾驶员欧玉林、朱庆锋2015年度安全奖2872元。红十字会2016年无依据发放驾驶员徐丁友安全奖1178元。(2)费用多报销。①健康产业园: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余海潮报销2017年3月2日至4日出差浙江嘉兴,超标准多报销住宿费120元。②疾控中心:2016年3月、2018年10月报销方秀霞继续教育培训费合计430元。③计生协会:2016年8月驾驶员毛海清1264.15元油费一单二报。(3)财务审核不严谨。①2016年10月27日支付网站开发及服务器租用费3万元,无审核人;城南实业2015年12月支付黄智山等人赴宁夏等地差旅费15780元,出差人、审核人及负责人签批不齐全。②城南实业2015年所有报销单据均没有会计审核签字;2017年1月支付制作设计费7984.2元,未审批;2018年10月转账给干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水电费1314.53元。③红十字会2016年驾驶员出车补贴明细表领导未审批。2018年12月报销办公用品、印刷费等共计5477.2元,无清单。(4)健康产业园与城南实业账户混用。2016年以来产业园干部差旅费多次在城南实业报销;2017年产业园的材料费、电磁炉3454.9元在城南实业报销;2016年城南实业印刷费600元在产业园报销。(5)扩大支出范围。产业园、城南实业租用后勤保障设施中搭车支付产业园干部职工宿舍的个人房租及水电费。(6)红十字会加油卡未注销,余额3000元未收回。(7)超限额使用现金。2016年6月现金支付厨具1570元。(8)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东庄卫生院2018年购买投影仪等固定资产4113.9元未登记入账。卫健局一台平板电脑由干部私放家中。

  整改情况:1.区疾控中心已全部追回2016年度发放的驾驶员安全奖2872元,已全部退回2016年3月、2018年10月报销的继续教育培训费430元。对疾控中心财务审核人员方秀霞和分管领导翁剑斌进行批评教育,对主要领导林光辉进行提醒谈话。2.红十字会对经办人蔡月叶进行批评教育,收回安全奖1178元,认真审核凭证,将清单补齐,收回加油卡余额并注销。3.健康产业园一是2019年12月2日已收回多报销费用120元,按每位干部60元收回水电费并存入银行。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规范报销、审核、签批手续,加强现金的管理,今后超过1000元的都采用转帐的方式。三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将财务支出分别归入健康产业园与城南实业公司账户,并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四是对财务审核人员肖翠华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财务审核。4.计生协会经与相关经办人员核实,加油对账单系两张重复,具体报销发票仅一张报一次,不存在一单二报现象。5.东庄卫生院已当即将该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6.区卫健局已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并给予林远航提醒谈话。

  9. 政府采购不规范。(1)采购未询价。疾控中心2016年5月报销疫苗货架4320元、2018年6月报销人体生物监测调查对象早餐费、车费8040元未询价;计生协会2016年9月报销佳能单反相机9432元未询价。(2)询价不规范。计生协会2019年1月采购扶贫对象春节慰问品,询价小组成员少于三人。

  整改情况:1.疾控中心已经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中心制定采购询价领导小组,对采购均需至少有1名领导、2名其他人员共同开展询价后,再开展采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采购不规范的情况。对疾控中心财务审核人员方秀霞和办公室主任胡智强进行提醒谈话。2.计生协会对财务审核人员许益霞进行提醒谈话,并将严格依照《莆田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要求执行,自行采购的做好商品询价,且询价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10.帮扶资金审核不到位。(1)计生协会2019年“金秋助学”全部缺少家庭困难证明,不符合文件要求。部分材料不规范,缺少村级公示图片、申请表日期未填写等。(2)红十字会博爱助学活动,只对博爱助学申请表进行核实,没有进行入户核实,且没有及时更新贫困生库。

  整改情况:1.区计生协会优化生育关怀项目规范审批及资料归档,一是严格按照“生育关怀行动”和《福建省计生协会项目工作操作手册》有关规定执行,做好项目帮扶前期申报资料收集工作;二是建立了分级申报审批程序,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规范“金秋助学”等项目运作;三是对经办人郑山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规范“金秋助学”项目运作。2.红十字会已经更新贫困生库,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办事,2019年无开展博爱助学活动。

  11.监督责任落实还需加强。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驻政协机关纪检组的监督较多依靠信访件,深入挂钩联系单位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较少。

  整改情况: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驻政协机关纪检组除了信访、问题线索办理外,将通过宣传教育、检查督促等方式,多主动与挂钩联系单位及干部沟通联系,主动、靠前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优势。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卫健局党组成立以来大部分重大事项以局务会替代党组会议研究。如2019年7月29日区卫健局局务会议议定支付优生婚检试剂70万元等大额资金使用未上党组会议等。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已经规范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需通过党组研究决定,确实发挥党组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2.组织换届不够严谨。2017年卫健局党支部换届候选人方国成、陈国华、林光辉、林红得票数统计有误。

  整改情况:1.卫健局党支部已重新统计票数并完善统计表;2.卫健局党支部已于2019年12月主题党日上对2017年换届时的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李珍莲、钱树梅、张明华三人进行通报批评。

  3.组织纪律不严肃。卫健局违规任命健康产业园干部黄春海为管委会主任。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撤销黄春海管委会主任职务;健康产业园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支部学习氛围不浓。2017年度健康产业园临时党支部书记、2018年卫健局党支部书记未上党课。卫健局党支部学习活动内容形式较单一,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1.区卫健局已严格落实日常“三会一课”制度,2019年已按期开展每季度党课。2019年10月31日,由党支部书记吴国顺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丰富日常党员学习形式,2019年通过观看教育影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党日活动,采取多形式结合,增加学习中的趣味性,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2.健康产业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活动,严格按照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上党课,2018年已上党课2次,2019年已上党课4次。

  5.发展党员力度有待提高。卫健局2014年至今只发展2名党员,健康产业园、计生协会和红十字会近四年未发展党员,疾控中心甚至八年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1.卫健局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并将非党员干部全部纳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通过学习教育,激发非党员干部的入党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向党组织靠拢,2019年已有两名预备党员转正。 2.健康产业园程铁英同志已发展为积极分子。3.区计生协会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并将非党员干部全部纳入“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通过学习教育,激发非党员干部的入党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4.帮助红十字会一名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5.疾控中心通过集中学习、全体会议等多渠道,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鼓励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中心积极发挥党员身先士卒、冲锋在前的先锋模范作用,吸引年轻干部入党,目前已有1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材料。

  6.组织生活会不严肃。2018年度,健康产业园个别党员之间评议比较简单,曾黎辉和黄春海互评意见是:“加强服务、业务学习”。

  整改情况:健康产业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指导,2019年更加严肃的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评议。

  7.选人用人不规范。(1)卫健局人员分工还是依据2017年的文件,至今未按岗位变动更新,造成职责不清。(2)外借人员手续不符合规定。如卫健局林甚谦2017以来的借调手续均未经区委组织部批准。

  整改情况:1.区卫健局已经重新调整领导和干部分工,印发《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莆秀卫健党组〔2019〕6号)和《关于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莆秀卫健党组〔2019〕7号)。2.区卫健局已经协调区人大办按照程序办理林甚谦的借调手续,区委组织部已于2020年1月2日发出《关于借调林甚谦同志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担任驾驶员的通知》(莆秀委组干调函〔2020〕02号)。

  8.工作纪实不规范。(1)出勤情况与纪实不符。如卫健局林伟贤等、健康产业园肖翠华等、疾控中心林益钦等、计生协会祁晓强等人出勤表与工作纪实表不符。(2)评鉴不规范。①2017年以来卫健局、疾控中心领导的评语由干部自评打印。②健康产业园干部评鉴不合规定的较多,如2017年4月一般干部8人,评为“优秀”5人。③疾控中心领导个别月份未评鉴,红十字会领导对干部未评鉴。

  整改情况:1.根据区委办、区府办2019年11月11日的《通知》,为减轻干部负担,已经停止报送“周工作纪实表”。2.区卫健局、健康产业园、疾控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有效的干部工作评价机制。

  9.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内会议由非党员黄桂香和韦鹏记录。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存在参会人员未签名且未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的情况。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已经进一步规范党内会议制度,党内会议由党员杨骘宇同志进行纪录,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由参会人员签名,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

  10.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照搬照抄。2017、2018年卫健局领导陈国富、蔡开国、魏文英、李祖开、方国成述职报告连续两年内容照搬照抄,其中李祖开仅改动标题和年份,方国成连年份都没有改动。

  整改情况:1.区卫健局针对述职报告连续两年内容照搬照抄情况,要求陈国富、蔡开国、魏文英、李祖开、方国成对2017、2018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整改,并报送相关部门存档。2.该问题已经移交区纪委进一步核查,待结果出来后根据核查情况问责。

  11.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卫健局7、8、9月份党员的党费收缴无公示,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无预告。计生协会政务公开栏未公开任何与其业务有关的内容,不利于群众监督。

  整改情况:1.区卫健局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现已每月按时对党费进行公示,每月召开支委会后及时公布主题党日活动预告。2.区计生协会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设立公示举报电话,收集群众反馈意见。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区委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一:前轮巡察发现卫计局考勤存在问题,此次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在。①卫生监督所存在考勤代打卡问题。②卫健局2019年2月至6月陈国富、蔡开国、方国成未参与考勤。

  整改情况:1.关于卫生监督所存在考勤代打卡问题,区卫健局已经立即组织核查,对存在考勤代打卡行为的吴琛、林金光、王永展、曾国行、蔡立腾、吴伟东等6名在岗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他们今后严格遵守各项考勤规定,如再出现类似情况将从严从重处理。2.区卫健局已经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要求局领导干部按照区政府相关考勤规定参与考勤,其中方国成已于2019年7月开始参加考勤签到,陈国富、蔡开国于2020年1月开始参加考勤签到。3.区卫健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对考勤弄虚作假、工作期间无故不在岗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应用到绩效奖金发放、评先评优中。4.该问题已经移交区纪委进一步核查,待结果出来后根据核查情况问责。

  问题二:前轮巡察指出了村卫生所公共卫生经费占镇卫生院经费比例偏低问题,至今问题依然存在,全部在20%以下,有的甚至不到4%。

  整改情况:1.村卫生所公共卫生经费占镇卫生院经费比例偏低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截止目前,区财政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只拨付到第一季度,卫生院人员工资拨付到今年2月份。二是我区村医较少,村医老龄化,导致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难以全面完成,特别是信息化系统,部分本应由村医承担的项目还是须由镇卫生院安排人员来完成。2.下一步区卫健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工作:一是继续协调区财政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解除基层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快做好村卫生一体化建设工作,改善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施,逐步实现村卫生所一体化全覆盖。引进年轻医学专业人员加入村医队伍,提升村级服务能力。三是督促卫生院加强村医管理和培训,将村卫生所能承担的工作量下移到村级,组织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的督导考核,促进村医更好地提供服务,并按照完成情况及时拨付村级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问题三:前轮巡察指出民主生活会卫计局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存在抄袭现象等问题,但问题依然未整改到位。2017年度陈国华和陈文华材料除个人事项外完全相同;陈国富、陈国华、陈文华、方国成、魏文英、吴金发2018年度的材料与2017年的大部分相同。陈国华2016年度整改一览表里“需整改的问题”放空。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党支部于2019年12月主题党日活动上对对照检查材料存在抄袭及与往年相同的陈国华、陈文华、陈国富、方国成、魏文英、吴金发等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对对照材料的审核,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该问题已经移交区纪委进一步核查,待结果出来后根据核查情况问责。

  问题四:前轮巡察指出廉政责任谈话不规范问题。2017年陈国富、蔡开国、方国成、陈国华、黄智勇,2018年蔡开国、许建新、林锦元、黄智勇的廉政责任谈话仍引用已废止的《廉政准则》。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党支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抓好管辖范围内干部的廉政责任教育并认真完善廉政责任谈话记录等书面材料,严防走过场、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2019年廉政责任谈话已经规范开展。

  问题五:前轮巡察指出聘请临时工较多,借调人员未履行回避制度等问题未整改到位。①卫健局核编56人,在编43人,现抽调下属单位10人,临聘11人,共64人,超过核编人数。②陈某从事人事工作,不符合“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等工作”的规定。

  整改情况:1.卫生计生合并以来区卫健局已经尽量逐年压缩借调人员,其中2015年借调14人,2017年第一轮巡察时借调11人,目前减少到10人。2.2017年第一轮巡察指出区卫健局共聘用临时工18名,数量偏多。2017年以来已经逐步减少编外人员聘用,目前共聘用编外人员9名,其中在公安和法院各有1名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有1名派驻在区社会治理网格化中心集中办公,3名在卫生监督所工作,另外3名在局机关各股室工作。3.2017年区委巡察二组在对我局开始巡察后,反馈“个别班子成员的亲属在借调局里期间,未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任职时需要回避情况’的要求,在其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工作”的问题,我局针对这个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于2017年7月将陈某调整到局疾控股负责爱卫办工作;2018年4月因局人事股负责人拟调往市区工作,为便于局人事工作的开展,我局经研究决定调整陈某到局人事股协助负责医疗机构人事审核、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等工作。2019年11月区委巡察二组反馈“陈某从事人事工作,不符合‘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等工作’的规定”的问题后,我局立即整改,于2019年11月将陈某调整到疾控股协助做好疾控股相关工作,该同志于3月23日起不再借调区卫健局,回原单位上班。

  问题六:前轮巡察发现2016年2月,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未收取履约保证金。2018年8月,办公室修缮及零星工程合同依然未约定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也未收取履约保证金、预留质保金。

  整改情况:由于2018年1月份区政府重新调整区卫健局办公场所,为方便服务来访群众,卫健局经研究决定对办公室进行分隔改造。因为区政府仅给10天左右的时间完成办公室搬迁工作,时间较紧,同时该改造项目工程小,改造内容简单,预算金额仅为13.42万元(最终结算金额12.757万元),卫健局按规定采用自行选择施工单位的方式选择中建凯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改造。由于经办人员韦鹏对工程建设程序不熟悉,造成了合同没有规定履约保证金也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况。该项目建设完成至今未出现问题,没有造成损失,拟对责任人韦鹏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程管理业务水平,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该问题已经移交区纪委进一步核查,待结果出来后根据核查情况问责。

  问题七:超标准列支的临时工工资没有全部追回。前轮巡察发现多列支26600元,但只追回11600元。

  整改情况:2017年整改时除了追回的11600元和陈秋琴、周美金、温丽清、李华荣等4人是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的予以发放的工资未收回外,其余4800元是2017年已辞职职工许一凡的多发工资,2017年整改时我局已经通知她缴回多发工资,但未能缴回。本轮巡察反馈指出多列支临时工工资未全部追回的问题后,我局通过多方联系、沟通,已经说服其缴回多发工资,目前多发的4800元多发工资已经全部收回。

  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一:2018年度区委检查发现卫健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但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在。2019年,陈梦静、杨骘宇、黄颖平未根据岗位实际排查风险点,描述过于简单;叶荣贵的权力行使风险点未排查;吴国强、陈良贤、张明华、钱树梅、许凌云填报日期为空,林剑峰、张明华廉政风险等级为空,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区卫健局已对填写不够规范、描述过于简单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廉政风险重新排查和补充,并在局务公开栏公示。下一步将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的审核,对排查不到位、填写不规范的坚决退回重新排查。

  问题二:2018年区委检查中指出疾控中心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能够成立党支部的没有单独成立党支部。但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在,计生协会、疾控中心、健康产业园没有单独成立党支部。

  整改情况:计生协会、疾控中心、健康产业园现已单独成立党支部。

  问题三:市对区检查指出区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滞留财政局,按上报的整改方案,预计9月底完成项目基础建设,但实际仅完成地下桩基施工,地下室尚在开挖,整改进度迟缓。

  整改情况:区医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由于人防建设、日照影响、建设用地受限、地质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的建设进度。巡察组提出该问题后,区卫健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推进的各项问题,2020年1月15日完成地下室主体验收,逐步追赶预期进度,但因受到疫情影响,2020年1月底至3月中旬项目处于停工状态,3月下旬才重新动工,目前已完成地面1至4层主体结构,下一步区卫健局将继续督促秀屿区医院加快工程进度,力争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对区医院分管领导吴宗明和经办人彭福忠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3.区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区卫健局4名临时工(已辞职)津补贴12020元未收回;计生服务站2名临时工(已辞职)津补贴3656元未追回。

  整改情况:2019年年初审计发现此问题后,我局已经通知涉及的已辞职临时工缴回多发津补贴,但他们未能缴回。本轮巡察反馈指出审计发现已辞职临时工多发津补贴共15676元未收回的问题后,我局再次联系说服他们缴回多发津补贴,目前多发的15676元多发津补贴已经全部收回。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各卫生院实行“工分制”,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但药品零加价后,财政又无法有效保障,奖励无法及时兑现,同时实施中也存在量化依据不合理、“人情分”等问题,影响了方案的实施效果,各卫生院面临诸多困境,影响了基层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整改情况:1.经过多方协调及区相关领导的关心,2019年起各卫生院人员工资已经纳入财政预算,区卫健局积极协调区财政及时拨付卫生院各项经费,目前各卫生院人员工资已经拨付到2020年3月份,有效缓解卫生院财政困境。2.区卫健局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征询“工分制”改革意见,并要求各卫生院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量化工分,务求体现公平公正,多劳多得,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基层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巡察反馈问题和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运用四种形态问责干部35人次(其中科级干部4人次),其中诫勉谈话8人次(区卫生监督所科员曾国行,区卫生监督所干部吴琛,区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王青晴,区卫生监督所科员林金光,区卫生监督所职工吴伟东,区卫生监督所职工王永展,区卫生监督所职工蔡立腾,区疾控中心财务方秀霞),批评教育9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调整岗位3人次。

(二)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是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影响疾控中心起草的《秀屿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未能提交区政府审定印发,红十字会应急救护知识“六进”活动未能开展。这些工作将在疫情结束后有序开展。二是因区财政困难,基本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拨付不能及时拨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仍然比较困难,村级公共卫生经费占比仍然偏低,区卫健局将继续协调区财政及时足额拨付各类卫生专业资金。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仍需继续深化,因为我区各项财政补助资金未能到位,公立医院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制、院长年薪制等制度未能落实,区卫健局党组将主动作为,加强学习,积极谋划符合秀屿实际和体现秀屿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思路,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5851266;电子邮箱:xyqwjj519@163.com。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0年6月16日

公卫经费能发放取暖补贴吗(地方公卫补助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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