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虽然可能是感应主体赖以依存的依存物的整体,但它总是通过对该依存物的某一或某些可感属性发生感应而实现的。由此暗示,其中的非可感属性或非可感“本在”(指存在物的“非属性基干”)实质上构成了条件的支持或潜在的条件,即一般所谓的“条件”既可能直接就是感应者当时所依托的可感的条件要素,也可能仅仅是对象化了的条件诱导属性──即它虽然呈现为条件载体的可感属性,却未必是感应者有求于该项载体的主要依赖要素。但不管怎样讲,主宰着相对依存关系的物的条件性(即物的“有条件存在性”及其“属性化代偿态”)终究是一切“客体”得以实现为“对象”的终极原因。所谓“条件诱导属性”,可以视为感应者与被感应者之间的一种最简约的自然属性耦联接点,只要被感应的诱导属性必然又牵挂着条件载体的其他非可感条件要素就行。(1)
这种情形俨如某一动物看见了(即可“感”)草莓的红色折光属性和外形广延属性,随即采而食之(即以其为“条件诱导属性”而“应”之),然而它真正所需依赖的条件要素却是草莓的另外一些当时不可感甚或终究不可感(此处特指感官之“感”)的属性,如其中含有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等。现实条件的这种区分既是感应性得以简化的基础,也是感知性得以进化的必须,即是说,上述区分暗含着如下可能性:当某物弱化到所需依赖的条件更趋繁复,以至于单凭简约化的“感性”已不能在可感属性与不可感条件之间作出适当的反应之时,“知性”乃至“理性”的代偿即成必然。这是自然界在进行性结构分化的过程中解决分化物依存关系的唯一平衡手段。【此处还提示,“建立在武断基础上的误知”(即“感”)一般并不引发“错误”的行为(即“应”),而只引起与该感应者的“存在形势”(即维特根斯坦所谓的“生活形式”)相一致的反应效果。也就是说,“实践”过程非但不能打破虚拟感应的统一性(此乃一般人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失误所在),反而成为掩蔽“感”与“应”共享一个虚拟基础的障眼法(此乃黑格尔所谓的“真理的唯一尺度就是真理”之虚妄所在),结果鼓励武断者越发自信于其武断,直至造成该感应者的“存在形势”(即存在度与代偿度之间的固有内在关系)发生崩溃和跃迁而不止(此乃我要说的“物演进度是真理得以成立或遭致废弃的唯一根据”之基础所在),是为“形而上学的不可检验原则”(即“伪在”情状)与“形而上存态的代偿递进法则”(即“危在”情状)之连锁关系。(参阅卷一第二十七章)】(2)
再之,所谓“条件”是相对于依赖物而存在的被依赖物──即从根本上讲,二者都同样是自然一体存在的分化物──而依赖物对条件加以依赖的唯一方式就是感应。所以,如果感应者的存在状态是一个演化递进结构的话,那么,条件的存在状态也就自然被排列成一个对应的层级结构。按照分化程序,这个层级结构只能以倒金字塔形的扇面展开,愈晚近的条件愈庞杂,愈原始的条件愈本质,因为原始条件必是后续所有条件的条件。于是,就感应者而言,它的感应性或感知性需要这样建立才最为有效:
a.对于较切近的条件,在感受上应保持最大限度的鲜明性和普遍性,且须保持二者之间表面上的统一,否则,面对诸多依存对象的感应主体就会由于缺乏明确的针对性而使自身的感应过程陷于无所适从的混乱境地;【故此,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虽然看起来不过是一系列至为浅显的同语反复,却最真切地(尽管是不自觉地)揭示了感知性渊源于感应性的演化关系。出于同理,浮浅而平庸的人总是正常而平衡的人,反而是追逐深刻者常常失之于颠三倒四,是为“庸人不自扰”的道理。】
b.然而,对于较原始的条件,感应者又应该将其作为感受切近条件的媒介条件加以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感受的普遍性;【故此,一切生物的视觉均建立在各种物体对原始光粒子的激发或反射的基础上,其听觉又以原始波粒子所奠定的万物基本运动形式之一的振动为刺激源,而组成味觉的基本要素之一“酸”亦同样来自于原子核物质中的质子(即氢离子)对味蕾感受器的生理作用等等,由以达成生物感觉的高度效能。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暗示着“生物感觉”与“非生物感应”之间的某种很难验证的同源关系。(参阅卷一第四十一章)】
c.若然,则由于一般总是将原始条件混淆在切近条件的可感属性之中(或混淆为切近条件的可感属性之一)加以感受,所以对于原始条件本身的感受不免失去鲜明性;【故此,感性的效能终于暴露出经不起深究的混乱和短视,理智的代偿由以发生,并随之展现出某种深层整理的增益效应。(注意:“深层整理”未必是“深层真理”,所谓“深层”之类的层次之分,是指非感应意义上的自然演化序列,对于已经感应和即将感应的条件或对象而言,它仅仅表现为信息量的增加,而不能理解为新旧信息之间发生了孰“真”孰“假”的质的分别。)值得一提的是,从柏拉图到笛卡尔,哲人们早已发现感觉的不可靠,却一直未能弄清其原因:即感应性对层次性条件的简化叠加利用原理。】(3)
可见,条件的层次性结构决定着感应属性的代偿结构,反过来看,感应属性又把层次性条件转化为与感应者的存在形势相适应的对象系统,从而建立起主客交融的依存格局。不过,主体与客体的具体关系实际上并不完全是相互对等的,它也同样受到代偿性层次结构的规定,正是由于此种层次化的推演,主体才得以从客体中逐渐崭露头角,尔后居然反客为主,尽显风流。
以下就讨论主体与客体的共通本质及其位相关系。(4)
注释:(1)沿用上一章的举例,作为草莓的物质整体(即作为自在之物的草莓)才是人类的依存条件,但人类最早只需要通过草莓可感的色香味属性就能实现与草莓的依存,当然,后期需要更多的可感属性,甚至包括感知到草莓以双糖和葡萄糖的方式供应能量,才能实现与草莓的依存。这暗示,草莓的非可感属性或“非属性基干”(可把“非属性基干”理解为存在效价或存在度)才是更潜在、更重要、更本质的依存条件。也就是说,草莓已显化的“条件”既可能直接就是我们当下所依托的可感的条件要素(如草莓以双糖和葡萄糖的形式为我们的人体提供能量),也可能仅仅是对象化了的条件诱导属性(如草莓的色香味),但这些草莓的可感属性,却未必是人类最重要的依赖要素。暂时未知的最重要的依赖要素只能随着人类存在度的下倾,才能从草莓那儿进一步获取。
需要说明的是,所谓“条件诱导属性”,即不同存在度下对草莓的可感知属性的链接(即耦合),是简约原理下与草莓发生的自然属性的链接(即耦合),不同的链接后面都牵挂着作为自在之物的草莓整体。关于简约原理和耦合,可以复习此前相关章节,如第二十九章、第八十一到八十三章,如第七十八、八十五章等。
关于“条件”可复习第五十章和七十三章等。归根到底,条件是分化的产物,未分化的存在是无条件的存在。分化后的残体或分化者才需要彼此构合为“一”,于是,彼此在不同的分化层级上成为彼此的纵向衍存条件或横向依存条件。
总之,感知中的依存“条件”实际上是依存“对象”,是“条件诱导属性”。如体质分化下的爱情不过是人类繁衍需要的性耦合的诱导属性,智质分化下的爱情除了身体层面的性诱导还有精神层面的意识形态诱导。所以,男女本质上不过是性分化下的分化物,乃至智质分化下的智质载体。也就是说,后衍层级的属性其实是实现前衍层级属性耦合的诱导属性,故,后衍的性需求是实现基因延续求存的诱导属性,更后衍的爱情,又是性的诱导属性。但越后衍的属性距离本原需求越远,以致于最后本末倒置,手段变成目标,这也是哲学时代,柏拉图推崇的精神恋爱得以发生的基础,即不同存在度下的爱情其侧重方向可能有所变化。衣食住行也一样,不同存在度下的人类对衣食住行的要求也不一样,实现衣食住行需要的知识也越来越繁琐,这些知识都是人类的非真的“感”,但这些“感”都是以人类的“应”(即人类的求存,即人类的依存实现)为导向的建构起来的,所以,感应者和被感应者者是依存需要(即“应”)下的属性耦联(即“感”),“感”和“应”共享同样的虚拟体系而天然匹配。因此,“应”(即“实践”)检验的不是“感”的真实与否,而是检验广义逻辑是否自洽(即高端逻辑和低端逻辑本身是否达成统一)、“感”与“应”是否匹配(即代偿度是否匹配于存在度)。故,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是检验“知”的代偿有效性的标准。当然,代偿有效性本身就蕴含着面对存在度而言的无效性,这决定了数理逻辑自洽性和完备性的矛盾,也决定了暂时性的广义逻辑自洽后蕴含着的广义逻辑失洽的必然性。
(2)由此可以导出,不同存在度下的人类与草莓建立依存关系的对象性表达为人类从感性到理性的不同感知方式,最后衍的人类的爱情的对象性表达为从性分化到智质分化下的条件性诱导,哪怕衣食住行的依存需求也在社会本身的分化中愈发依赖于专业化认知(亦即专业化的条件诱导属性研究)。
感性和理性的武断都充分表达着求存遵循的简约原理。这种不断层级化并在层级化的每一步中遵循简约原理的感应属性代偿方式是自然界分化耦合的唯一手段,并以此建立起万物的依存关系。
也就是说,物质衍存进程中不同位相或不同结构层级的主体其依存条件从少到多是不同的,其感应方式从感应、感性、知性到理性是不同的;越来越后衍的主体与结构越来越复杂的条件之间的依存实现,是通过越来越复杂的层级化的耦合来实现的,但无论是怎样的层级,都遵循简约原理,这是万物依存的唯一手段。
其中的关键是:万物简约原理下形成的感应方式都是由其存境(注:其存境本身或生存环境、生存形势、生存结构就是其存在度在现象层面的表达)决定的,或者说以最简洁的“应”的实现(即依存实现或求存实现)为目标而导出的。也就是说,万物惟求存在,万物的“感”都是“应”向下的“感”,“感”的目标都是“应”。所以,“感”的模拟系统都是为“应”服务的,其服务标准由“应”决定,二者共为一套服务系统。所以,即便“感”(即认知)都是武断的“感”,却一般不会导致错误的“应”(即实践),因为“感”与“应”在深层都被主体的存在度决定,主体的认知与其简约原理下的求存需要总是相匹配的,即“感”与“应”总是相匹配的。
所以,实践所检验的从来不是真理,而是广义逻辑自洽,即整个感应或感知体系完成了简约原理下的耦合实现。越后衍的主体依存条件增多、需要耦合的信息量越大,耦合的有效实现也就越难;而且,随着主体存在度的进一步下倾,原来耦合成功的认知逻辑模型还会被颠覆,需要重新建构新的逻辑模型,以有效耦合新增的新信息量,如人类的世界观从盖天说到地心说、到日心说、到牛顿的万有引力、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是一个人类存在度越来越低而整合信息增量越来越多的逻辑模型不断变化且越变越快的过程,这表达着人类的“伪在”与“危在”。“伪在”指任何主体的“知”都非真,但只要能满足主体存在度下的求存需要,就是有效的“知”,通常被这个存在度下的人们视为真知或真理,所以,存在度或物演进度唯一的决定着“知”的正确与否(即通常意义下的真知或真理),但即使达成“知”的正确,其正确也是暂时的,随着主体存在度的下倾或衍存位相的后移,正确的“知”必将变得不正确,且越后衍的“知”含真量越低、维系主体有效代偿的时效性越低;“危在”指随着主体衍存位相的后移,主体代偿的每一步都宣告着主体存在度的降低,这是一个越来越快趋于失存的进程。“伪在”与“危在”共同表达着代偿的终极无效性。总之,能被暂时性视为真理的“感”或“知”都不过是“应”的代偿性的有效匹配罢了,“真理”本身并不“真”,而只是代偿有效下的暂时“正确”罢了。
关于“正确”第一百章会有更好、更详细的解读,关于“应”第一百零三章以后会系统解读,本章不理解也没关系,可以在完成后面章节的学习以后重新学习。
(3)万物都是本原存在的分化物,在层级化的物演序列上,前衍存在逐层构成后衍存在纵向上的衍存条件或横向的依存条件。对最后衍的人类而言,整个层级化或结构化的万物体系都成为人类的衍存或依存条件,且越前端越原始的条件越构成后续所有后衍存在的条件。所以,人类遵循简约原则,按如下方式建构了自己的感应性或感知性:
a、对于较切近的条件,在感受上应保持最大限度的鲜明性和普遍性,且须保持二者之间表面上的统一;即优先感知与自身位相最近的条件。这对于个体和整体都成立。如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几乎说清了形式逻辑;而感性逻辑人类迄今尚无法说清。如每个人对于衣食住行的关注度总是远远高于更基础的条件如阳光、空气和水源;而切近的需求在满足了基础的衣食住行以后,自然会升级为更高程度的奢侈性需要,如女孩需要名牌包包,男孩需要名牌跑车,不仅仅是简单地基于物质功能性上的依存需要,更是虚荣心得以满足的精神需要。也就是说,人类总是优先感知当下的需求,这才能导出了人类的基因工程和人工智能项目,这实现了人类的求存效率,却导致了人类在丧失整体的视角下,因为越来越看不到更重要、更基础的底层需要而越来越短视,它不可救药地将人类导向失存。
站在维系存续的终极角度,个人最重要、最基础的需要的身心健康,人类最重要、最基础的需要是地球三十八亿年才层层达成的生态体系,但无论是个人的健康还是生态的维系,不到它作为问题必须面对而爆发出来时,我们都不会去关注,这就是我们被a项感知规定决定的必然表现,由此也说明了前衍存在决定后衍存在的本质化隐形状态和后衍存在抑制前衍存在的表象化的显性状态,即前衍感应性决定后衍的感知性,顺序为理化感应决定感性、感性决定知性、知性决定理性,虽然我们总觉得人类的理性在主宰一切也罢。
b、对于较原始的条件,感应者又应该将其作为感受切近条件的媒介条件加以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感受的普遍性;即把原始条件作为感知后衍条件的媒介,或者说,把底层需要化为上层需要的媒介。如理化电磁感应遍布于粒子、原子、分子和生物等一切分化物之中,也是后衍的感性、知性、理性的底层基础。这说明生物和非生物的感应基础同源,只是整个分化路径的细节难以证明。如光是万物生长或依存最重要、最普遍也较原始的条件,光蕴含了七色却显现为无色透明,成为颜色的媒介。如王东岳先生在讲大课时把人类的意识分为无意识、潜意识和显意识,又把显意识分成下意识、上意识和思想意识;无意识、潜意识作为人类的意识底层,是构成显意识的基础和媒介,当我们的高级神经中枢受伤的时候,我们低端的无意识、潜意识还能正常工作,成为植物人而不会死,而我们的低级神经中枢包括植物神经系统出问题时,人不可能存活。所以,依存条件中的下层条件前衍条件才是必要条件,上层条件后衍条件只是切近依存条件罢了。
c、由于一般总是将原始条件混淆在切近条件的可感属性之中(或混淆为切近条件的可感属性之一)加以感受,所以对于原始条件本身的感受不免失去鲜明性;故感性逻辑的简约化处理(即对原始条件、后衍条件的叠加处理)后的短视问题(由a规定决定)、混乱问题(由b规定决定)在主体存在度进一步下倾时会充分地暴露出来,出于解决问题的需要则必然代偿出知性和理性。但理性增益表达的也只是主体与条件对象性的改变,即条件信息量的增加,故理性整理的结果也只代表广义逻辑自洽或新的简约化处理达成,也就是新信息耦合的达成,而不代表其认知结果含真量的增加。这是因为理性的整理同样遵循简约原理,即在感性简约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简约处理,其实就是在感性武断的基础上进一步武断,也就是武断程序的增加,故只能导致认知结果含真量的降低。换句话说,代偿共同遵守的简约原理是达成广义逻辑自洽的必需,但也是必然导致广义逻辑失洽的根源。或者说,简约原理,外显为处理问题的代偿手段和代偿规定——此为代偿达成有效的外在规定性,但内在却是其代偿本质的深刻彰显和必然缔造问题之根源——此为代偿最终无效于存在度的内在代偿性本质。简言之,正如卷一第四十一章明示的那样,存在只能以以趋于失存的方式代偿性衍存,故,表达着代偿规定性和代偿本质的简约原理,注定只能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不断缔造更多的问题。
事实上,不同位相或不同衍存层次的条件的叠加处理或简约化处理永远会导致感知的愈发混乱:在感性阶段,是基因主导的模块化处理,模块化本身就是汇总武断和固化武断;在理性阶段,是消矛盾律、排序律、追本溯源律的模式处理,其中离不开的归纳法和演绎法是理性无法克服的缺憾。而且,在智质急速分化、信息量日益暴涨的当下,人类要在整体上建立其简一律的逻辑模型整顿清楚人类的认知,是越来越难的事。由此也可见《物演通论》的不易。
(4)最后衍的人类如何与最多层次化的条件(即万物)达成最高效的依存?这个求存目标主导着自然缔造了人类从感性、知性到理性的系统感知结构。人类凭借此感知结构或感知方式把多层次的条件体系感知或转化成了依存需要的对象体系。也就是说,不同的衍存位相决定了存在者不一定能对等的感知关系,所以,最后衍的人类得以反客为主而成为能感知万物的主体,万物由此成为人类的客体。由此也顺势导出下一章对于主体和客体更全面而深入的解读。
注:本章通过解读“条件”,说明了人类如何在简约原则下形成对层级化条件的感知规定,并在这种规定下使得最后衍的人类成为能感知万物的主体,而万物成为对象或客体,顺势导出下一章对于主体和客体的全面解读。
附:本章重要概念:
一、条件
(第八十六章):虽然可能是感应主体赖以依存的依存物的整体,但它总是通过对该依存物的某一或某些可感属性发生感应而实现的。它是相对于依赖物而存在的被依赖物──即从根本上讲,二者都同样是自然一体存在的分化物──而依赖物对条件加以依赖的唯一方式就是感应。
二、条件诱导属性
(第八十六章):可以视为感应者与被感应者之间的一种最简约的自然属性耦联接点,只要被感应的诱导属性必然又牵挂着条件载体的其他非可感条件要素就行。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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