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字范式之七十三、八画之十四:
饰:
饰:从“飾”省。
饰:繁体字写作“飾”。
《说文解字》:“飾,㕞也。从巾、从人、食声。”。
(巾:参见三画之一“巾”)
(人:参见二画“人”)
(食:参见九画之十二“食”)
巾、人、食三范式叠加:人佩巾去尘垢增光采犹巾之被食者是飾字之范式。
繁体字“飾”简化为“饰”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饱:
饱:从“飽”省。
饱:繁体字写作“飽”。
《说文解字》:“飽,猒也。从食、包声。”
(食:参见九画之十二“食”)
(包:参见五画之四“包”)
食、包两范式叠加:多食而满足犹怀妊充实肚子者是飽字之范式。
繁体字“飽”简化为“饱”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饲:
饲:从“飼”省。
饲:繁体字写作“飼”。
飼:从食、从司。
(食:参见九画之十二“食”)
(司:参见五画之七“司”)
食、司两范式叠加:从人仰食犹专事以食为之(喂养)者是飼字之范式。
繁体字“飼”简化为“饲”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变:
变:从“變”省。
变:繁体字写作“變”。
《说文解字》:“變,更也。从攴、䜌声。”。
(攴:参见四画之三“攴”)
《说文解字》:“䜌,乱也。一曰治也。一曰不绝也。从言、丝。”。
(言:参见七画之十二“言”)
(丝:参见五画之九“丝”)
言、丝两范式叠加:繁言莫之治犹丝之紊乱者是䜌字之范式。
攴、䜌两范式叠加:犹小击紊乱之丝以使其有所改动者是變字之范式。
繁体字“變”简化为“变”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京:
《说文解字》:“京,人所为绝高丘也。从高省,丨 象高形。凡京之属皆从京。”
(高:参见十画之十二“高”)
(丨:参见二画“丨”)
“高省”、丨两范式叠加:犹人所为绝高丘以为统领之都者是京字之范式。
享:
享:异体字写作“亯”。
《说文解字》:“亯,献也。从高省,曰象进孰物形。《孝经》曰:‘祭则鬼亯之。’。凡亯之属皆从亯。”
(高:参见十画之十二“高”)
(曰:参见四画之六“曰”)
“高省”、曰两范式叠加:犹祭祀时敬献物品熟食供奉鬼神使其受用者是亯字之范式。
异体字“亯”简化为“享”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店:
店:从广、从占。
(广:参见三画之三“广”)
(占:参见五画之三“占”)
广、占两范式叠加:犹视兆置货鬻物所占之房屋者是店字之范式。
夜:
《说文解字》:“夜,舍也。天下休舍也。从夕,亦省声。”
(夕:参见三画之三“夕”)
(亦:参见六画之十“亦”)
夕,亦两范式叠加:犹天下休舍与夕浑言者是夜字之范式。
庙:
庙:从广、从由。
(广:参见三画之三“广”)
(由:参见五画之二“由”)
广、由两范式叠加:(祭思先祖之所在)犹有灵苗生之鬼神居所者是庙字之范式。
庙:异体字写作“廟”
《说文解字》:“廟,尊先祖皃也。从广、朝声。”。
(广:参见三画之三“广”)
(朝:参见十二画之三“朝”)
广、朝两范式叠加:尊先祖立宫室犹欲朝见其精神面貌者是廟字之范式。
异体字“廟”简化为“庙”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府:
《说文解字》:“府,文书藏也。从广、付声。”。
(广:参见三画之三“广”)
(付:参见五画之五“付”)
广、付两范式叠加:百官所居犹文书所藏之处是府字之范式。
底:
《说文解字》:“底,山居也。一曰下也。从广、氐是。”。
(广:参见三画之三“广”)
(付:参见五画之十“付”)
广、氐两范式叠加:止而居犹言极下之处者是底字之范式。
剂:
剂:从“劑”省。
剂:繁体字写作“劑”。
《说文解字》:“劑,齊也。从刀、从齊,齊亦声。”。
(刀:参见二画“刀”)
(齊:参见六画之十“齊”)
刀、齊两范式叠加:犹刀割一般使物量、味道等调配至合适者是劑字之范式。
繁体字“劑”简化为“剂”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郊:
《说文解字》:“郊,距国百里为郊。从邑、交声。”。
(邑:参见三画之四“邑”)
(交:参见六画之十“交”)
邑、交两范式叠加:犹都市与乡野交接处是郊字之范式。
废:
废:从“廢”省,
废:繁体字写作“廢”。
《说文解字》:“廢,屋顿也。从广、發声。”。
(广:参见二画“广”)
(發:参见五画之五“發”)
广、發两范式叠加:闲置丢弃之物犹房屋倾塌已无用处者是廢字之范式。
繁体字“廢”简化为“废”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净:
净:从“淨”省。
净:繁体字写作“淨”。
《说文解字》:“淨,鲁北城门池也。从水、爭声。”
(水:参见四画之三“水”)
(爭:参见六画之十“爭”)
水、爭两范式叠加:水若覆手欲丮人手取之物者来回曳动以使尘垢尽去是淨字之范式。
繁体字“淨”简化为“净”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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