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一条狗的道德感

元宝给我上了一课,让我对所谓的德与法之争有了新的看法。

元宝是我家养的一条狗,还不满周岁。与许多宠物狗一样,它长相帅气,喜欢运动乃至调皮捣蛋,极度热衷美食;也与许多青春勃发的雄性生物一样,看见漂亮的异性就迈不开脚步,多半还会前去搭讪。

孔子说:“食、色,性也”,可谓道出了所有生命的本能,前者承载生存需要,后者是繁衍的使命。所以,当元宝每次嗅到食物的香味而作出各种乞求的表情和动作,例如摇尾、撒欢、跳“圆圈舞”、起身“作揖”,这个时候,我会将之当作豢养宠物最可逗趣的时刻而乐于享受。

相对于狗,我毕竟是一种在生存能力和资源占据上明显处于优势的物种,虽说依靠着食物的诱惑和要挟,拿一个幼弱的动物取乐,也稍嫌残忍;而对于狗,为了一口美食而在我这里尽显它的可爱、乖巧、卑微和贪婪,黔“狗”技穷之后也会动用它与生俱来的捕猎技能,果断跳上来巧取豪夺。

这种时候,元宝不会因为它的种种表现而感觉有失尊严,我也不会因为“调戏”元宝而心生愧疚——它是一只动物,遵循的是丛林法则而非人类的节烈、礼仪,“有奶便是娘”对于它来说毫无道德压力;于我而言,我心安理得,我豢养、陪伴、宠爱它,就是因为它可以和我交换等值的快乐。我相信绝大多数人豢养小动物的人和我是一样的心态。

狗是人类的朋友散文:一条狗的道德感(1)

我想,我与元宝之间唯一的道德羁绊就是:我不虐待它,不遗弃它。我从来没有想过一条狗该有什么样的道德,哪怕它是一个较为高等的哺乳动物,因为道德素来被认为是一种人类所独有的精神产品。相信这也是迄今为止诸多学者达成共识的看法。

直到有一天,它的一个表现彻底改变了我对元宝的看法,也改变了我对道德的看法。那天,我炖了一锅鸡汤,鸡汤里有一块鸡头,因为鸡头肉吃起来比较麻烦,所以就顺理成章地“赏”给了元宝。

狗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之一,在以万年计的时间里,狗逐渐被人类定义为了杂食性动物。但狗的祖先是狼,狼的取食习惯是铁定的肉食。所以,元宝对肉食的偏好是无法动摇的。按照以往的情形,一块鸡头肉在元宝的嘴里不消五分钟就可以“光盘行动”;五分钟之后,这位“吃货”一定会再次出现在餐桌周围,然后使出所有的伎俩索求不止。

但奇怪的是,那顿饭吃得极为消停,衔着一块鸡头肉跑开的元宝并没有像我们预料的那样很快回来,而是呈现了一种反常的安静。我正在收拾餐桌上的碗筷,忽然妻子高声叫道:“快来快来,你看元宝在干嘛”,我心里一紧,以为这位早已被全家人宠坏了的“小少爷”又在闯什么祸。

接着,我看到了颇为惊讶的一幕:在走廊的一角,元宝正四肢屈曲地跪趴在地板上,下巴也紧贴着地面,一双眼睛正圆溜溜地盯着放在眼前的那块鸡头肉。鸡头肉依旧是我给它时那般丝毫未少,元宝的样子显得可怜巴巴的,眼神里流露出一种似乎是悲悯、敬畏,或者是恐惧的东西,当然也有极力克制欲望的焦灼和急躁。

元宝对肉食的偏好接近执着的,这使得我不得不在喂食它肉类的时候严格控制食量,否则给多少它笑纳多少,典型的来者不拒。那天它并没有吃多量,更何况今天它面对的是最为喜欢的鸡肉,所以除了“窥测”它的内心世界之外,我实在是找不出它面对一块鸡肉而不下口的其余理由。

实现欲望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克制欲望、拒绝诱惑在人类社会是屡见不鲜的,例如中国传统文化里的著名典故柳下惠坐怀不乱。人类拒绝诱惑,绝大多数是出于道德选择和畏惧法律,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自我觉醒的不同次第、人生目标的不同定位而排斥、化解、淡忘欲望。动物也会克制欲望,那多半是因为权衡利弊之后,对后果的畏惧。

狗是人类的朋友散文:一条狗的道德感(2)

我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给元宝灌输过任何戒条和律法,它明白吃掉给它的鸡头肉不会带来任何责罚。那究竟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让元宝在美食的诱惑面前表现出了出乎预料地、惊人地克制呢?

我忽然想起少年时读过的一篇文章,文章的作者是一个在西伯利亚作科考研究的人,驯养了一群狼帮自己在冰天雪地里拉雪橇。有一次,他和狼战友们遭遇了极端天气和断粮的威胁,恰好有一匹狼受伤死亡,他就将死狼的尸体扔给其他的狼充饥。让他惊异的是,那群已经被饥饿和寒冷逼迫到死亡边缘的狼,却只是围着同类的尸体哀嚎,但没有任何一匹前去撕咬和取食。直到后来他将狼的头部砍下放在一边,狼群才疯狂上前,大快朵颐。

受文章的启发,我决定对元宝也做一次类似的测试。显然它对那块鸡头肉是极其喜欢的,看见有人靠近,元宝就衔起那块鸡头肉迅速逃跑;换个地方之后,又继续对着这块美食行注目礼。我围追堵截了好大工夫,加上苦口婆心的反复“说服”,才从元宝的嘴里拿回了那块鸡头肉,然后手起刀落,砍为四块,再次放到了元宝面前。

测试结果和预想的一样,不到二分钟,那几块鸡肉已经被元宝狼吞虎咽地消灭了,地上只留下了几片较硬的骨头渣子。它吞咽速度之快,吃完之后舔着嘴唇、欢快跳跃的喜悦,都反衬出在刚才长达四十多分钟的时间里,元宝曾经经历了多么深刻又纠结的煎熬。

我切换到元宝的视角,试探着捋了捋它的心路历程:放在面前的,是散发着迷人香味的鸡肉;但形状却是鸡的头部,我的智商无法判定它是死是活,是该定义为食物还是生命。我很想用它满足口腹之欲,但又怕因此而伤害另外一个生命,哪怕这个生命并非我的同类。

我反复重演元宝面对鸡头肉的所有情节,唯一能够自圆其说的合理解释就是,虽然仅仅是一条狗的元宝,内心深处存在着一种比生存本能和生物欲望更强大的东西。这种东西,唯一合理的就是道德感。

狗是人类的朋友散文:一条狗的道德感(3)

对生命的敬畏和怜悯,普遍解释就是善良,儒家将之归纳为“仁”。在生物进化树上,越是低级的生物,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就越加突出;而随着生命等级的提升,就会逐渐出现某些反丛林法则的趋势,例如许多鸟类和哺乳类动物是不会取食同类的尸体,但像元宝这样拒食非同类的情形还是少见的。

到了人类这个层级,当前有一种学说将不食同类归结为朊病毒的威胁,我对这种说法是持怀疑态度的。我想,像元宝这样的一条狗都会产生的道德感,到了人类这里应该更加深刻和顽固。对生命的悲悯,应该是在人类尚未脱离动物群类的时候,就已经被刻写在基因里的戒条。

中国的儒家将“仁”列在五德之首,实在是极为通透和深刻的,骨子里就带来、人本该就具备的,怎么能不是最重要、最基础的,善良就应该是一切美德的起源和根基。当人类的天性被蒙蔽了的时候,才需要外界的框范和惩戒去压制,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无奈,且成本很高的选择;倘若每一个人类都实现了灵魂的觉醒,那么所有的戒规和律法都会丧失了存在的意义。

道德是所有法律的起点,法律不过是道德的外化。当我回想起当前一些学者、专家大放厥词地攻击道德,并每每拿出胡适的那段“名言”作为圭臬和“教义”的时候,就不能不批判这群人的偏执与狂傲。即便胡适是文化名人,但没有任何理由认定他的每一个字句都是真理,至于他说那番话的背景和情绪,更是没有人去深究。

而元宝——我家的一条狗,却用真实的行动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道德,以及道德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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