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刚刚看了北京市2022年中考作文题,从我做老师的角度做一点评价,一孔之见,只代表本人观点,欢迎转发,欢迎留言,也欢迎拍砖。
先看题目,来自网络,没有看过试卷,所以不敢确保一定和原卷表述一模一样。
从下面两个题目中任选一题,按要求写一篇作文。
(1)运动赛场上,求学生涯中,每一项新纪录的诞生,都是对自己的突破与超越。个人的生命历程里,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每一次创造新纪录,都翻开了发展和进步的新篇章。创造新纪录,一直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梦想与追求。以“我创造了新纪录”为题作文。可写实,可想象。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2)作家史铁生的《那个星期天》,记述了自己小时候一个星期天的经历,表达了真实的情感体验。在你的记忆中是否有一个星期天,发生过特别的事情,遇见过特殊的风景,获得了别样的体验?在你的想象中是否有一个星期天,经历一场奇遇,解开一个谜团,见证一个奇迹?以“那个星期天”为题作文。可写实,可想象。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要求:将作文题目写在答题卡上,作文内容积极向上,字数在600-800之间,不要出现所在学校的校名或师生姓名。
题目一分析:
1. “运动赛场上,求学生涯中,每一项新纪录的诞生,都是对自己的突破与超越。”这句话中,我觉得再补充一个和“运动赛场上”以及“求学生涯中”并列的短语,然后把“每一项新记录的诞生”之前的逗号改为省略号,可能更为合适一些。
为什么呢?原因有二,一个是既然后面是“都”,就一定不止原来导语所提及的这两种情境,可能还有其他更多情境,补充一个情境,构成排比关系,然后用省略号就可以把更多情境涵盖进来了。另外一个是这样也给学生提供进一步拓宽思路的空间,在选材时不只是围绕着“运动赛场上”和“求学生涯中”打转转。
2. “个人的生命历程里,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每一次创造新纪录,都翻开了发展和进步的新篇章。创造新纪录,一直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梦想与追求。”这句话从表达上没毛病,但是,却有两点值得思考。
一个是“个人的生命历程里”,这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初三学生,十四五岁的年纪,不过最多是人生的五分之一而已,谈“生命历程”确实有一点儿太大,而太大就容易缺少抓手,写起文章来就容易空洞。
另外一个是“人类历史的进程中……”,虽然背后可能也是一个又一个个体(当然,肯定也有团队)的创造,但学生却可能在考场上高度紧张状态下,在读到“创造新纪录,一直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梦想与追求”时,把“人类”等同于“我们”,在写作时,写成了“我们创造了新纪录”,而题目却要求写“我创造了新纪录”,部分学生不可避免地会掉到这个坑里。这也不能完全怪学生,因为从语言逻辑上来说,这句话和后面的话在链接上就不够紧密,前面说“我们”,后边却要求写“我”,中间缺乏过渡性的语句。
3. “可写实,可想象。文体不限,诗歌除外。”这是一个常规的要求,但放在这个题目之下,则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个是“可写实,可想象”,如果是“可想象”的话,那么,“我创造了一个新纪录”与“对自己的突破与超越”以及“翻开了发展和进步的新篇章”关系有多大呢?“想象(模拟)”创造一个新记录不难,但于学生成长的意义却没有现实那么大,而且,也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生活实际,在“云端飘着”,就很难写出好文章。
另外一个是“我创造了一个新纪录”,这样的题目在我看来,只能写记叙文,因为用“我”作为主语,实际上已经限定体裁了。我实在想不出如何能用这样一个题目写成一篇议论文。换句话说,如果我写一篇议论文,也绝不会用这样一个题目。同样,写说明文也不太可能用这样的题目。
当然,也可能有人会说,文体不限,可以写小说,可以写散文啊,但那都归在传统的记叙文这一大类中。而议论文教学又是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如果从题目上就已经让学生无法写议论文,一定程度上对某一部分擅长思辨的学生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
综上,如果就以“我创造了一个新纪录”为题目,写一篇文章,没有这些导语,让学生看起来清清爽爽,可能效果更好。如果为了让学生除了记叙文之外,也可以写议论文或者说明文,那可以用“新纪录”为题,也不失是一个好题目。
题目二分析:
1. “作家史铁生的《那个星期天》,记述了自己小时候一个星期天的经历,表达了真实的情感体验。”这个文章内容的概述对学生写作有什么帮助呢?是非要史铁生,而不能是其他人的星期天吗?
我最初以为史铁生的《那个星期天》是前面记叙文的阅读材料,或者是其他部分的阅读材料,但据学生反馈的信息都不是,记叙文阅读写的是齐白石。
后来有信息说《那个星期天》是统编教材小学课文。我查证了一下,这确实是小学六年级下册的一篇课文。但是,用这样一篇小学六年级课文作为导语的开头,反而可能会增加学生的思考负担,想不起来的要心发慌,想起来的要拼命回顾细节,但是,其实这些都于写作这篇文章本身并无太大帮助。
这样的由课文引入的方式,还可能让部分师生陷入一个误区,觉得必须要把所学的课文内容都要非常熟悉,都要记住才行。但实际上那些课文不过是例子,不过是材料而已,语言学习真正需要的是得意忘言,得鱼忘筌的能力,而不是死记硬背。
2. “在你的记忆中是否有一个星期天,发生过特别的事情,遇见过特殊的风景,获得了别样的体验?在你的想象中是否有一个星期天,经历一场奇遇,解开一个谜团,见证一个奇迹?”这两个语句一个偏于写实,一个偏于想象,但其语言表述,却有可能让学生陷入思考的误区。
前一个语句强调“特别”“特殊”“别样”,好像不是这个“特别特”就不能写。后一个语句强调“奇遇”“谜团”“奇迹”,好像不是这个“奇中奇”也不能写。而这样的思考,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题目要求。
题目是“那个星期天”,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个事情为什么非要在星期天发生,而不是在周六乃至周一至周五发生,一定要有其充分的逻辑和事实依据才行。再进一步说为什么是“那个星期天”,而不是随便任何一个星期天,如果能写出来,同样有充足的依据和理由,那这个学生审题和写作能力就很不一般了。
3.回到史铁生的《那个星期天》这篇文章,这是摘自其长篇小说《务虚笔记》中的一段。无非就是讲小男孩在星期天盼着妈妈带他去动物园,但是妈妈因为各种忙碌,使得小男孩从焦急到失望乃至绝望的过程。从史铁生的文章内容看,与导语后面强调的“特”和“奇”,其实也没什么太大关系。甚至可以说两者从选材角度而言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
当学生把思考聚焦在“特”和“奇”上,就一定会或多或少地忽略“那个星期天”这个题目本身的限制。而导语把学生引导向写“特”和“奇”这一方向时,也必然忽略了另外一面,难道在那个星期天发生的一件虽然平常但极为难忘的小事就不值得记录吗?
这就又回到了指导学生写作的根本上来了,我们是要让学生“飘在云端”,还是“脚踏实地”的写作,是“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还是根据题目限定“编”一个符合要求的材料呢?考试是指挥棒,在这个写作的根本问题上不可不慎。这里我就不再具体引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版展开对这个问题的论述了,以后可以专门就此写文章来讨论。
综上,如果我们把导语部分都删掉,只剩下“那个星期天”这个题目,会对学生的写作造成什么妨碍吗?我觉得非但不会造成妨碍,反而更为清清爽爽,更能看清楚学生的写作能力,而不至于让学生和导语较劲儿,觉得只有写导语规定的才行,不写导语规定的就不行。而实际上导语本身在引导上已经片面化了。
从命题角度而言,这些年更偏向于设定一定的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学习,让学生在情境中完成规定任务。这自然有其好处,但凡事过犹不及。在作文命题上,我以为要遵循宁简勿繁的原则,不要总是担心学生这也不懂,那也不会,于是给出一大通的导语,看似是在帮助学生理解,但实际却可能造成学生思维的窄化。所以,最好还是控制住冲动,能少啰嗦就少啰嗦,能不啰嗦就不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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