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对身体的危害(食品添加剂)(1)

人们对食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加入一定数量的物质。我国对食品添加剂有严格的规定,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秘〔2003〕178号)规定,在2007年7月1日起新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将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质予以删除!2007年8月1日起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学校食堂、供销社所属企业和集体食堂)和超市销售和自制糕点、凉粉之类食品按规定添加了人工合成成分用于加工制作,可食用部分不超过其总量。

1.苯甲酸钠

苯甲酸钠又名安赛蜜,它属于抗结剂,能使产品与食物之间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延长产品寿命,同时降低食用时的食物营养价值和风味损失较小。我国规定苯甲酸钠的最大使用量为0.1 g/kg。我国《添加了抗结剂的食品》(GB2760-2007)规定只能用于糕点、肉制品和饮料的“添加剂”,不允许使用苯甲酸钠含量超过0.1 g/kg的食品用于糕点和饮料生产。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其他食品添加剂包括麦芽糊精、果胶、山梨酸钾、酸价(以 K计)2-羟基-2-苯并芘、苯甲酸钠(以 M计)等。其中苯甲酸钠在日本被明令禁止用作添加剂后,我国对此项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统一的意见和规定。

添加剂对身体的危害(食品添加剂)(2)

2.山梨酸

山梨酸是一种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性粉末,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苯、乙酸乙酯和丙酮。其能使蛋白质凝固、解淀粉,抑制淀粉糊化、提升成品质量,使其食用方便。食品工业是山梨酸的主要应用领域。

3.日落黄

日落黄又称亮蓝,为深黄色或橙黄色的物质,是一种具有发光性和致敏性的天然色素,在食品加工与调味中广泛应用。在一些需要低温环境或紫外线照射的饮料、糕点、糖果、巧克力等焙烤产品中添加作为着色剂,可以起到很好的增色作用。但日落黄的毒性很高,如果摄入量过多会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添加剂对身体的危害(食品添加剂)(3)

4.糖精钠

又名“白砂糖”,又称“砂糖”、“糖精”、“甜蜜素”、“糖精钠”。是一种广泛用于各类食品的添加剂,按生产工艺分为非碳酸氢钠(NaHCO3)和碳酸氢钠(NaHCO3)两种。糖精钠对人体没有毒副作用,但会使人产生依赖性。如果食用量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量时,则会引起急性中毒,导致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若长期大量食用糖钠类食物,则会引起龋齿、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病症。糖精钠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兴奋作用,容易引起心率失常、心律不齐等疾病。

5.柠檬黄(柠檬酸钾)、焦糖色(焦糖色)

柠檬黄与焦糖色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着色剂,可使食品颜色鲜艳持久。柠檬黄能在动物肝脏中合成,同时也可在糖类和果酱中作色素使用被认为是安全的。食品加工过程中如果将柠檬黄作为发色剂,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变焦糖色的色彩与色泽,从而获得比焦糖色更鲜艳、更持久的着色剂。

柠檬黄被广泛应用于食品颜色开发、工业着色及食品染色等领域,同时也可用于饮料和果冻等食品中。除了上述添加剂外,还有复合调味剂、稳定剂、抗氧化剂及各种酸味剂等多个用途。这些物质在不同产品上的作用各不相同,且有不同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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