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隶属于江西省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吉安市东北面,东邻乐安县、宁都县,南接兴国县,西与吉水县、青原区毗连,北和峡江县、新干县接壤。

永丰县版图总面积2695平方千米,截至2014年末,下辖8个镇、13个乡(包括1个民族乡),户籍总人口48.22万人。2014年,该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7.01亿元,比2013年增长10.7%.

永丰县位于吉泰盆地东缘,境东南为山地,中部和北部多丘陵,西北属平原,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

永丰于北宋始建县,素有“欧公故里” “文章节义之邦”之称,孕育了欧阳修、曾民瞻、刘鹗等历史名人。永丰县也是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曾获“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荣誉称号。

江西吉安永丰藤田游神(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1)

历史沿革

永丰县远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境内就有人类栖息。

西周至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几经变迁。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地域属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属庐陵县。

西汉仍属庐陵县,王莽改制后属桓亭县。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复庐陵县,永丰仍属之;献帝建安四年(199年),庐陵郡正式确立,并析庐陵县地置阳城、兴平2县,即今永丰县地。

三国时仍为阳城、兴平2县,属孙吴庐陵郡。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阳城改称阳丰;惠帝元康元年(291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

南朝梁武帝大同二年(536年),兴平属巴山郡;陈武帝永定元年(557年),兴平划回庐陵郡。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开皇十年,属吉州;开皇十一年,阳丰、兴平并入庐陵县;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大业末(615~617年),析庐陵县水东11乡置吉水县,今永丰地属之。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庐陵郡复改吉州;武德八年,改吉州为庐陵郡;高宗显庆二年(657年),改庐陵郡为吉州;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天宝十四年(755年),吉水县改为吉水镇;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庐陵郡复改吉州。

十国吴高祖天祐七年(910年,用唐年号),吉水升镇为县,属新淦都制置使(寻废);南唐烈祖升元元年(937年),复置新淦都制置使,吉水县属之;升元二年,罢新淦都制置使,吉水由县改场,还隶吉州;元宗保大八(950年),吉水由场改县。其间永丰地俱属吉水。

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置吉州庐陵郡兼军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析吉水县报恩镇及云盖、兴平、龙云、永丰、明德5乡(即阳丰、兴平2县地)置永丰县,以报恩镇为治所,属吉州庐陵郡兼军事。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属吉州路总管府;仁宗皇庆元(1312年),吉州路总管府改为吉安路;惠帝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改吉安路为吉安府。

明、清俱属吉安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直属省;三年(1914年)属庐陵道;十五年(1926年)废道又属省;二十年(1931年)一月设东固特别行政区(永丰县的部分地方属之,永丰县的其余地方仍称永丰县),七月,东固特别行政区改为“平赤县”(二十二年撤销),“平赤”、“永丰”县属吉安区;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九行政区;二十二年(1933年)十月设藤田特别区政治局(永丰县的第5、6、7区属之,二十四年四月撤销)、龙冈特别区政治局(永丰县的第8区属之,后并入藤田特别区政治局);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三行政区。

1949年7月14日,永丰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江西省吉安分区。

1950年9月,吉安分区更名为吉安区。

1955年3月,改吉安区为吉安专区。

1956年1月,境内良村区划兴国县;南林、芦溪乡划归宁都县;南亭乡划归吉水县;吉水下固乡、长坑乡的一部分划归永丰。1968、1971、1979年,吉安专区先后更名井冈山专区、井冈山地区、吉安地区,永丰县均属之。

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永丰县属吉安市。

江西吉安永丰藤田游神(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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