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阴日报-江阴网
日前,宜兴警方通报了制造、传播涉疫谣言的违法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群众往往会被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媒体中所谓的“据说”“听说”搅得心烦意乱,甚至出现恐慌情绪,与之伴随的还有极个别人不负责任发布未经核实的谣言信息,而一些群友自以为“善意提醒”实际上都是在变相散布谣言,发布的不实信息很容易在互联网中造成传播,一不小心便可“三人成虎”。
相关案例
案例1:
3月31日上午7时许,杨巷镇市民潘某在微信群散布谣言称:“宜兴高速路口,有一工作人员检测阳性,目前还没有通报。”
案例2:
4月2日下午4时许,周铁镇市民许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宜兴有五个镇有阳性。”
案例3:
4月4日晚6时许,官林镇一市民唐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宜兴又一个阳性”等不实信息。
案例4:
4月7日,居住在太华镇的安徽籍男子马某某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宜兴从上海接收一万多阳性病例”的谣言。经审理,马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市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5:
4月8日,周铁镇居民贺某某在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称:“上海投毒江苏浙江。现已确认,我老家县级市宜兴居然也分派了1400名阳性或无症状感染者……”。随即,市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经审理,贺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市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微信群也不是私密空间。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也请广大“群主”自觉担起社会责任,不让微信群成为谣言的“发酵池”。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和措施,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了解信息,对看到的未经核实的信息一定要理智对待,不盲目相信,更不随意转发。
请广大市民、网友从官方渠道获取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添乱”也是一种助力,一起为战“疫”加油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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