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节选自《论现象学方法对设计思维的深化及对设计教育的启发》(《工业工程设计》2020年第3期)。

作者简介:代福平,博士,江南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视觉传达与信息可视化设计、体验设计、中西设计哲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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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设计,这两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迄今为止,似无定论。很多设计类书籍、论文中对Design和设计下定义时,在引用词典的解释后,往往觉得不够,还要再介绍很多学者对设计的理解。这是因为,Design一词经历了含义的演变,而设计这个词,有研究者注意到,“在1979年版的《辞海》里竟然没有出现单独的‘设计’词条”。[1]由于design一词在汉语中找不到合适的词来翻译,曾有人建议音译为“迪扎因”。由于日本人将design翻译为“设计”,我们也就采用了这个译名,觉得它和我们传统中对“设-计”的理解也能挂上钩。不过,如果认为design和设计的含义非常一致,就低估了日本人当初遇到design一词时的翻译困难,他们曾试过“意匠”“图案”“设计”等译名,后来又觉得“设计”其实也不恰当,索性音译为デザイン。可见,design并不是那么容易翻译的。虽然我们今天已经习惯了“设计”这个词,正如西方人也对design一词耳熟能详,但对它们含义的探究,一直是设计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人们通常从语言发生学的角度阐释“design”的形成,这固然是必要的,但我们还需要从语言现象中理解design的本质,这就需要运用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了。

1 design含义的本质直观:善的目的及其可视化表达

Design这个词之所以难译,就在于它既是目的,又是目的的显现。换言之,Design既是意图,也是图画。主体的目的,通过客体的形象显现出来,就是Design。把握住这一点,对于围绕Design含义的各种解释就能有贯通的理解,而不至于在纷纭的众说中,茫然而无所获。

日本多摩美术大学教授岩仓信弥对Design的含义及其词源演变做了简明的解释:“‘Design’这个单词,来源出自拉丁语‘Designare’,其本意是‘付诸行动之前,应先考虑其目的(what)和方法(how)’。也就是说,所谓设计,是指‘考虑以什么方法来做什么事情的行为’。这个单词传到法国后,分成了两个法语单词‘Dessein’(计划、意图)和‘Dessin’(素描、图案),传到意大利后,就演变成了‘Design’(设计、企划)这个英语单词。据称,开始时它只有‘Dessein’的含义,进入十六世纪后才增加了‘Dessin’的含义。”[2]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Design在其拉丁语源头“Designare”那里,本来就兼具目的设定和手段表达这两种含义,而传到法国后,却把这两种含义分开了,表达目的含义的用Dessein,表示手段含义的则用Dessin。传到意大利后,才演变成了Design这个单词,但开始也只有目的的含义,十六世纪后才增加了手段的含义。至此,Design才恢复到其拉丁语源头Designare的含义,即既是目的性的计划、意图、设想,也是手段性的素描(速写、草图)、图案。

Design在日本的翻译中也表明了人们兼顾双重含义的努力。岩仓信弥说:“‘Design’这个英语单词,于明治初期传入日本,译成日语时,采用了引自中国古典的‘意匠’。‘意’指‘心情’,‘匠’指技术,可以理解为‘精神和技术融为一体’、‘用心使用技能’等。然而,进入明治中期,‘意匠’一词在防止模仿的意匠条例影响下,花样和图案的含义被强化,直到二战前,这种意识都根深蒂固。二战后,为了淡化这种意识,开始使用由片假名拼写的‘デザイン’一词。”[2]这就是说,译成“意匠”,兼顾了Design的目的(意)和手段(匠),但后来,“意匠”的手段含义(花样和图案)得到强化,而目的含义被忽视了。“意匠”就是“图案”,成了人们根深蒂固的理解。为了改变对Design的这种片面理解,只好用音译的方式将它译成“デザイン”。

Design一词的双重含义,不仅导致了翻译的困难(除了日语采用音译和汉语曾经试图采用音译外,俄语也采用了音译),而且也是引起Design专业或学科属性争论的根源所在。从手段性的含义来看,Design与美术有共同的基础,艺术家转变为设计师更加顺理成章,Design可以归属于艺术学(目前我国的设计学就是这样,甚至为了表明其艺术属性,还出现过“艺术设计”“设计艺术”等专业和学科的名称,为解释设计和艺术的这两种组合,费了不少口舌,直到2011年“设计学”以一级学科的名称出现,才把“艺术”这个设计的前缀或后缀取消了,当然,设计学仍归属于艺术学门类);而从目的性的含义来看,Design与战略管理有更多的相同,Design可以归属于管理学。例如,美国的凯斯西储大学,设计系就设在管理学院,设计理论家理查德•布坎南(Richard Buchanan)教授就任教于此。国内著名设计学者辛向阳教授在2012年的演讲中曾说:“将来是设计学院并到商学院,还是商学院并到设计学院,还很难说”,很多听众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说。把设计学院和艺术学院合并,是可以理解的,但把设计学院和商学院合并,却不容易理解。

在对Design含义的洞察上,真正具有现象学眼光的是赫伯特·西蒙(Herbert Alexander Simon)。他说:“凡是以将现存状况改变成更愿意的状况为目的而构想行动方案的人都是在做设计。生产物质性的人工物的智力活动与为病人开药方、为公司制订新销售计划或为国家制订社会福利政策等这些智力活动并无根本不同。”(everyone designs who devises courses of action aimed at changing existing situations into preferred ones. The intellectual activity that produces material artifacts is no different fundamentally from the one that prescribes remedies for a sick patient or the one that devises a new sale plan for a company or a social welfare policy for a state.)[3]这段话在国内设计学的书籍中也常被引用,但往往只引用前一句,而不连带着引用后一句。因为,只引用“凡是以将现存状况改变成更愿意的状况为目的而构想行动方案的人都是在做设计”这句话,对艺术学背景下的设计研究者和设计师来说,是完全可以认同的。而一旦把后一句即“生产物质性的人工物的智力活动与为病人开药方、为公司制订新销售计划或为国家制订社会福利政策等这些智力活动并无根本不同”也引用了,就会把医生、企业家、政府政策制定者都纳入设计师行列了,这是“艺术类”设计师所不能理解的。但西蒙之所以在第一句后再说出第二句,就是为了提醒人们,只要具有“将现存状况改变为更愿意的状况”这个目的,创造物质性的人工物和非物质性的人工物(药方、政策等)的活动都属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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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bert A. Simon. The Sciences of the Artificial (Third Edition). London: The MIT Press, 1996

因此说,西蒙直观到了 Design的本质:人们为达到使现状变得更好这一目的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这就为人们打破原有的专业界限,而直接面对Design本身提供了可能性。用现象学术语讲,就是“悬置”专业,还原出Design的本质,这是Design的“可能世界”。今天,人们之所以能在普遍意义上谈论设计思维,而不需要区分是平面设计思维、产品设计思维,环境设计思维(这是传统的按照设计对象划分的设计领域),也不需要区分是服务设计思维、体验设计思维还是交互设计思维(这是新出现的按照主体关系划分的设计领域),就是因为设计有其普遍的本质,不因为具体专业和角度不同而失效。当然,如果能把医生的诊断活动、企业和政府的管理活动也纳入设计活动,也运用设计思维,那就真正实现了西蒙所说的“Design”——人工科学(The Sciences of the Artificial)。但这样一来,人类的所有“为达到使现状变得更好这一目的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都带有了Design的属性,Design就不再是一个专业、一门学科。你想把Design局限在某一个学科,它马上就跳到别的学科了,你想给它搞一个“专业”的理论体系,它马上就牵扯出人类的所有知识。因此,从本质上看,Design天生具有在人类一切知识中蹦来蹦去的本性。因此,理查德•布坎南才把“设计思维”称为“调皮的问题”(“wicked problem”目前的译文有:诡异的问题、棘手的问题、邪恶的问题等,笔者觉得这些译文让人心情沉重,对设计产生苦恼甚至害怕,好像设计是幽灵。不如取wicked的“调皮、恶作剧”词义,将“wicked problem”译为“调皮的问题”,让人感觉轻松和有趣。)所以,国外一些研究者也发现:“设计无学科”。[4]

最需要注意的是,西蒙对Design本质所含的“目的”描述中的道德维度。一般来说,人的有意识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不论做好事还是做坏事。但Design的目的,是使现状变成更好、人们更愿意要的状况。这种目的是指向现实的改善和人的自由的。西蒙所举的例子,如为病人开药方,为公司制订新销售计划,为国家制订社会福利政策,都是促进现实变好的行为。我们可以从中直观到,对“善”的追求是Design的应有之义。

生活中,我们一想到“设计”,就会直观到:它是一种朝着好的方向改善我们生活的活动,是一种“善”的活动。杭间先生有一本书叫《设计的善意》,书名恰巧道出了设计必然包含的道德性。

当然,这只是现代意义上的“设计”。在汉语的传统语境中,“设计”却不是一种“善”的活动。

2 传统汉语中“设计”含义的本质:目的的非道德性和隐蔽性

将Design译为汉语词“设计”,是从日本开始的。前文所述的岩仓信弥教授,在介绍Design的日译过程后,补充说:“顺便说一下,中国现在称Design为‘设计’,令人吃惊的是,它竟然是来自日本的外来语。”[2]

国内学者诸葛铠先生对Design的日语、俄语、汉语翻译做过认真考证,他说:“由于Design汉译的困难,又鉴于日、苏的经验,八十年代有人在论文中首创了音译汉语‘迪扎因’,得到了一些学术圈内人士的肯定”,他自己“也在《从图案到“迪扎因”—— Design汉译刍议》一文(《图案》1988年3月)中,主张使用Design的音译外来语,但终究没有得到多数同行的认可。”[5]

从日本外来语引入的“设计”和传统汉语中的“设计”,它们的含义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知道,汉语中很早就出现的“设计”,是一个动宾结构的组合:“设-计”,其含义是“设下计谋”。三十六计,每一个“计”都是这个意义上的“设计”。国内设计领域的学者也追溯过汉语中“设计”的原有含义。朱铭、荆雷在其所著的《设计史》中说:“一部《三国演义》,提到设计用计的就有十七个回目,脍炙人口的空城计,在中国几乎是家喻户晓,其余如连环计、美人计、苦肉计、计中计……等等,举不胜举”,“就军事科学而言,古人对‘设计’一词绝不陌生。”[6]李砚祖教授在其所著的《造物之美:产品设计的艺术与文化》中认为:“‘ Design’与汉语原有词汇‘设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7]而张宪荣教授等在其编著的《工业设计理念与方法:现代设计学基础》中则注意到:“在汉语中,设计一词如用于精神性时往往具有贬义。”[8]这就直指设计一词的要害了。可以说,中国传统语境中的这些“设计”,也的确是有目的的计划、设想,但其目的是隐藏着的、不能公开的,一旦公开,“计”就行不通了。因此,这种“计”常常被称为“诡计”,“设计”就是在搞阴谋。一些人“设计”,另一些人“中计”。设计的一方固然获得了利益,中计的一方却遭到了损失。而 Design中的目的,却是公开的,而且还要用视觉手段清晰地展现出来,让人能明明白白地看到。正因为是公开的,人人可见的的,Design就具有了普遍性,能够为一切人所共享。因此,Design无论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都不具有贬义。这可以说是中国传统语境中的“设计”与西方语境中的Design之间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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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尽管传统汉语的“设计”原意已经淡化了,汉语词典中的“设计”也已经按Design的含义做了新解释,“设计”和“Design”可以完全对应了,但“设计”的原意所代表的思维模式在一些中国设计师的意识中还潜在着,他们把设计思维当成诡计思维,这就与Design截然相反了。

总的来说,设计(Design)这个词的含义,就是设定善的目的并使其可视化。广义的善是真善美的统一,是“完善”。设计追求的就是这种“完善”,它表征着人类的自由。可以说,设计思维就是指向“人的自由”的目的思维。


参考文献:

[1] 尹定邦,邵宏. 设计学概论(修订本)[M]. 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1-2

[2][日]岩仓信弥. 本田的造型设计哲学[M].郑振勇译. 北京: 东方出版社,2013.087

[3] Herbert A. Simon. The Sciences of the Artificial (Third Edition). London: The MIT Press, 1996.111

[4] Craig Bremner, Paul Rodgers. Design Without Discipline. Design Issues,2013,29(3): 4-13

[5] 诸葛铠. 设计艺术学十讲[M]. 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 9-10

[6] 朱铭,荆雷. 设计史[M]. 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1996: 4-5

[7] 李砚祖. 造物之美:产品设计的艺术与文化[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1-52

[8] 张宪荣,陈麦,张萱. 工业设计理念与方法:现代设计学基础(第2版)[M].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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