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展开了“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各省市出台相关文件。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专项整治补充通知”,其中最大亮点是: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增加了“专项整治管理”模块,企业可使用身份锁登录查询本单位的“社保异常人员名单”,对所列内容进行核实整改,并通过平台上报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 "挂证"自查自纠进入倒计时!浙江省率先发布系统实现自纠自查!
3月11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里增加了“挂证存疑人员查询”模块。查询信息,无需登录,只需要输入姓名以及身份证信息即可查询。
一、为更好地推进“挂证”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省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里增加了“挂证存疑人员查询”模块,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可查询到本人的“社保数据核查异常”和“多单位重复注册”的具体情况。
二、“挂证”存疑人员可对照“补充通知”里不认定为“挂证”的6类情形,符合这6类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自查自纠阶段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建委(局)说明情况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这6类情形之一的“挂证”存疑人员,应按“通知”及“补充通知”相关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进行整改。
三、自查自纠阶段,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可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整改期限报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建委(局),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自查自纠整改时间1个月。逾期仍未改正的,按“挂证”行为处理。
2019年03月11日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公示公告”--“挂证存疑人员查询”
2、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必须输入完整姓名和身份证号方可查询结果,如无结果,则不存在异常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 省住建厅:封沙 0431-82752622
- 省人社厅:曹宝富 0431-88690735
- 省交通厅:张代新 0431-85097504
- 省水利厅:谢洪涛 0431-8499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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