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申请资助需要什么资料(贫困生可申请资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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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学生每年800元 大学生每年7000元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陈臣)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2015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的本市户籍学生、父母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在莞居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资助。

根据《通知》要求,经济困难的具体衡量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15 元。而资助金额的标准,则从幼儿园阶段至大学阶段,每生每年800元至7000元不等。

5月15日前递交申请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资助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在校(园)学生。

具体分为两类:其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15 元(含915 元,今后参考标准参照市低保边缘标准同时调整)、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我市低保边缘或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学生。

其二,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及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藉在莞就读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相同)。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资助的金额参照东莞市现行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发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 元/人·年、小学800 元/人·年、初中1500 元/人·年、高中3000 元/人·年和大学7000/人·年标准发放助学金。对于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资助。具体资助人数将由市教育基金会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

据介绍,申请人须在5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在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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