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点,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法生效,非领导职务现在已经取消了,全部改造成了职级。也就是说你现在看到的职级,就是原来非领导职务的升级版。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说都是在公务员单位实施的,和领导职务并行的一种制度。目的都是在领导职务之外,开辟一个新的公务员晋升渠道,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天花板和渠道狭窄的问题。二者都是以解决待遇为主要目的,一般不具有领导职责,不承担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只享受经济待遇。
其次看区别,三个方面:一是职级职数比非领导职务更多;二是职级晋升程序更简单,三是职级层级比非领导职务更多。
一是职级职数比非领导职务更多。领导职务的职数根据领导干部职数来核定,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不得超过相应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而职级并行后,职级职数按照公务员编制人数按比例配置,处级单位可以按照20%配置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60%。可以看出,职级并行后,职级数总体数量提升不少。
二是职级晋升程序更简单。原来的非领导职务晋升基本参照领导职务的晋升程序,从动议、公布方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组织研究、任前公示等一步都不能少。提拔处级非领导职务还需要核查个人事项报告。而职级晋升程序相对来说就简单一些,一般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织研究、任前公示等环节。
三是职级层级比非领导职务更多。原来的非领导职务设置8个层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2019年6月1日施行的职级设12个层级,巡视员两级、调研员四级、主任科员四级、科员两级。职级从非领导的8级拉大到12级,减少了职级之间的跨度和难度,有利于基层公务员快速晋升享受待遇,是新公务员法改变以往基层公务员提拔难晋升难的重要举措。
说了这么多,你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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