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很难融入的朋友圈子吗?

如今在互联网上流行一个词叫“舔狗”,放在朋友关系里,就是你对他掏心掏肺,他却转头将你称为nobody。

今天和大家一起来回顾一部经典犯罪惊悚电影,说的就是自卑又虚荣的舔狗故事——

《天才瑞普利》

The Talented Mr. Ripley

年轻时的他足以秒杀现在所有小生(他依然是我最讨厌角色)(1)

这部上映于1999年的电影,改编自同名小说,卡司放在现在看,各个都是好莱坞超一线。

达蒙当年的模样是真·呆萌,裘德洛的发际线还没有如今那样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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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角就更不用说了,大魔王凯特·布兰切特以及小辣椒格温妮斯·帕特洛,在当年都是自带耀眼光环的女神。

当然,要说演得最好的,那肯定是马特达蒙了。

因为有网友说,他所扮演的瑞普利可以被誉为是影史上最让人生厌的男主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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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瑞普利能在20年后再看还能赢得观众共鸣,足以证明这样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存在。

瑞普利是一个穷酸学生,会弹琴但水平不高,想翻身但苦于无门。

在上世纪50年代的美利坚,这样的年轻人一抓一大把,可是瑞普利却把握住了仅有的一次机会——

他在给富人宴会上弹奏钢琴时,意外结识了造船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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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瑞普利身上穿的衣服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校服,巧的是,这个学校刚好和大亨儿子就读的是同一个。

既然是儿子的“校友”,那肯定要多聊两句。

可是瑞普利明明不认识大亨的儿子,但为了能和大亨攀上话,他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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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瑞普利的样子挺实诚,大亨就想请瑞普利帮一个忙,去意大利把自己的儿子劝回来,成功了就是1000美金的报酬。

1000美金,瑞普利这样的穷人,根本没有理由拒绝这个价格。

在出发意大利之前,瑞普利将自己关在门里反复听爵士乐,因为他听说那个大亨的儿子迪克似乎对爵士乐特别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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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他按照之前计划的那样,用老乡梗与迪克在异国他乡制造了偶遇,并靠着自己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和迪克攀上了关系。

瑞普利除了特别会看人眼色之外,还善于模仿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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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取得迪克的信任,他模仿大亨的口吻将大亨付他钱的事情全盘托出。

交朋友就是交心,迪克被瑞普利的真心所打动,于是放下戒心,将他留在了自家豪宅小住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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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瑞普利真正体会到了阶层的差异。

迪克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每天有花不完的钱去享乐。

而他,除了身上的衬衫外套,就剩那副土爆了的眼镜。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瑞普利突然将自己代入迪克,模仿起他的口吻说话,神态模样透着一股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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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利沉沦了,他觉得和迪克成为死党是他跳出贫民圈儿跳进高层社会的一个机遇,

于是他无意提起爵士乐,还投其所好大夸迪克的品味。

偏偏迪克就吃一口,爵士乐成了拉进两个人关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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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迪克带着瑞普利去到意大利的地下酒吧,香槟美女,糜烂沉醉,穷屌丝的终极幻想在此刻成为现实。

然而,两个人的亲密关系随着第三个人的到来而打破。

这个人和迪克一样,也是名流贵公子,但他和迪克不同的是,他对瑞普利非常排斥,就像富人对于穷人的排斥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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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迪克又和他的朋友玩在了一起,自然就冷落了瑞普利。

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友情,夺回自己好不容易才攀上的上流阶层,瑞普利开始变得像争宠那样主动,

比如窥探迪克的私生活,偷穿他的衣服,甚至于说一些表忠心的话。

可是这样近乎变态一样的行为,非但没有让两个人的关系亲密如初,反倒让迪克越发讨厌这个穷酸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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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迪克决定送走这个讨厌的“不速之客”。

这让瑞普利十分震惊,他为这份友谊掏心掏肺,不顾一切疯狂迷恋迪克,得到却只有一声轻描淡写的“我们不是一路人”。

悲剧的是,瑞普利并没有意识到他和迪克之间的鸿沟,根本不是他主动讨好就能填充的,于是盛怒之下,他失手打死了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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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意外,瑞普利本想回到酒店收拾东西就跑路,可是酒店的服务员却将他错认成了迪克。

这给了瑞普利一个灵感,既然无法从迪克身上得到想要的东西,那就取而代之。

他伪造了一系列的证件,然后穿上了迪克的衣服,用他的签名去银行提取支票。

过程非常顺利,甚至没有一个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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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利飘了,曾经需要乞求才能得到的东西,现在已经完全属于自己。

这种身份带给他的自信,让他贪婪的嘴脸彻底暴露,他变得自信了,也更张狂了。

他开始勾搭富家女,将迪克的人生经历套在自己身上,他去看歌剧,去体验之前都体验不了的上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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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迪克的好友,那位名流贵公子出现了。

眼看身份就要被戳穿,男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死了富二代,并将他的尸体伪装成是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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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瑞普利的手上已经沾满了两个人的鲜血。

面对警方的走访调查,瑞普利不得不继续撒谎来掩饰他犯下的罪行。

可是迪克的大名在圈子里非常响亮,解决了这一个,总有下一个会找上门揭穿瑞普利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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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脱身,他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他伪造了迪克的笔迹写了一封绝笔信。

信里将富二代的死全部推到了迪克身上,然后再以一句“再见了世界”宣告着迪克已经畏罪自杀。

瑞普利的计划很完美,骗过了警方骗过了迪克的父亲,却没有骗过迪克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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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女友在瑞普利的住处发现了迪克的贴身物件。

可是没有证据,其他人又不相信,她只能眼睁睁看着瑞普利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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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瑞普利已经完成了完美的脱身,当然,这一切对他而言并不容易。

瑞普利虽然没有内心独白的情节,但从他对待迪克的态度可以看出,他是真心将迪克当成朋友,甚至超越了朋友(瑞普利的性取向一直是迷)。

可是迪克却将瑞普利形容成“水蛭”

对底层阶级人的轻视,无疑击破了男主最后的自尊心,才会让他由爱生恨,最终杀死了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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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瑞普利结识了同样对钢琴痴迷的彼得。

彼得虽然也是富豪之子,但并没有迪克那般张狂,他低调又温柔,对瑞普利也很欣赏。

于是瑞普利又将踏进富豪圈子的引路人变更成了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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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换彼得对瑞普利掏心掏肺,可是瑞普利却没有选择像对待迪克那样敞开心扉。

和彼得坐船出游时,他不小心碰到了扮演迪克时勾搭的女友,上流的圈子就那么小,富家女和彼得还是老相识。

一旦这两个人碰了面,瑞普利假扮过迪克的事情就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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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利再一次站到了魔鬼一侧,他选择继续掩盖真相。

由于富家女是和全家一起上船的,因此瑞普利只能对着独自一人的彼得下手……

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为了可悲又可怜的欲望,他亲手将自己拖进了无止境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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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这是一个友谊小船翻了之后引发的罗生门,但本质却是瑞普利那自卑的虚荣心引发的血案。

天才瑞普利,可是瑞普利并不是“天才”,他只是善于伪装。

因为只有生活在谎言里,才是他最接近梦想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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