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转让(无锡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发展)(1)

土地二级市场长期处于自发分散状态,亟待出台文件完善。10月24日,无锡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新近出台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抵押的规则和要求,将促进土地二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土地要素的顺畅流通和高效利用。

当前我国的土地市场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构成,其中,一级市场是政府以划拨、出让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供应给土地使用者,二级市场是主要发生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类。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10月25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从土地市场发展来看,土地一级市场已经形成相对健全的制度机制,但二级市场长期处于自发分散的状态,亟需出台文件加以完善。无锡此次出台的文件,明确了转让规则,放宽了划拨、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提出对划拨土地转让、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补缴土地出让金,按转移登记办理;对作价出资或入股的土地转让,参照出让土地可直接转让,保障其自由交易。

与上级政策相比,无锡重点对转让盘活给予政策支持,特别是放宽了分割转让范围,提出支持存量工业项目节余土地分割转让,对节余部分大于20亩的,允许转让用于其他通过综合评审的工业项目。作为乡镇工业的发源地,由于早期土地利用模式较为粗放,无锡部分区域工业用地还存在开发利用不充分、土地利用和产出效益较低等问题,为推动一些企业“待建地”盘活利用,这次放宽了分割转让管理,可有力推动工业用地高效利用。此外,新政还允许对高标准厂房载体、新型产业用地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比例办理转让,进一步促进盘活挖潜、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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