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教育长、教授 梅丽红,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如何强化民主集中制?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强化民主集中制
作者: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教育长、教授 梅丽红
党的领导是新中国70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与西方代议制民主不同,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通过民主集中制这一独特而有用的制度来实现的。
民主集中制既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国家机构组织运行的指导原则。它由“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构成,不仅避免出现了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有力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而且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治国理政形成强大合力。
第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正确把握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辩证关系。
新中国70年来的实践证明,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能充分激发全党同志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又有利于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实现集中,形成统一认识,保持步调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历史上,由于理论认识不足,实践层面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有时会摇摆于高度集中与极端民主之间。这既对党内民主产生消极影响甚至破坏作用,又不利于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运转。
事实上,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其中,“少数服从多数”体现了民主的基础性作用,可谓其他“三个服从”的制度基石。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强调,“四个服从”的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也是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整体联系。
总的来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将民主和集中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把民主作为集中的基础,发挥民主对集中的定位和约束作用;同时,注重党内民主和集中统一之间的内在关联,使民主集中制成为保持党在组织上的统一和党的凝聚力的重要动力,成为党具有强大组织、动员和执行能力的重要保证,成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安排。
第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科学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也是把民主与集中结合起来的最好形式。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着眼于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凌驾于组织之上,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处理党内重要关系、建立党内正常的权力关系、明确领导集体成员之间权力效力平等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定“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与大额资金的决策范围和界限,推行重大问题决策“票决制”等,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为了避免“决而不行”,又将个人分工负责作为落实集体决策的有效方法,从而增强集体决策后的行动能力和执行能力。
这种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安排,既防止和克服个人专断、主观武断,又避免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彰显了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精髓。
第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贯彻落实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的工作路线,也是民主集中制的实践基石。党章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本质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与“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
“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就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群众经验和智慧的过程,内含着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的过程也是发扬民主的过程,如果集中的过程没有民主,就不能形成正确、科学的决策,并树立执政党的权威,进而为执政党的领导提供良好的政治条件。
“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就是将吸纳群众意见并加工成政策的主张用以指导群众实践,并在实践中接受检验的过程。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人民群众的实践结果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才能使执政党不断修正错误,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
实践中,通过渐进式的党内民主改革创新,如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选举改革、推进党务公开、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等,为加强执政党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提供了程序保障与内在动力,形成了一个前后衔接、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集中性、民主性和人民性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政治经验和国家治理的比较优势。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而要在新时代进一步发扬民主集中制的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