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蜀黍没查处,不代表蜀黍不知道,因为在蜀黍的周围,有一群充满正义的潍坊群众,随时为蜀黍提供各类交通违法的线索。各位违法司机可要小心了,神通广大的潍坊群众就在你身边,整不好,你会跟下文中的他一样!

今天的故事从@潍坊交警 的一条微博说起……

昨天,潍坊交警官方微博照片收到这样一条微博

鲁g0960车主(你想在哪儿过年)(1)

图片看不清?放大了看!

鲁g0960车主(你想在哪儿过年)(2)

鲁g0960车主(你想在哪儿过年)(3)

鲁g0960车主(你想在哪儿过年)(4)

经过监控系统的查询,该车确实已经使用了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车牌中的第二个数字有明显的变动痕迹。

鲁g0960车主(你想在哪儿过年)(5)

鲁g0960车主(你想在哪儿过年)(6)

经过查询,车牌号为鲁G6013T的白色别克车为车主L先生刚刚购得,今天,离车的注册登记时间还不足一个月,但系统显示该车已经产生了两条车辆违法记录。怪不得会出此下策,驾驶员开车可真够猛的!

此行为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高额的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暂且不说,该违法行为将面临最多十五天的拘留。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现潍坊交警正根据举报线索对违法车辆展开查缉布控,掐指一算,今天腊月二十八,鲁G6013T的车主/驾驶员,您想好在哪儿过年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违法司机可要小心了,神通广大的潍坊群众无处不在,在法律面前不老实,你会跟文中的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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