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二手京A牌照摩托车起拍价16310元,经过一天多的竞拍之后,以303万元落槌。该摩托车能否最终成交,引发舆论关注。

11月12日10时许开始,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评估价格为2.33万元的比亚乔牌摩托车引发众多围观。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在标的物介绍中,该摩托车的初次登记日期为2016年6月21日,车辆有行驶证、登记证,但没有钥匙,行驶里程、保险情况以及车辆证书编号等均“不详”。

不少网友认为,从目前公布情况来看,车牌号为京A83011的摩托车并未有什么特殊之处。引发14万网友围观的,与摩托车的京A牌照有关——带牌卖。

北京二手摩托车最新行情(二手京A牌照摩托车以303万元落槌)(1)

随着计时器停止延时,截至11月12日10时50分许,标的物最终价格停留在3031350元。

据媒体此前报道,早在1985年,北京市已经停止发放京A摩托车牌照,当时已发放的京A指标在2.5万个左右。按照相关规定,京B牌照摩托车不能进四环,京A却不受限制。虽说京A摩托白天不能上长安街,全天不能上环路主路,但仍具备较大的路权优势。

“这样的价格可以在市场上买到10个类似带有京A牌照的摩托车,这里面应该有推手存在,但是不确定推手的目的是什么。”懂行的市民张宇(化名)表示,普通人通过司法拍卖,一般购买相对划算、价格略低于市场价的物品,对于这辆严重与价值不符的摩托车,会不会按照拍出的价格成交,令人心存疑惑。

北京二手摩托车最新行情(二手京A牌照摩托车以303万元落槌)(2)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董晶晶律师认为,拍卖成交后,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如果买受人悔拍,不仅会带来被扣除预交保证金的损失,恶意参与司法竞拍的,还会因其严重干扰司法拍卖秩序,妨害法院的正常执行工作,而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及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五)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董晶晶认为,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全面推行,司法拍卖越来越便利的同时,悔拍现象也屡见不鲜。网络司法拍卖作为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途径,具有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竞拍者在报名参加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前,务必要仔细阅读竞拍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对标的物充分了解并进行价位预估,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竞拍,切不可随意出价,甚至恶意竞拍,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董振杰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北京头条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