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私自充装、储存和贩卖液化石油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而在临高县新盈镇,就有群众向我们反映,有人在家中放置有大量的液化石油气,涉嫌非法经营。来看记者的调查。

吴先生告诉记者,在新盈镇永隆村内,有居民在家门口堆放有多个燃气瓶,存在安全隐患。采访当天,记者在新盈镇农贸市场调查发现,一名男子骑着三轮摩托车,车上载有7、8瓶液化石油气瓶,正挨家挨户地给人送货。

私自贩卖液化气哪个部门管?(私自储存贩卖液化石油气)(1)

记者一路跟踪该男子,发现他最后回到了永隆村的一户民房里。记者注意到,这里村道狭小,人口密集,而在这户居民家的门口周围,却堆放了许多液化石油气瓶,有的甚至暴晒在阳光底下。随后,记者上前与男子沟通。

某燃气经营点 负责人:(一天能加多少瓶)几瓶啊,十瓶八瓶,(多少钱一瓶)现在是105了,(包送到吗)包送到,赚两三块钱工费这样,现在气站是103,我送给人家是105。

私自贩卖液化气哪个部门管?(私自储存贩卖液化石油气)(2)

这名男子告诉记者,他家门口堆放的这些液化石油气瓶,有的是满罐准备送货的,有的是不使用的空瓶。男子称,这些燃气瓶,大都是附近居民的,他只是帮用户去正规的气站加气、送货,并收取一定的跑腿运送的费用。

某燃气经营点 负责人:(你存气没有一个专门的地方存气)没有,我没有存放,我没有压瓶 没有存放,就是一天收几个过来,就拿几个去加(气)就送给人家了,这样就完了,(每天会有不送完的,过夜的怎么放)过夜的就放外面,(就放门口这里)嗯。

私自贩卖液化气哪个部门管?(私自储存贩卖液化石油气)(3)

该男子称,这些燃气瓶并没有专门的储存室,而是直接在户外放置。而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在新盈小学附近的这栋居民楼内,不仅堆放了大量的液化石油气瓶,同时,房屋内还住着人。

记者看到,这名男子正从三轮车上卸货,卸下来的液化石油气瓶被他拿进了房屋里。记者走进这间居民房时看到,有人正在屋内炒菜,而靠近门边的位置,堆放有十几瓶液化石油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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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燃气经营点 负责人:我们不是专门(卖)给人家的,就是你有气瓶给我们充,我们就充。(你就收气瓶再去充是吧)嗯,(这里有气的有多少瓶)有几个,(一二三四 这五瓶是有气的对吧)嗯。

这名女子告诉记者,他们帮忙加满一瓶液化石油气,需要收取105元的费用。而记者进一步询问发现,这个经营点并不具备相应的证照。

某燃气经营点 负责人:(你经营这个的话有没有营业执照,特许的证之类的)以前有,不过现在就是不合格他就不发证,让我们去培训。

私自贩卖液化气哪个部门管?(私自储存贩卖液化石油气)(5)

无证经营点存多处违规

执法部门当场查处取缔

采访当天,记者也将调查到的情况,进行了反映,随后,辖区派出所、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来到现场,开展执法。

当天,警方将这两处无证经营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了暂扣,并传唤经营点负责人做进一步调查。在这家新盈小学附近的燃气经营点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这里存在多处违规行为。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王国浩:首先这里是存放着气瓶,里面有明火的,没有做隔离,就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因为楼上的话按理要密闭的,要有单独的储存仓库。你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是不可以经营这类易燃易爆物品的,(我知道)我们现在依法要取缔。

私自贩卖液化气哪个部门管?(私自储存贩卖液化石油气)(6)

根据《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液化石油气经营场所应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且其瓶库设置在除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房外的,与建筑物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其对应的第二层不得住人或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而在现场,执法人员还发现,该经营点存放有过期未检测的气瓶。

某燃气经营点 负责人:(这个算不算过期的)它这个应该是过期了,没有这个(检验合格),标志就是过期了,这个不用说了,都是以这个东西来看的,我们换的时候,检测(合格)以后它会有这个东西(合格证)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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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使用的气瓶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不得给过期的未检测的气瓶或者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那么,为何这些超期未检的气瓶还能够加液化石油气呢?

某燃气经营点 负责人:(这个什么时候加的,这两瓶)前几个月,(前几个月也是属于过期的,为什么加进去了呢)它是过期,不过那时候,(过期了加气站那里也给你加吗)没有,加气站不给你加,(不给你加你这气怎么加进去的)他就是说下次要翻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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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这些液化石油气瓶扣押。那么,针对这些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瓶,记者也和相关部门一起,来到新盈供气站进行核实。不过,面对记者的质疑,供气站拒绝正面回应,“(站长,您这个是2016年的瓶子,而且没有检测标志,为什么给它加气了?)我们不接受采访,不好意思(那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这个瓶已经过期,为什么你给它加气)。”

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管理室主任 逄超:他绝对有义务的,他加(气)的时候绝对要看的,如果说这个瓶已经过期了,那就要检测它的安全性,确保每一瓶气都能达到安全的标准,我们回去马上落实调查,如果确定他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话,我们马上进行查处。

私自贩卖液化气哪个部门管?(私自储存贩卖液化石油气)(9)

此外,记者从县住建部门了解到,今年住建部门就对全县的燃气经营点进行了排查,发现了78家无证的燃气经营点,位于新盈小学附近的这家燃气经营点就在其中。并且,住建部门已于今年1月25日,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管理室主任 逄超:今年春节前我们也做过大排查,(那为什么排查都发现了,最后没有处理,现在还存在呢?)(从1月份你们已经发了整改通知书,到现在很显然他还是没整改,而且还是属于无证,现在已经是6月份了,为什么还会存在)。

私自贩卖液化气哪个部门管?(私自储存贩卖液化石油气)(10)

对于记者的质疑,住建部门表示,当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他们未能及时移交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置,所以许多无证经营点可能还存在继续经营的情况。对此,他们也将加大排查监管力度,并做好各部门间的交接工作。

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管理室主任 逄超:接下来我们再继续加强合作机制,再加大力度,争取把这个事情再往上抓一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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