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集鹿鼎记经典(看透鹿鼎记那一年)(1)

文章节选于去年的书《六神磊磊读金庸》

文/六神磊磊

金庸的最后一部书,是《鹿鼎记》。

在这部书里,有一回特别重要,就是第三十四回。读《鹿鼎记》要特别注意这一回。

该回出现在全书大约三分之二处,回目词叫做 “一纸兴亡看覆鹿,千年灰劫付冥鸿”。

这一回的大致情节,是韦小宝从云南出使回来,行至柳江,和师父陈近南、天地会英雄吴六奇等人相会,又遇上了大风雨。

众英雄在柳江上冒雨泛舟而歌,很有诗意,可以说是整部书中最有诗意的一回。

群雄泛舟的那一幕,天上风雨大作,江中白浪汹涌,一艘小船载着众多豪杰,外加一个胆小如鼠、随时嚷嚷怕被淹死的韦小宝,生角和丑角闹哄哄一堂,好笑之余,又有豪情盖天,气势如虹。

韦小宝的胆怯,正衬出天地会英雄们的豪迈洒脱,视生死如同儿戏。这些都是好情节、好文字。

然而,所谓的“壮志豪情”,不是这一回的真的调子,只是个幌子,是金庸故意设的幌子。

就好像所谓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也不是红楼梦的真调子一样。

《鹿鼎记》这一回的真的调子,是压抑、悲怆、大势已去、壮志难酬。

这一回里,吴六奇在江上唱了一首曲子,是大名鼎鼎的《桃花扇》里的《古轮台·走江边》:

走江边,满腔愤恨向谁言?老泪风吹,孤城一片,望救目穿,使尽残兵血战。跳出重围,故国悲恋,谁知歌罢剩空筵。

长江一线,吴头楚尾路三千,尽归别姓,雨翻云变。寒涛东卷,万事付空烟。精魂显,《大招》声逐海天远。

这才是这一回的真调子,也是《鹿鼎记》全书的真的调子。“寒涛东卷,万事付空烟”,是陈近南的结局,是吴六奇的结局,是天地会事业的结局,是《鹿鼎记》的结局,是一切侠客的结局。

这一回里,处处是谶。韦小宝便是出口皆谶。

柳江中的船上,有两拨人在说话,一拨是天地会群雄,一拨是韦小宝。

表面上看,天地会群雄如陈近南、吴六奇、 林兴珠、马超兴等,说的都是英雄语、英雄话。他们形象正面,白马银枪,逸兴遄飞,举手投足都是英雄之气。

唯独韦小宝一人是丑角,滑稽搞笑,胆小怕死,一直胡言乱语、插科打诨、大惊小怪。

然而真相却是,群雄说的话,尽是幌子。韦小宝说的话,才是真言。

比如天象要变了,大风大雨将至了,第一个说破、说穿的就是韦小宝。他说:

“那边尽是黑云,只怕大雨就来了”。

韦小宝是对环境、对未来最忧心忡忡的人,也是全场对“黑云”、“大雨”最敏锐的人。好一个“那边尽是黑云”,不但是,而且“尽是”,再联想天地后群雄后来的命运,岂非“尽是黑云”?

再看一个情节——大英雄吴六奇艺高胆大,提议把船驶到江心,要到大风大雨中畅饮。韦小宝却怕死,一再说:

“这艘小船吃不起风,要是翻了,岂不糟糕?”

这话当然不够体面,英雄好汉岂能怕船翻了?

然而最后,天地会的船不是翻了吗?吴六奇最后不是身首异处了吗?反清复明的大业最后不正是“吃不起风”,终于倾覆了吗?

那一日,那一刻,韦小宝说的每句话,回头看都是谶语:“乖乖不得了!”“啊哟,不好了!”“甚么戏不好唱,却唱这倒霉戏?”“你要沉江,小弟恕不奉陪。”可谓句句应验。吴六奇最终蒙冤横死,韦小宝却安然得脱,岂不是正应了“你要沉江,小弟恕不奉陪”?

莎士比亚笔下的大剧里,总会安排一个伶人、小丑,动辄说破天机。韦小宝,就是这个说破天机之人。

除了韦小宝的“谶”,这一回里还有陈近南的“老”。

你会发现陈近南在这一回里突然老了,“心死著寒灰”了。

他是大英雄,江湖上声望卓著,所谓“平生不见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什么时候憔悴过?

可这一回里,大英雄陈近南突然现出了老态,就像一位明星仓猝忘了染发,露出了白头来。韦小宝猛地发现,过去那个英姿飒爽的师父苍老了,“两鬓斑白,神色甚是憔悴。”

风雨飘摇中,陈近南毫无征兆地向韦小宝说了一番心里话。他“神情郁郁”,“满怀心事”,“意兴萧索”,对自己为之奋斗的反清复明的事业失去了信心,对韦小宝说了一句:

“唉!大业艰难,也不过做到如何便如何罢了。”

陈近南居然在徒弟面前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不是大业艰难,简直是大业无望。

他竟然还突兀地说出了一个“死”——

陈近南走到窗边,抬头望天,轻轻说道:“小宝,我听到这消息之后,就算立即死了,心里也欢喜得紧。”

这是提前埋下了陈近南的结局,也是让陈近南自己提前预言了自己的命运。

那么,陈近南何以意兴萧索?是什么让他觉得大业艰难?书上他有一段话,给出了部分答案:

“小宝,你师父毕生奔波,为的就是图谋兴复明室,眼见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百姓对前朝渐渐淡忘,鞑子小皇帝施政又很妥善,兴复大业越来越渺茫。”

这段话里已经讲了几点原因:

一是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二是百姓对前朝渐渐淡忘,三是鞑子小皇帝施政又很妥善。总之就是,时间窗口错过,民众无法争取,敌方没有破绽,这三样,哪一项是陈近南可以徒手改变的?

此外,在这一回里陈近南还说了第四点失望的原因:己方阵营日趋腐朽和昏聩。

他所效忠的对象是台湾郑氏。那里的首脑人物缺乏才能和眼光,如韦小宝所说,掌权者太妃是“甚么也不懂”,继承者二公子则是“胡涂没用,又怕死”“他妈的混帐王八蛋”。一个甚么也不懂的加上一个混账王八蛋,陈近南拔剑四顾,徒劳无功,焉能不意兴萧索,反清复明大业焉能不艰难?

真是李白所谓,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在金庸精心设计的这一回里,陈近南的萧索还不只代表他个人,也不只代表天地会。

他的属性是“侠”,是《鹿鼎记》里最大的一名侠客,也是最后一位侠客。

同时,他也是金庸笔下最后登场的一位传统意义上的侠客。他武功高强,为人端正,仁义礼智信兼备,是一切“侠”的美好品质的集大成者。

而金庸偏偏在这一章里写他意兴萧索、穷途末路,写他的事业走入绝境。

陈近南的穷途末路哦,正宣告了“侠”的穷途末路。事实上,在这一章里共有三位侠客的告别。除了陈近南、吴六奇,还有一位白衣尼。她也是在这一章留下字条、不知所终的。

这一章是侠客的集体谢幕,堪称侠客之终章。

金庸何以对“侠”的前途如此不抱希望?之前陈近南已经说出了部分原因,时代滚滚向前,民众无法争取,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侠已经无可能为。

而这一章的后半部分还精心写了两个情节,更耐人寻味:

一个是“外国鬼子”南怀仁操演新式大炮,书上还借康熙之口,介绍了之前研究新式天文历法,编制《大清时宪历》的轶事。

另一个是韦小宝率领水师炮轰神龙岛。在大炮面前,偌大的神龙教被打得瓦解冰消,毫无还手之力。

金庸提醒我们,历史已渐渐迈入近代,现代文明已到了门口,侠客更加尴尬,更加无力了。

要退场,就退得彻底。在写陈近南这最后一尊“侠”的圣象崩塌的时候,金庸眼中当有泪光,但笔下绝无容情。

他把侠的虚弱暴露给你看,少有地披露了他的苍老和衰瑟。

之前所有的侠,都绝无苍老感,亦绝无衰败感。郭靖、杨过留给我们的都是壮年鼎盛形象。袁士霄、谢烟客、苗人凤们固然不会衰迈,哪怕张三丰、周伯通等百岁老人也从不曾当真衰迈。

可到了陈近南,却真真实实让他萧瑟给你看了,无力给你看了,好比少年衰朽,美人迟暮,青丝褪去,老年斑冒出,身形佝偻,步履蹒跚。

格外伤人的,是陈近南还浑身带着一种落伍感和过时感,他的事业被时代抛离,他恪守的教条与眼下的世界格格不入。

他像是一个守卫着古老墓园的卫兵,这园子早已经被人淡忘和抛弃了,他荷戟彷徨,无语地值守着,只等着自己有一天倒下,成为这座墓园的最后一个永眠之人,然后和那无数上古英灵一起,被野草和荆棘吞噬,被历史的巨轮碾过,只残余巨大的车辙。

金庸甚至都没有给陈近南一个体面的光彩的死亡。

从前的一切大侠,几乎都有一个配得上自己份量的体面死亡。萧峰之死,六军辟易,英雄挥泪;洪七公和欧阳锋之死,在华山之巅纵声长笑;觉远大师圆寂于野地,却也不乏宁静庄严;丁典毒发毙于荒园,但为爱而死,甘之如饴。

唯独一个陈近南,这个最后的侠客,偏偏让他稀里糊涂地死于宵小之手。

哪怕是死于施琅之手,死于冯锡范之手,死于战阵,死于法场,也都算得上是一代大侠的归宿。可他却是被郑克塽这种烂人背后一刀,就此了账,不值不当,不明不白。

金庸就是不让你死得辉煌,他要打消你对“侠”的一切残留的幻想,告诉你人被历史碾压的时候就是这样不值不当,无声无息,没有尊严。

金庸自己,其实也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心路历程。

此时此刻,已经写到了最后一部书的他,心情状态也和当初写武侠时不一样了。

金庸起初写武侠,写百花错拳,写胡家刀法,写东邪西毒,写嘉木立、美竹露、奇石显,写得兴致勃勃,像一个孩子,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游戏。

史航说过一段话:当初在《神雕侠侣》结尾,黄药师布下二十八宿大阵,天下英雄热热闹闹会战襄阳,但凡像个人样的好汉都聚在一起。那一刻,是金庸作为作者最幸福的时光,是他跟这个世界的蜜月。的确是这样。

那时候,金庸还相信人定胜天的东西,相信“侠”有改变格局的伟力。后面就不是了,而是风骤紧,缥缈峰头云乱。

他笔下渐渐多起来的是人性无解,是个人和历史之轮猝然碰撞时的无力,理想主义太无力了,降龙掌也好,凝血神爪也罢,通通都无力。

终于时间进入1969年,他写《鹿鼎记》,他已无法相信“侠”真能解决什么现实问题了。他大概已得出结论:“侠”不能救赎世人,而自得其乐的癫狂世人也根本不需要“侠”的救赎。“侠”其实连自己也救赎不了。

这时候的金庸,伫立在浪漫主义小径的尽头,前方没路,也再不可能返回身,重新去写那些热闹的、乐天的东西,重新去摆一个二十八宿大阵。

他只能卸剑,解甲,眼含热泪,拥抱陈近南,和“侠”拱手揖别。

于是,在恰到好处的《鹿鼎记》第三十四章,一场大风大雨里,金庸安排了陈近南萧索的身影,以及一曲“寒涛东卷,万事付空烟”,作为侠的谢幕。

过去的一切侠客,阿青,慕容龙城,无崖子,萧峰,虚竹,洪七公,黄药师,阳顶天,张无忌……这一切侠客的身影,最后都重叠化为了陈近南的影子,与我们庄严地告别。

哪一集鹿鼎记经典(看透鹿鼎记那一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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