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公文的基本含义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公文写作技巧和方法?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公文写作技巧和方法(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公文写作技巧和方法

一、党政公文的基本含义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规定中明确党政公文的“1个本质、2大特点和5类基本功能”。

1个本质。即党政公文形成于“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过程之中,它的出现,源于党和国家的管理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的管理活动,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

2大特点。一是特定效力,主要表现为作者的特定性和内容的特定性。比如,作者是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其所制发的公文,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制发,也是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利益,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具有极强的法定效力。二是规范体式,是指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及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制发的公文都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具有完整的规范标准,具有很强的程式化特性。

5类基本功能。一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是公布法规和规章;三是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四是请示和答复问题;五是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

二、党政公文的分类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一般分为15种:

1.决议: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比如:?

2.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比如:?

3.命令(令):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比如?

4.公报: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比如:?

5.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比如:?

6.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比如:?

7.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比如:

8.通知: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比如:

10.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比如:?

11.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比如:

12.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比如:?

13.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比如:

14.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比如:

15.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党政公文的格式要素

(一)用纸

A4型(210mm×297mm)。

(二)印装

双面印装,左侧装订,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

(三)文面

1.版头

(1)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3)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紧急公文分别标注特急(1天)、加急(3天),电报分别标注特提(1天办完)、特急(3天)、加急(5天)、平急(10天)。

注: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

(5)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发文顺序号不加“第”,不编虚位(即1号不编为01号)。

(6)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注:只有上行文才需要标注签发人。

(7)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字号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2.主体

(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呈梯型或菱形。

注: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个要素组成,一般为“单位 关于 事由 的 文种”。

(2)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注:主送机关一般按党政军群有序排列。

(3)正文;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一般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

(4)附件说明: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顺序,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如果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注:附件内容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格式要求同正文。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机关署名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编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有多枚印章时不能相关或相切。

注:公文成文日期确定的规则一般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

3.版记

(1)版记中的分隔线: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一般高度为0.35mm),中间的分格线用细线(一般高度为0.25mm)。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字。“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加句号。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别左右空一字,日期后加“印发”二字。

注:印发日期可以与成文日期不一致,但只能晚于成文日期。

4.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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