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葫芦岛公安
10月29日6时40分,建昌县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雷家店乡马家店村路段,一村民被电动车撞伤,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主管处理事故的副大队长宋立志带领民警邱忠良、朱文明、关宁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民警发现一标牌,上面写有“安”字开头的电动车品牌名。一村民称,在附近的工地上见过该品牌的电动车。
据此,宋立志作出部署,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由宋立志带领邱忠良到案发地周边村庄、工地进行走访摸排,寻找可疑人员;另一路由朱文明、关宁沿附近道路寻找监控视频进行追踪。
宋立志、邱忠良在排查了3家石场及2家砖场后,来到了雷家店乡冰沟村修高速的工地。据其中的工人称,本应今天上班的陈某某没来工地也没有请假,其电动车与肇事车辆品牌相符。
得知情况后,宋立志调取了陈某某的相关信息,很快赶到了其居住的村庄,发现陈某某及其车辆未在家中。民警向陈某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其家属成功联系上了陈某某。当日12时,陈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投案,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