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改不仅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更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兴平市纪委监委始终将“两个维护”贯穿于以案促改全过程,突出政治引领、制度保障、督导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充分有效利用查办案件“富矿”资源,推动基层治理有效提升。
坚持规范常态突出政治引领。违纪违法案件本质是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道德滑坡和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兴平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协助市委制定《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若干措施》,对以案促改的范围、对象、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案发单位“三会两书两报告”的整改责任。严格落实“三必”工作要求,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和专题学习会必开,“以案促改通知书”、忏悔反思书必发,案件剖析报告和问题整改报告必写,推动以案促改规范化常态化。以政治视角审视案件查办全过程,坚持“一案三查”,既查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查监督责任,着力发现个案当中的管理漏洞、机制梗阻和体制障碍,确保整改到位。
聚焦权力制约完善制度保障。做实以案促改,关键是要通过洞悉窥探个案中存在的责任缺失、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项问题,准确把握案发单位“整片森林”的政治生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保障权力规范、高效、干净运行。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实行“一台账两清单”,要求案发单位对照以案促改通知书查问题、明措施、定责任,制定整改台账并进行公示,把问题“晒出来”;围绕案发领域存在的项目审批、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力清单,让权力“亮”起来;通过修订完善民主决策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形成制度清单,使制度“立”起来,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制度务实管用、权力规范运行。
强化督导落实促进基层治理。做实以案促改,就是要通过严督实导促进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案件成果,进而促进基层治理。兴平市纪委监委探索运用“双联动双反馈一专项”督导落实机制,凝聚整改合力,放大案件叠加效应。将案发单位整改责任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室组联动、室地联动,上借下力、下借上势,推动问题整改不打折扣;对发现的问题,既向案发单位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又向市委分管领导反馈,压实“一岗双责”,推动整改责任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党风室每季度定期分析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常委会同意后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实现“案件查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工作闭环,促进基层治理。(作者系兴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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