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四川省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从2022年10月9日14时起,在泸州市人员实行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泸”。

通告称,鉴于泸州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外溢风险,经专家综合研判,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10月9日14时起,在泸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泸”。对有工作、学习、生活等确需离泸的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请广大在泸人员自觉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指挥部表示,上述措施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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