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西比河某处》:文图并茂的长篇散文

思衣谷

描写多瑙河的散文(密西西比河某处)(1)

一年前,读了于坚的散文集《挪动》。见识了作为第三代诗人的,获得过鲁迅文学奖的于坚,不仅出色的诗人,同时也是出色的散文家,因为他写散文写得非常有独特的韵味的作者,他的那些睿智文章一直都不忘初心地体现了为天地立心之大宗。这不,最近他的新作摄影 散文集《密西西比河某处》,则又是一部为天地立新之佳作,只不过这次的天地视野和坐标不是中国,而是他漂洋过海地出访的美国。

想谈谈摄影集。我们都知道密西西比河是美国最大的河流,同时也是北美洲最长的河流,是世界第四长河。在于坚到访没有围绕着密西西比河周边的城市时候,都是用相机记录了所见所闻和感想,如摄影集中,就通过背白的底色,体现了一种现实主义的摄影风格。如2004年,作者在纽约的现代艺术博物馆所拍的作品,其中就拍到装便衣拖鞋进展览馆的市民,体现了当地居民的自由和随意开放自在。另外在2010年,作者在哥伦比亚大学,就拍下一张关于该大学的一个教堂,作者的视野是不同,他注意力在雨中戴头巾的女性,以及被涂鸦的垃圾桶,这就说明作者是关心世间卑微而有价值的人和事的。这种关于关切世间的卑微人物的,还有布鲁克林的一家布鲁斯酒吧的歌手,还如费城街头诗人的坦率直接,还有黑人小贩卖烤白薯,等等。当然还有2019年拍摄的一间房学校,明德镇的废弃的房间,就发现了诗人兼作者那种体贴入微的细腻拍照技术,体现的是关切美国基层的生活的点点滴滴。

当过工人的于坚自然会体会工人的各种辛酸,但同时也会感受工人的快乐,如在2019年,作者在纽约拍下了美国街头一瞥,该瞥到的纽约的钢铁, 当地艺术家用钢铁只做了无数作品,于是在成为艺术家之前,艺术家们都是需要做电焊工的。由此作者就回忆到了自己也是工人的处境,慢慢的回忆杀之时,是作者辛酸并快乐的情况,辛酸累是一回事,另外一回事是让作者从中得到了锻炼,终也体现了工人的快乐。

当然除了美国大街小巷风土人情的记录,还有摄影书中,还彰显了作者华丽丽阵容的朋友圈人物的合照。如就有美国诗人罗恩·帕吉特、徐贞敏,梅丹理;诗人吕德安、wangxiaoni等,都是见证了作者文化圈的深厚友谊。

而说到重点的散文部分,这就是作者以此实验性的散文写作,这种实验散文,使得书是没有目录的,此书的具体体裁是包含了随笔、散文、记叙文的深厚笔调,彰显的对美国各种基层社会关切,对异国之行、异国见闻的回忆和重构。也说到了他遭遇的诗人、观赏的街景、回忆里的事物,它是混沌的、斑驳的,是“于坚体”的。对的,这就是一种创新的于坚体的散文写作方式。

此书一开头,就说到了美国很有代表性一位民歌《谢兰多亚》。作者并借歌生情,回忆其了自己的往事。接着窃以为,作为诗人,是不可能不知道惠特曼的《草叶集》的,于坚自然也不例外,他也毫不吝啬赞美了惠特曼,另外还强调了他的诗集是由作者的同乡云南人楚图南翻译的,正是因为作者在打工生涯,接触了惠特曼的诗歌,后来是喜欢他的诗歌了,正如作者赞曰:人类总是需要惠特曼之类的声音来提醒生命找回自己,再次上路。文学上,当然不得不提的自然还有《在路上》,这可是美国垮掉一代的经典之作。当然,作为诗人影响作者最大的还是《草叶集》了,毕竟作者爱上《草叶集》之后就不再写古体诗歌了,从而加入到浩浩荡荡的世界自由诗的洪流中。另外作者饿引用了金斯堡的名言:诗语言应来自口语、能吟唱、朗读。这就是奠定了作者的诗歌观念,哪怕如今为“第三代诗歌”的代表性人物的作者,依旧强调口语写作的重要性。这就是惠特曼影响了作者的最大佐证。书中也可以让老百姓知道了俄罗斯的诗歌使人会单调的,而也类比地说明了俄罗斯的诗歌使我忧郁,英国诗歌高深莫测,唯独是美国的语言也是唤醒了作者新的生命的激情。

除了诗歌,文学等。在音乐方面,作者在文中就说到了《密西西比河组曲》,该歌曲是由美国作曲家菲尔德格罗菲在1924年所写的,此首歌曲是以黑人歌曲为素材,变现在没够出生的黑人对非洲故土的眷恋。

之后,跟随作者的摄像头,我们可以读到了作者在曼哈顿的所见所闻,这里就说明曼哈顿的设计,是应该让人入乡随足,因为要进入该城市,就得首先接受它对生活的设计。另外在游荡在曼哈顿的时候,作者也写到千篇一律的门好号码的最高建筑帝国大厦,作者还书写了一首诗歌,说明了帝国大厦的存在是反自然的生长着,是工业的野兽代表。

之后,我们也可以读到了时代广场,百老汇和第七大道的交汇地,体现的是一种天堂与地狱的交汇处的特点。而关于生活方式的研究,作者就列举了阿甘本的《敞开:人与动物》的内容中说出了美国生活方式就是最适合历史中甲时代的生活方式。而在这样的生活方式下,作者就将随笔性的文调,转换了散文抒情的文调,如在写纽约之城市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纽约响着蓝调,来自黑教堂的钟声。蓝调是大地音乐......听见了棉花地里的黑色甲壳虫的声音。”这样就悲伤的蓝调就体现了作者对黑人做贡献的悲悯之情。写到这,笔者也播放了陈奕迅的爵士抒情慢歌《零下几分钟》,就是很有符合这首书的这个情节的气质的。

之后,跟随作者流动而鲜明并富有诗意的笔调,我们还可以读到了生锈的布鲁克林,生锈的昆斯大桥。说明了时过境迁的一个城市的概况,曾经的繁华,如今只有流浪狗和穷人。当然即使这样,也是有着美国特有的生活方式,那就是一种选择贫穷和流浪的,有点唐吉可德的生活方式,这种脏乱差的流浪方式比迷誉为波西米亚的时髦,也是一番美国的概况。之后在作者引用了桑德堡的为芝加哥写了赞歌的时候,引出了一个比较关注的问题,那就是时下的美国诗歌圈子都是学院派了,都是为了蹭饭吃,而不是为诗歌而为诗歌的聚会,这种诗歌氛围的没落,对于作者是是一个诗人来说,自然是不开心的。因为遥想当年,诗人都是左派的,有抱负的。,为当过工人而感到自豪的。

之后我们还可以看到由于纽约的博物馆,里面都是陈列了很多动物的死尸。即使这样,美国之行,作者也不忘回忆曾经打工的美好,如写了诗歌《北郊工厂的女王》就是歌颂了煤斗西施的情诗,颇为真挚,饱满。而有趣的是,作者描写了自己好友人在麦当劳吃硬汉堡的情景,说他们像两个老迈的小孩,艰难地抱着那玩意儿啃,满嘴红色番茄酱。而可乐变成了棕色的甜水,可见作者是不喜欢这种快餐文化,毕竟食,还是在中国嘛。

如果有什么引用诗歌的,让笔者最为动容就是引用了艾略特的《荒原》了,“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催促那些迟钝的根芽。”这样种植尸体发芽的生猛诗歌,无疑是关乎信仰、价值和意义的探讨,以及人的集体困境和遭遇等问题的剖析。这里一方面充满了一种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另一方面也也体现了诗人那那种黑暗风的讽刺性,以及入心入肺的建设性,这就是艾略特诗歌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比较集中地展示了艾略特的诗歌风格。而这样的诗歌风格,不仅是作者喜欢的,这样的《荒原》精神内核也映照了作者在美国看到的美国文化环境的那些人和事和心态,自然美国的精神气质就是关于荒原里的精神气质之所在的。

而再后来的部分,作者写到诗人帕吉特的人物写法,就是很有小说塑造人物的文笔,体现了作者浑厚的文学写作水平。另外在最后谈到作者写同行文人的情况,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写到罗恩时,就写到了罗恩的待人之处,是与贾木许风格是相相似的,都是一种先照料好家人事情,在拯救世界之前先收拾好房间,再去拯救世界的抱负。

总的来说这本长篇散文,一方面有着随性的游记部分,此套书也是于坚的首部摄影集,他以诗人的轻盈和温暖的眼光记录了他所看到美国。另外一方面此书的作者于坚更为看重的是对异国文化的钻探,对异国之行、异国见闻的回忆和重构。在这部长篇散文中,于坚通过不同的语言形式,如将那曾经的美国之行的经历,通过随笔、散文、记叙文的笔调,也有小说式的片段糅合并重构出他对密西西比河和美国社会的洞察和见解,以及体验。通过此书,我们知道他会交往诗人,也会观赏的街景,回忆里的事物,因此这样情感是混沌的和浑厚的,也就是如作者的诗歌那样,不管是诗歌,连散文也是很“于坚体”的。

无疑,这是一本关于于坚美国之行后,交出了一份文化气息浓厚的,文图并茂的长篇散文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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