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名网友在后台私信我,说她今年以来因为种种原因非常想离婚,但是其丈夫不配合,离婚协议也达成了,但是去办理个手续总是各种理由借口来不了,已经连续两次冷静期都过去了还是没有离婚成功,她准备去法院起诉,其丈夫又感觉总是给点希望,让她错以为可以不用走诉讼途径就能搞定离婚,昨天在她的逼问下,才弄明白其丈夫的打算是想拖着她,如果走诉讼程序也一定会死耗,她现在非常困惑,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问题估计是让很多人头大的事情了,尤其是碰到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而另一方离婚意愿又非常坚定,不愿意忍受对方的所作所为。也有的是双方都对另一方不满意,大家不停地吵架,期间的离婚谈判可能持续两三年,弄得双方都身心疲惫。
之前也有网友看了袁Sir关于婚姻的文章后,提出了一样得问题,就是如何快速离婚呢?是不是一定要分居满2年才能去提起离婚诉讼呢?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如何快速离婚。
一、协议离婚正常来说是最快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自从21年民法典出台后,增加了一个30日的冷静期。举例来说,10月1日双方提交了申请,需要等待30日的冷静期,然后在10月31日-11月29日这个时间范围内再次去申请拿证才算搞定离婚,如果在后面这段时间没有再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了,没有离婚成功。所以从这个时间来算的话,协议离婚最快需要的时间是31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协议离婚谈不拢搞不定,就只能走诉讼离婚的程序了,一般来说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起草离婚起诉民事起诉状(可以自己网上模板写也可以花钱委托律师)
2、 法院立案,15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3、 调解不成功,在1个月左右会正式开庭审理
4、 出具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诉。
5、 判决生效,申请法院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一方要离婚的,可以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诉讼。两人感情确实破裂的,准予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第二是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第三是有赌博、吸毒并屡教不改;第四是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第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有一方失踪,另一方要离婚的,准予离婚。要是人民法院判不准离婚,但两人又分居一年以上的,再次提起离婚,法院准许离婚。
而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根据民法典1079条的规定,我们在收集证据方面主要侧重点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1、身份结婚证据。
去法院起诉离婚必须要要证明你是谁,你起诉谁,你和对方是什么关系,这些需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结婚证的复印件,如果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对方隐匿起来,你需要到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2、夫妻共有财产证据
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有财产纠纷,还有提交财产证据。例如房产证,期房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发票。如果涉及银行存款的,需要提交对方的银行账户,申请法院调取余额。
分割汽车的,需要车辆的行驶证,车牌号。
分割公司股份的,需要提交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分割股票、基金的,需要提交开户证券公司名字。
如果其他财产你没有线索的,法院无法处理,有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3、外遇出轨重婚证据
外遇出轨证据必须是直接的证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例如床上的视频、照片,对方的悔过书、保证书、警察的调查笔录、开房记录。
4、暴力赌博吸毒证据
此类证据一般以公安机关调查记录为准,如果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罚过,那么很难举证。如果对方暴力殴打,你必须及时报警,并且到医院验伤,否则很难举证。
5、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例如居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等等。如果涉及争取小孩抚养权,那么你还有提交自己的工资收入证明,对方的工资收入证据,小孩抚养费用证明。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强制离婚吗?
首先要明确一点的就是,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定会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想法,但是不可能完全依据,主要考虑的是提交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在实务中,一般有一方强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在第一次审理时会判决不予离婚,给夫妻一年的冷静期。此时,想离婚的一方并不代表以后就离婚不成了,只要是继续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注意我们的法条里面用的是应当。所以也就意味着,对方强烈不配合,造成的后果也就比正常诉讼拖延1年的时间。
所以袁Sir的建议就是可以采取诉讼促协议的谈判策略,设定一个合理的谈判期限,时间3个月左右,要明确和对方说明,如果谈判不成,那就没有必要拖延时间了,直接正常走诉讼程序,其实也耽误不了太多时间,千万不要像文章开头的咨询人一样耽误了2-3年,有这时间,诉讼程序早就走完了。如果对方不出庭应诉,还更好,要知道是可以缺席判决的,更加有利于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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