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这两天,各地陆续进入国庆假期的返程高峰,但在铁路运输中,却连续发生两起高铁列车车厢减少、部分车厢被临时取消的事件如10月4日,石家庄至天津的G6284次列车临时取消了9-16车厢;而10月5日,由邯郸东站始发,终点为天津西的G6288次列车,同样出现“发售了1-16车的座位,结果只有1-8车”情况对此,12306客服人员答复称:“更换车厢导致少了一部分车厢,导致部分旅客站着或者去其他车厢,补偿的话目前没有,不好意思”(央广网10月5日),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高铁超载无法运行?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高铁超载无法运行(高铁列车车厢缺斤短两)

高铁超载无法运行

张贵峰

这两天,各地陆续进入国庆假期的返程高峰,但在铁路运输中,却连续发生两起高铁列车车厢减少、部分车厢被临时取消的事件。如10月4日,石家庄至天津的G6284次列车临时取消了9-16车厢;而10月5日,由邯郸东站始发,终点为天津西的G6288次列车,同样出现“发售了1-16车的座位,结果只有1-8车”情况。对此,12306客服人员答复称:“更换车厢导致少了一部分车厢,导致部分旅客站着或者去其他车厢,补偿的话目前没有,不好意思”。(央广网10月5日)

原本按16节车厢编组并发售车票的高铁列车,究竟何以会出现车厢“缺斤短两”、部分车厢被临时取消的情况?目前铁路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回答,只是表示“编组变动的具体原因不清楚”。但无论具体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这一情况,可以明确的一点都是: 导致这一切的责任,绝不可能在旅客,而只能是由铁路部门自身原因造成的。更重要的是,从铁路运输角度来看,这种因铁路部门自身原因造成的“车厢临时减少”,事实上已是一种明显的违约违法行为,不仅对当事旅客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也明显有违相关法定的运输合同约定。

如依据我国《合同法》,“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侵权责任法》:“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在上述两起“车厢临时减少”事件中,作为的承运人的铁路部门,无疑存在明显的违法过错——既没有真正严格履行“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法定义务,同时也存在“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情形。如因“车厢临时减少”,许多乘客或者不得不“转乘其他车次”,或者只能“被站票”地挤在其他车厢——“发给我们每人一个小马扎让我们上1-8车坐着”……

这种背景下,面对连续发生的两起“车厢临时减少”事件,事后铁路部门仅轻描淡写地表示“不好意思”,既没有为自身过错明确向乘客道歉,更不提补偿赔偿,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显然都是并不合理,也说不过去的。

“努力改善旅客出行体验”、“让旅客体验更美好”——众所周知,这一直是近年来铁路部门不断反复强调、承诺的服务理念。这种语境下,如果像“车厢临时减少”这样的事件,仅凭一句“不好意思”就能打发了事,势必不可能有益于“改善旅客出行体验”,更不可能“让旅客体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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