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如果能事先就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显然可以简化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婚前财产约定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近年来,随着人民法制观念意识的普遍增强以及个人对情感婚姻生活的保障,不少人在结婚前财产进行了约定今天通过列举案例来对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法律效果进行分析,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婚前协议都要规定什么?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婚前协议都要规定什么(婚前约定的法律效果)

婚前协议都要规定什么

当前,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如果能事先就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显然可以简化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婚前财产约定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近年来,随着人民法制观念意识的普遍增强以及个人对情感婚姻生活的保障,不少人在结婚前财产进行了约定。今天通过列举案例来对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法律效果进行分析。

【案情】

2018年7月,甲男与乙女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为结婚准备购置涉案房屋,双方于2019年3月20日签署了婚前协议书,协议约定:“未婚夫:甲男(以下简称甲方);未婚妻:乙女(以下简称乙方);为增强忠诚信任,解决婚姻中可能出现的出轨或者家庭暴力等问题。经双方协商,甲男、乙女为结婚购置婚房一套,甲男负担婚房的全部费用,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2019年5月28日,乙女与地产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女购买涉案房屋,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即签约当日全额支付房款即人民币106万元整,106万元由甲男出资,乙女在购买房屋后出资10万元进行装修,后甲男与乙女在恋爱过程中争执不断,经查,甲男在恋爱过程中存在有出轨及殴打乙女的行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居住在涉案房屋内至今。另查明,2019年6月20日乙女办理了涉案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房产证。

【分歧】

本案中,分歧点在乙女主张房屋系甲男赠与行为,且双方婚前协议有约定系双方意思真实表示,合理合法,甲男存在过失行为,乙女办理了涉案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应归乙女所有。甲男主张该房屋产权应该为甲乙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屋共有份额且要求乙女协助其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婚前指定的所谓“忠诚协议”乙女认为甲男有出轨和打人的过失行为,甲男不再拥有共同财产。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且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按协议内容,男方作为过错方应根据协议约定不分得任何财产。故该房屋理应由乙女所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涉案房屋系双方为结婚而购置的新房,甲男并无明确赠与乙女的意思表示;其次,男女双方在订立类似“忠诚协议”时,夹杂了基于即将缔结夫妻关系产生的感情因素、人身关系因素等不能将此类婚前协议约定完全等同于一般性质的民事合同,在认定效力时也不应按照合同法的效力认定规则予以认定,应综合该行为来认定。婚前协议约定明显有违公平原则,房屋归乙女所有属于严重有失公平,违背民法的基本精神。当然结合甲男有对乙女的殴打行为及移情别恋等行为,对未能缔结婚约存在一定过错,在分割双方约定的共同所有财产时,法院酌情对该条款的分割比例予以调整,顾甲男即便全部出资也应与乙女按照比例进行财产划分,男方占据主要财产,乙女分得部分财产。

【评析】

本案所涉房产是为结婚准备由男方购买的婚房,且双方签订了婚前协议。从本案来看,虽然制定了婚前协议,但是该房屋财产并未完全归女方所有,那是否意味着婚前约定的财产无效,不一定!

因婚前协议约定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且约定的是否出轨等属于情感道德方面如果简单的将其归结于双方的意思表示,如果遇到在大额或者极大额的财产分割时便可能出现显示公平的情况,就如本案的情况,男方作为房屋的实际出资方,在不存在明确表明赠与的情况下仅仅以一直婚前约定就将财产完全归属女方显然是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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