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人是如何协调处理这些关系的)(1)

有一个乡绅和妻、妾、丫鬟对诗,晚上乡绅和妻、妾躺在床上,丫鬟睡在隔壁。

妻说:“两只船靠一篙撑,”

妾曰:“一船不撑便相争,”

这时,丫鬟在门外叹了一口气。

老乡绅吟道:“丫鬟长叹为何事?”

丫鬟回答:“野渡无人舟自横”。

在大多数朝代,一般情况下男子只能有一个妻,一般称正室、元配,妻以外的其他配偶都是妾。妻的家族是丈夫的亲族,如发生诛三族、诛九族等情况时,会相互受到牵连。而妾由于出身低微,地位低下,其家族与丈夫的家族基本无关。妻与妾生育的子女待遇也有显著区别,前者称“嫡出”,后者称“庶出”,一般只有嫡子才有继承父亲职位爵位的资格。

古人云:“诸侯无二嫡”(意思是即使是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源自《春秋·隐公五年》;《新唐书》:“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继妻),皆嫡也,两祔无嫌。”“无二嫡”是出于宗教法制的考虑而作出的,是为了从理论上来避免诸子争位的现象的发生。所以古人一般只会有一个妻子,其它均为妾,妻与妾之间有着明显的界线。

​ 【古代的三妻四妾】

古人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人是如何协调处理这些关系的)(2)

三妻四妾是指:一位正妻,两位平妻;自己的贴身丫鬟是三位妻子的丫鬟就是四妾 。

正妻:正妻不一定都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要是符合封建礼法,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娶进门的就是正妻。“正妻”仅仅表明这个女人的身份地位和婚姻情况,与家庭出身和经济条件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女方已经答应男方的婚姻请求,尔后因为某些因素(如家道中落)而要求取消婚约,即被视为悔婚,女家的名声会很坏。

然后两个平妻,说是平妻(偏房),其实身份明显要低了一头。

正妻与两位平妻构成了三妻。

那么四妾是啥呢?

其实就是男主人自己的贴身丫鬟和三位夫人的丫鬟“提干”以后的产物。妾,又称陪房、偏房、侧室、妾侍,姨太(民国)、亦有小老婆等俗称。

以上几人就是7位女主人,合成三妻四妾。 ​ ​

历史上还有对“三妻四妾”出处的说法﹕春秋时期齐国一位国君,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言称极贵之人妻确有三:正宫,东宫,西宫此为三妻;四妾是指:家中父母所赐和三妻贴身随侍俾女各一人。这仅仅是一个特例,不能作为依据的。 ​ ​

【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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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下就是“通房”。通房可以是四妾“提干”之前的身份,也可以是受男主人宠幸的丫鬟。(《红楼梦》里贾宝玉身边的袭人、贾琏身边的平儿这一类介于“妾”和普通丫头之间的群体),这一群体女性类似于情妇,情妇是没有法律地位的,情妇所生的子女通常也不具备合法的继承权,“妾”所生的子女是具有合法继承权的。

一般大宅门里,“通房”的月例要高于其他丫鬟,毕竟她们付出了皮肉。

古代男人玩够了还有其他玩的吗?

有的,那就是“外室”。

【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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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室的待遇就是类似于现在的“二奶”,在外面金屋藏娇。

再往下还有吗?

有啊,还是丫鬟。

但是,主人快活了之后还是丫鬟,最多给俩零花钱。她们连“通房”的称呼都没有。

丫鬟工作还是原来的工作,身份基本上类似于性奴,她们的后代通常非常低,以至于人们赌咒发誓“丫头养的”就是这个意思。后代也是这样,正妻生子为嫡子,其他的都成为庶子。

实际上古代人以上很少配齐全的,都齐全了基本就是种马小说了。 ​ ​ ​ 好了,关系理顺了,咱们再深纠一下妻妾的正常情况。

正妻应该是大户人家,容貌一般但是气度雍容,对于理财、文艺、女红都有涉猎,以便于管理后宅;这就是所谓娶妻当娶贤。

纳妾一般来说应该是小户人家,主要取决于身材是否好生养,为子嗣考虑。

但是实际操作上,很多人家为了增加性娱乐,采取了“娶妻当娶贤,纳妾当纳颜”这一做法。

说这一做法不能说错,但是一般以色娱人的这样小妾明白自己的姿色不可能持久,于是就拼命争宠,“宫斗”的故事就诞生了。

“妾”作为一个等级称谓是表示一个女性在家族中合法地位的。

《礼记·曲礼》:“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妻妾的名位决定于其家族的社会地位及通婚的时机。因此说,中国传统上,一个男子只可以有一位正妻(正室),其它的合法配偶为妾。

【平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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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一名以上的正妻称为平妻,即两个都是大老婆,又有对房之称,即与正房(正妻)对等。与妾不同的是平妻不需向元配行妾礼,但实际上的地位仍然不及元配,平妻仍然要称元配为大姊。

“平妻”(偏房)这个词从来都不是官方叫法。

明未《大明律·户律·婚姻门》规定:“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所谓平妻就是后娶的那个,一辈子不回祖宅,不入宗族,只是外宅。要想认祖归宗,回家就得执妾礼,想入族谱也是只能是妾,子女只能记妾生子。

清朝也有类似的规定。《大清律·户律·婚姻》规定:“妻妾失序”、“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

乾隆40年,又定大清附例:“如可嗣之人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情相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对平妻的法律规定,独子兼祧是以一子兼承同父兄弟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一人挑两房,两个媳妇虽然共享一个男人,实际上属于堂妯娌。

但是仍有法律认为后娶之妻为妾,大理院认为:“兼祧后娶之妻,法律上应认为是妾,惟定婚之时,不知有妻,又不自愿为妾者,许其请求离异”。直到清道光后才正式将拥有一位以上的正妻的称为“平妻”,即两个或多个妻子都是大老婆。

【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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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之前的中国社会,一个女人如果成为“妾”,这就表明了这个女人在家族中的等级地位。

“妾”的地位仅次于正室,也有妻亡故后,将“妾”扶正为“继室”的,一般称为“纳妾”,纳妾也是明媒聘娶,只不过不能像娶妻那样坐大轿,而是用小轿。

在妻妾地位悬殊的古代,妾只有一项权利是和妻同等享受的,那就是性生活。

古代不少人除了贪恋妾的美貌之外,妾在古代还有更重要的一项职责,那就是生育。如果说妻与夫是一种姻亲关系的话,那么妾只是家庭的生育工具。

《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她们在性生活上,虽然和妻子能享受到一样的权利,甚至更优越,但她们的地位始终不高。

比如古代还有规定说: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性交完毕后即离去。

妾确实属于个人财产性质,但并非不能赠送的,事实上,古代文人互相赠妾的情况很普遍,而且文人对这种行为视为一种雅事。

苏东坡就曾多次将小妾送人,据说其中两个还是怀着孕的。

古人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人是如何协调处理这些关系的)(7)

北宋宦官梁师成,就自称自己是苏东坡送出去的小妾的遗腹子。而当年李白云游之前,就用自己的妾换了一匹白马。说明中国早期妾的地位是很低的。一般而言,即使正妻死了,妾也是不能扶正为正妻的。妾的地位,其实就是主人的性工具、生育工具而已,在主人和当时世人的眼里与家里养的猪马牛没多少区别。

​ 如《红楼梦》里贾宝玉和贾环同时贾政的儿子,地位确实千差万别,因为宝玉是贾政妻子王夫人所生,而贾环确实是贾政妾赵姨娘所生。

不过,妾生的子女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虽然他们比不上正妻所生的嫡子嫡女,但是还是有一定的继承权等权利的。不过妾所生的子女一般要认正妻做母亲,生母永远都只是姨娘的称呼。

1912年12月14日,北京政府颁布条例,明确地准允男子自由纳妾。男子只要有钱,可随意纳妾,不受任何限制,于是很多人以蓄妾来炫耀其财富。

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和民国的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律上规定了一夫一妻制,“纳妾”已不为民国法律所保护,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实行起来。

中华民国1930年公布《民法》规定一夫一妻制。但初期民间纳妾仍然盛行,政府只能做到要求高级官员不要纳妾。

民国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可以与原配离婚,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否则犯重婚罪。孙中山和蒋介石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才分别与宋庆龄、宋美龄结婚的。

古人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人是如何协调处理这些关系的)(8)

但是,我们不论从名人传记中,还是影视作品里,都能看到,民国男人身边大都不只一个女人,娶上三、五房小老婆在民国时很常见,有人甚至拥有几十房妻妾,这就是民国时期特有的“姨太太”现象。

在这种现象下,军阀官僚纳妾成风。袁世凯妻妾10房;曹琨妻妾4房;段祺瑞妻妾7房;张作霖妻妾6房;杨森公开的妻妾12人等等。

杨森公开的妻妾12位,子女共有43人。杨森自己规定在每个老婆处轮流住宿三夜,如果某妾怀了孕,发给5000元生活费。

其实创设“一夫一妻世界会”的梁启超,也曾暗地里纳有小妾。

梁启超的原配夫人李惠仙在结婚时,曾带来了两名丫环,其中一个叫王桂荃,聪明勤快,深得梁氏夫妇的喜欢,家中事务甚至财政都由她掌管。

1901年,梁启超的长子梁思成诞生,幼时身体单薄,为了香火旺盛,1903年,梁启超在李惠仙的准许下纳王桂荃为妾,王桂荃后来一连给梁启超又生下了6个子女。

对于这桩婚事,大概是考虑到有悖于一夫一妻制的主张,梁启超从不张扬,尽量讳避。他在信中提到王夫人时,多称“王姑娘”、“王姨”或称“来喜”。

经济学大家马寅初也纳有小妾。

古人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人是如何协调处理这些关系的)(9)

还有被誉为画家张大千,也多有风流韵事流传人口。一家报纸说他有八位夫人,张大千闻后哈哈大笑,说:“要打对折!要打对折!”八位夫人打对折,就是四位了,即曾庆蓉、黄凝素、杨宛君、徐鸿宾。另外他尚有四五位婚外情人,如李秋君、朝鲜姑娘春红、日本姑娘山田等。

张大千,1899年5月10日生于四川内江,他一生坎坷:未婚妻谢舜华病逝,订婚倪氏,倪氏却患痴呆病,转而娶了曾庆蓉和黄凝素。后来纳妾李秋君未果,却与朝鲜女子池春红私定终身,纳妾艺人李怀玉失败,但娶了艺人杨婉君。张大千48岁时娶了女儿的同学——徐雯波。解放前,张大千只带小老婆徐雯波去了台湾。

民国男人找小老婆相当自由,比古代男子更厉害。不过,当时随着妇女解放的呼声高涨,“纳妾”旧俗还是遭到人们的抨击。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公布,残存数千年的传统妻妾制度才得到彻底的废除。

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理念的朱熹认为,“一夫一妻多妾”本质上是“三妻四妾”,三妻四妾是人欲,一夫一妻才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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