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服判息诉率低的原因(判后答疑消误会)(1)

正义之声网讯 无论是在诉前、庭审中还是审判后,及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是办案法官消除当事人疑虑,化解矛盾纠纷的必要举措,不仅可以节约诉讼资源,更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审理,被告孙某与被告李某二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将行走至现场周围的原告周某撞伤,两位被告分别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由于两人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判决后,法官将判决书送达给二人的保险公司。

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均在外省,对省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标准并不熟悉,所以对判决的赔偿金额有异,提出上诉。办案法官在接到上诉状后,发现其诉讼请求并无法律依据。为了减少当事双方不必要的诉累成本,法官主动联系了两家保险公司,向其明确表示,他们具有上诉的权利,两份上诉也属于正当合法,但是每个地方都有本地审判实践适用的标准,告知他们核实的方法。最后,两家保险公司在核实后均撤回了上诉申请,服判息诉。

全国各地赔偿标准各有异同,被告两保险公司提交答辩状、未申请远程开庭是形成这次误会的原因。在疫情偶有出现的背景下,这种沟通不畅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法官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是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关键,也体现着身为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

在今后的工作中,前郭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好案件的服判息诉,切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让司法公正深入人心。

编辑:李海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