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得了职业性尘肺病,户口和工作单位都在重庆市,应该到哪里申请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劳动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70-2015要求的动态观察的X线胸片。
2.与尘肺病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如病历资料、胸部CT等。用人单位提供
3.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4.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怎么办?
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提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怎么办?
★ 如果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可以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作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前应当中止职业病诊断。
★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资料齐全后怎么办理?
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职业病诊断专家会诊→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五份)→发放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网络直报→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