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慈利县赵某香(女,56岁)死于当地某派出所的事件迎来最新进展:6月‬24日‬下午16时在慈利县殡仪馆将对赵某香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遗体存活6年被火化(赵某香尸体被解剖尸检)(1)

由解剖通知书得知,根据《刑诉法》第31条之规定,进行尸体检验死者家属应到场,但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不影响解剖检验。

前几日,死者赵某香女儿在网上控诉,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有几点诉求:

第一,当地公安机关派人“强抢”尸体。第二,其明确表示拒绝尸检!更拒绝解剖尸检!第三,其称赵某香在派出所期间有四个小时的监控是缺失的、空白的。第四,其母亲赵某香身上(主要是口腔、舌头、大腿内侧)有伤痕。第五,其母亲没有组织、容留卖淫,其母亲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第六,其母亲生日变忌日,非常悲惨。

我主要总结了以上几条死者女儿对当地公安机关的控诉。面对以上控诉,我翻遍了最近媒体报道的消息,从中也发现了几点很容易让人忽略的消息。

第一,其母亲赵某香是去派出所投案自首,接受讯问(注意,是讯问,不是询问。)时突然死亡。

讯问,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问讯,只有刑事立案后才会将当事人或违法嫌疑人的身份转变为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其母亲涉嫌的犯罪行为已经被刑事立案,到派出所去是去投案自首,接受讯问,而讯问结束后嫌疑人就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刑事强制措施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那么赵某香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因涉嫌什么罪名被上网追逃?还是其女儿不知道其母亲涉嫌什么罪名?这里我想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因为她们已经找好律师了。

第二,赵某香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面对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哪一种?

这一点,赵某香女儿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小心透露了出来:刑事拘留!

赵某香女儿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不经意间透露出一个信息:其母亲已经被网上追逃,当时她和赵某香在长沙陪父亲治病,而且在长沙已经呆了一个多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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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网上追逃的前提有两个:第一,要已经刑事立案。第二,要已经下达刑事拘留证。

而达到这两个条件后如果经过抓捕没有抓不到犯罪嫌疑人经过相关程序审批才能网上追逃。

也就是说赵某香已经是网上逃犯!这是在其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等待讯问时死亡的,如果赵某香没有死亡,这时候应该已经在当地看守所里等待法院判刑了!

这不是耸人听闻,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要求苛刻的网上追逃是通不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的。

第三,官方有没有公开表示4个小时监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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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之所以成为舆情热点,主要原因就是死者女儿称死者在派出所内的四个小时的监控缺失了,但是我搜遍全网,却没有找到任何官方发布四个小时监控缺失的信息,只有死者女儿自己说四个小时监控缺失,是空白。

我们没有从官方通报中看到任何监控缺失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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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等尸检报告出来后,死者原因明确、事件全过程包括监控视频也会神奇的出现,到时候很有可能变成另一个叶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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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死者女儿对其母亲涉嫌组织、容留卖淫之罪行不认可。

虽然其女儿表示其母亲从来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之事,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有博主却爆出其母亲曾在2018年因涉嫌组织、容留卖淫被判刑过,且没有提出上诉,有过组织、容留卖淫的前科,这一点我想其女儿应该再清楚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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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方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的解剖尸检是否有可能存在猫腻?

首先,尸检分为尸表尸检和解剖尸检两种。

一般,外伤明显(如交通事故、故意杀人等)的尸体一般进行尸表检验就足以确定死亡原因了。

如果一些外伤不明显或是没有外伤的尸体(比如中毒、突发疾病等),想要确定死亡原因就必须通过解剖才能确定死亡原因了。

而该案中,死者正是外伤不明显甚至没有能伤及生命的外伤,而死者家属又一再在网上控诉,要一个说法,要一个真相,所以说必须进行解剖尸检才能把死亡的具体原因查清楚,哪怕突发疾病或者是刑讯逼供比如窒息、受重击而内脏破裂等都逃不过法医的双眼。

而死者家属担心的就算尸检也不能排除被刑讯逼供的可能,从逻辑上来讲确实说得过去,但是死者家属下一句怀疑就有点说不通了,死者家属家属说无论尸检结果是外力致死还是疾病致死都无法认定或排除死者生前是否受过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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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外力致死那好理解,刑讯逼供还是自伤自残自杀就要拿出监控视频才能说清楚了。

但是如果是突发疾病致死又有监控录像佐证,那么死者再折腾就没什么意义了,只能说节哀顺变了。

那么决定该事件真相的重点只有两个:

一,尸检报告确定的死亡原因。

如果死者家属拒不到场且又对尸检报告结论有异议呢?比如像某些网友说的公安机关造假、毁灭证据等等。

这方面大可不必过度担心,因为解剖尸检的全过程,不管是否有家属在场都会全程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而负责尸检的单位并不是办案单位的下属单位,而是独立的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并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由自己单位的法医来鉴定。

就算由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死者家属还不认可,那么还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由上级部门指定另外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如果第二次鉴定的鉴定结论死者家属还不认可,那就有点无理取闹了,法律上不会任由其继续胡搅蛮缠,会采纳第二次鉴定的鉴定结论。

第二,死者在办案区等候讯问的四小时的监控录像。

目前为止,只有死者家属在说四个小时监控录像是空白,官方目前对此没有回应。那么有两种可能:

第一,监控没有缺失,但是公布监控需要相关程序、审批,不是谁什么时候想看就可以看。

大家可能不知道,一起案件从立案到侦查到侦查终结到结案这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敏感案件、重点案件,程序更加严谨,侦查结束后会有一个证据公开的环节

在这个环节,案件侦办单位会把侦查得到的证据向相关当事人或家属公开,并征求相关人是否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供等,最后由相关当事人及办案民警在证据公开笔录上签字确认

而现在,相关证据正在调查收集中,甚至连尸检都没有完成,可以说案件性质还未定,如何证据公开?

当然舆论确实炒作起来了,但是舆论只能监督法治,却不能裹挟法治,所以舆论怎么炒怎么热,案件还是会按照法定程序向下走。

如果真的法治被舆论裹挟,改变了应该有的程序,这时办案人员才真会被死者家属或媒体抓到把柄,那时才真是骑虎难下了呢!

第二,监控确实缺失了。

那样,在尸检报告结论确定后,如果死者真是突发疾病死亡,那么大概率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办案区内监控系统要求全方位全时段覆盖,监控缺失,相关人员的责任肯定跑不掉。

如果尸检报告是死亡原因‬是‬因外力导致其‬死亡,那么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就跑不掉了!没有监控也别怕查不清楚是谁刑讯逼供,也别担心会有“临时工”来背锅,因为这是人命案子,谁也不可能替别人去坐牢!

所以这起案件其实不复杂,首先尸检报告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第二,监控录像确定死者的死亡过程。

至于网友担心的“指鼠为鸭”或是弄虚作假,在一起人命关天的案子中,我不相信谁能左右真相。

另外,一般情况的解剖尸检做出鉴定结论的时限为60天,而这起案件媒体舆论关注度如此之高,我想大概率用不了半个月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应该就能得出结论。

不要怀疑为什么需要这么久,因为解剖尸检是要把人体所有器官都取样化验,是所有器官!这是个非常繁复的工作。

而且我个人感觉尸检报告结论确定之日就是监控录像公布之时,只不过我们可能看不到监控录像,因为四个小时的监控录像属于涉案资料,不可能会发到网上的。

尸检报告死者家属肯定能拿到,如果这次她拿到了尸检报告却没有发到网上,那么大概率也就是另一个叶婷了……

因为我从死者家属越来越多的发声中看到了当年叶婷家姐妹们在网上发声时的影子……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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