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是现代著名作家,

在中国文坛中被誉为“乡土文学之父”。

曾进入了1987年、1988年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终审名单。

《从文自传》是而立之年的沈从文在青岛写的,

关于自己进入都市前的人生经历, 即在湘西经历。

这部作品出版后曾被周作人和老舍认为是“1934年我爱读的书”。

沈从文的一生感悟(从文自传乡土文学之父)(1)

《从文自传》中描绘了沈从文快乐的童年。

1、快乐童年体现在物质方面:

“家中那时经济情形还好,我在物质方面所享受到的,比起一般亲戚小孩似乎皆好 得多。”

沈从文童年的物质享受源于较好的家庭条件:

祖父沈洪富做过云南昭通镇守使、贵州总督;

父亲曾是镇守大沽的罗提督身边一员裨将。

外祖黄河清是本地最早的贡生,守文庙做书院山长,也可说是当地惟一读书人。

母亲姓黄,年纪极小时就随同沈从文的舅父在军营中生活,“富于胆气与常识”。

舅父是个有新头脑的人物,本县第一个照相馆、第一个邮政局都是舅父办的。

家里好到什么程度呢?作者没有细说, 只是提到小时候肚里生了蛔虫, “经常用草药蒸鸡肝当饭。”

沈从文的一生感悟(从文自传乡土文学之父)(2)

本来生活的老家凤凰就是一个物产较丰富的地方:

“松林里生菌子” “多米,多橘柚” “河水中多鳜鱼,鲫鱼,鲤鱼,大的比人脚板还大” ,

再加上家庭比一般人家要富裕,

“在军校阶级厨房中,出异常可口的菜饭”。

此外,从一些小事也能看出家庭经济条件较好:

比如弟弟病后家中特别为他请了一个壮实高大的苗妇人照料;

比如家里一直送小孩子们读书,包括沈从文的两个姐姐。

这些都为快乐童年打下了物质基础。

2、快乐童年体现在精神方面:

“曾经有一时还做过我那一家的中心人物”。

外祖母是疼爱他的:“四岁时母亲一面告给我认方字,外祖母一面便给我糖吃”;

父亲平时“极爱我”;

母亲教育他,“她告我认字,告我认识药名,告我思考和决断——做男子极不可少 的思考以后的决断”;

和姐姐们相处也好:在外闯祸,被罚跪关在空房子里,不许哭,不许吃饭。“等一会儿我自然可以从姐姐方面得到充饥的东西。”

“两个姐姐一同被送过女学校读书,我那时也欢喜过女学校去玩”。

聪明调皮的小沈从文,总是那样充满好奇,充分去感受大自然的乐趣,对各行各业都感兴趣。

尽管他经常逃学受到惩罚,但他能在罚跪时练习想象,“从不曾在被处罚中感觉过小小冤屈,那不是冤屈,我应感谢那种处罚。”

尽管他见过残酷血腥的杀戮,但他对“人头如山,血流成河”的场面并不害怕,还和其他小孩比赛眼力。

3、快乐童年体现在极容易满足上

童年的快乐很简单。

比如:有时候去赶场,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 就到卖狗肉摊边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来吃吃。

如果吃不到狗肉,就可以吃沿路无数人家桃树李树上的果实、黄泥田里的红萝卜、路塍上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的地枇杷、山果野莓、茶油树上长的茶莓等等。

“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 我们还是十分高兴, 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 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臭味, 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 我们用各样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的一生感悟(从文自传乡土文学之父)(3)

作者通过写自传来“温习一下个人生命发展过程”,

其目的并不仅仅是追忆,

更重要的是在对自我生命的反思中,

展开自身与自身的对话,为当下自我寻根,

并以此敞开通向未来的路。

在《从文自传》后不久,沈从文迎来了他创作的第一个高峰期。

沈从文一生创作的结集约有80多部,是现代作家中成书最多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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