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记载过刘氏脱鞋自尽的记述,“(刘氏)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冯梦龙在《警世通言》的《苏知县罗衫再合》里也有过这样的描述:“……郑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叹口气想道:‘没处安身,索性做个干净好人。’望着路旁有口井,将一双鞋脱下,投井而死……”跳河自尽把鞋子脱下来,也并非女人专有,史书上说的爱国诗人屈原也是投江自尽的,之所以确定他是投江自尽,而非他杀,是因为人们在江边发现了他的鞋子。那么古人在投河自尽前,为什么要脱下鞋子放在河边呢?
死以明志。《孔雀东南飞》中的刘氏投河自尽表明了自己对府吏的忠贞爱情;《警世通言》中的朱婆投井自尽,表明了自己不愿拖累郑氏的决心;而屈原投江自尽,表明了自己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洁志向。孟子说:“生,吾欲也,义,吾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古人深受孔孟儒家思想的影响,有时为了表明自己的志向,就会以死谏君,以死明志。古代女子也深受封建贞节烈女的影响,她们把贞洁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一但有强夺其贞洁情况的发生,她们不会选择报官,而是选择投河自尽来证明自身的清白。当然,有时在认定自己罪孽深重或出于不拖累他人的情况下,也会毅然选择投河自尽的。
鞋,携也,两个含义。一是希望亲朋发现自己的鞋子,了解自己死的地方,可从此寻找到自己的尸体,将自己的尸体携带回家,入祖坟,能及时享受子孙后代的香火祭拜,在阴间不缺钱花,能早日托生。另一个是鞋有累赘携带之意。常言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对投河自尽者来说,无论是入水,还是人世间的名利,鞋子成了人们生活累赘的代名词。自己投河自尽,不愿再携带任何累赘牵挂,将一切世俗怨忿都抛去,希望做鬼或来世都能做个洁身清白轻松的人。
表示自已非横死。投河自尽的人事先脱下鞋子,摆放整齐,表明自己是自愿投河而死的,并非他杀。这一方面告诉官府,自己是自杀,并非他杀,无需立案侦破;另一方面也向亲人们表明自己并非横死,并非他杀,不是非正常死亡,希望亲人们能以此找到自己的尸体,让尸体还能入祖坟安葬。在古代是非常忌讳横死的,横死代表着不得好死,代表着短命夭寿,是不能入祖坟的。从《聊斋》上我们可知,像非正常的淹死者,都是不能顺利转生投胎的,只有再拉一个替死鬼,自己方能投生。阴间如此,在阳间,亲人们因为多有忌讳横死,而不能给予死者很好安葬,不能入土为安。因此投河自尽者将鞋子放在河边,就是在向亲人表明,自己是投河自杀,非他杀或横死,希望按照自己投河之处找到自己,更好辨认自己的尸体,而对自己的尸体给予很好的安葬。古人认为鞋子乃贴身之物,与自身联系亲密。《西游记》中的一只绣鞋,代表着女妖的出没;电影《一双绣花鞋》,让人毛骨悚然。可以说鞋子是一个人的象征,亲人们找到投河自尽者的鞋子,会在跳河处请和尚道士进行超度。据说,鞋子有占卜作用,将死者的鞋子扔进河里,鞋子沉在哪里,就表明死者尸体的所在。这当然是一种迷信说法了,不足为据,但也说明了鞋子作为一个人的贴身之物的重要性。
对礼仪的重视。古人平时在堂、在室燕居,都要脱鞋。《仪礼燕礼》载:“(司正)请彻俎,降,公许。宾反入,及卿大夫皆说履升就席,公以宾及卿大夫皆坐,乃安。”郑玄注:“凡燕坐必脱履。履贱,不在堂也。礼者尚敬,敬多则不亲,燕安坐,相亲在心。”《左传宣公十四年》载:“(楚子)投袂而起,履及于室皇,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杜预注:“室皇,寝门阙。”其中提到的“履”到寝门口才穿上,当然是在居室内不穿鞋子。楚子当时感到情势紧急,匆忙之中急忙起身赶出门去,到门口才穿上鞋子,到门外才把剑佩戴好。入室脱鞋,在古代是一种礼仪,如《庄子杂篇寓言》:“至舍,进盥漱巾栉,脱履户外,膝行而前曰……”。正因为鞋子被古人看作是不干净的东西,沾染了太多的脏物,是“贱”履,因此,投河自尽者也要脱鞋赴死,也算是对自己“赴阴”的一种尊敬礼节吧。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他们一般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随随便便是不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的,不然是有悖人伦大礼的,因此既重生也重死,一些王侯将相之死,被称之为天崩地彻,属大哀之类,会建造宏大的陵墓。非有重情大义,非有生命难以忍受之冤痛,是万不愿投河自尽的。在投河自尽前,尚能顾及身后哀荣,也算是古人重礼明志的最好体现吧。
来源:开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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