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前夫本应将共同享有房屋的部分租金付给前妻,但是却迟迟未履行义务。
9月23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崇州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快速办结了一起执行案件,男子陈某名下一辆小货车被扣押,而扣押的原因,是离婚琐事生矛盾,作为前夫的陈某拒不履行。
原来,黄、陈二人离婚多年后,因分割共同财产再登法院。前妻黄某申请执行前夫陈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中,二人因离婚琐事矛盾颇深,前夫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法院的多次传唤,脾气暴躁的他更是毫不客气地表示拒绝支付。
为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崇州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福田牌小型货车后,当即责令其交出。但前夫仍然想以谎言来躲避,声称车已被朋友开走。
“法官,我已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车牌号是:XXX,地址在XXXX”。9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提供了车辆的具体位置,执行法官带领司法警察一行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被执行人虽然情绪激动,但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迫于司法威慑力,被执行人最终交出车辆钥匙,车辆被顺利扣押回院。
最终,被执行人得知已无法逃避债务,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委托女儿打来电话表示,近日内将履行全部债务。
法院提醒,严重的拒执或将构成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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