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6日深港全面通关以来,粤港澳大湾区的全面深入融合发展成为近期热门话题。满足人才交流新需求,为粤港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也成了出入境管理部门迫在眉睫必须抓好的工作重点。
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2月9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如何申请?申请流程有哪些?对此,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就常见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怎么判断自己是否属于这6类人才?出入境管理部门给出答案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答疑:包括6类人才,需满足这些条件:
1、杰出人才,即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做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粤港澳大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
包括: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国家级奖项获得者,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正研究员职务人员,世界五百强企业聘雇的科学家,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以及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2、科研人才,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科研机构包括: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省属科研院所、省实验室及分中心、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单位等。
3、文教人才,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包含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内地与港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
4、卫健人才,即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疗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药学类副主任药师及以上,护理类副主任护师及以上,技术类副主任技师及以上)、卫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员及以上)。
5、法律人才,即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以及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法律人才。
6、其他人才,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包括: 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及其粤港澳大湾区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产业高端人才,重点发展领域、行业聘雇的内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仲裁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粤港澳大湾区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员等。
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杰出人才可以由本人向粤港澳大湾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其他5类人才应由本人向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人才签注的申请材料和申办手续,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或者12367服务平台查询。
满足人才交流新需求,为粤港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决策部署,服务促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的出入境政策创新举措。政策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湾区人才、技术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动,更好满足湾区内人才之间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内地和港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能。
采写:奥一新闻 许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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