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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自媒体爆料,河南驻马店一消费者以每斤68元购买了30斤酱牛肉;切割时发现牛肉内有一块英文纸,余先生与商家交涉后确认酱牛肉是“合成肉”。合成肉与食用农产品价格相当,商家无疑构成欺诈;国家应当严格添加剂的使用,“双重”使用添加剂可能降低自然人的免疫能力。就河南驻马店销售的合成肉而言,依法需取得行政许可。
河南驻马店销售“合成肉”需取得许可
农产品价格不断涨价的原因河南余先生以每斤68元购买酱牛肉,多数消费者认为“便宜”。该消费者的特殊性在于:带有英文纸条酱牛肉(进口牛肉)的价格是否适中?以美国猪肉为例,有数据显示该国内的价格为每斤4元;有人可能要问,美国猪企是怎么做到的呢?
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可能是主要原因。一方面,饲料添加剂不仅可以改变动物的肉质结构,例如,瘦肉与肥肉的比例。另一方面,饲料添加剂还可以增加动物的体重,并调节动物的自然生长期限。前者如,饲料添加剂“发明”前,二百斤的猪被称为“肥猪”;后者如,猪企推迟生猪“出栏”时间不影响生猪的生长等。
饲料添加剂饲养的牛也是如此,按前述规则,或者理由推理,我国的肉类价格也应当与国际接轨,例如,使用同样的添加剂饲料饲养的动物,肉的价格应当与国外大致相同。有人可能要问,我国的农产品(包括肉类)价格为何不断上涨?
我国农业生产并不是合作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包括饲料)的供应由营利性的其他组织承担,例如,改制后的农业供销合作社等。有人可能要问,发达国家是怎样做到的?有表决权股份的发行,使得关联行业相互控股,或者控制。
在我国,少数法律专家认为,企业可以发行无表决股,多数企业以该认识,或者理论设立,或者发生股份,例如,我国的A市。社会资本利用资本优势在不少行业形成了“垄断”,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将资本优势规定为独立的垄断行为。
农产品价格不断涨价的原因
通过上述分析,农产品价格不断涨价的途径可以归纳为:第一,社会资本设立各类企业,利用无表决权股的理论控制着企业的决策权;第二,资本优势,决策者控制着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第三,其他资本独立投资农业生产资料行业,资本优势实施垄断行为,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还是被营利性企业控制。
我国牧业、猪企等上市便是资本优势。资本优势可以控制添加剂饲料的生产,并从事“一条龙式”的生产经营;不仅如此,资本优势还可以控制肉类产品的进口。资本内、外结合,多数普通人仅能消费以添加剂饲料养殖的动物,例如,猪肉、鸡肉、牛肉;少数动物对添加剂饲料“敏感”,资本还没有进入大规模饲养,例如,山羊、鹅、鸭等。
添加剂与免疫力的关系所谓添加剂,是指非原料产品,例如,食品添加剂是非食品原料,饲料添加剂为非饲料原料;从公布的添加剂种类分析,多数添加剂的成份是化学产品。化学物品是否有毒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其一,添加剂的风险评估内容之一包括毒理学安全性,例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等;其二,添加剂的增加与删减,例如,原添加剂被禁止使用。
通过上述分析,多数人可以得出结论,就食品安全而言,添加剂没有绝对的安全,例如,食品添加剂以尽量减少使用为原则;饲料添加剂经动物“过滤”,或者消化,其毒性减轻,但动物的“营养”成份是否受到影响还需要研究。
添加剂的性质
动物营养能否明显提高人的免疫力,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多数情形下,从事疫苗研究、上市的群体强调药物的作用。普通人的生活经历可能是另外一个答案:添加剂使用前,动物肉被公众认为是补品,例如,看望病人送鸡、送鱼等。
不仅如此,不少人治愈感冒等疾病还用饮食疗法,其中,肉类是主要部分,当然也不排除荤素搭配。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食物与免疫力关系重大。有人要问,疫情防控期间,多数人为什么不用食疗法提高免疫力呢?两个长寿营养专家寿命的对比可能提供答案:添加剂的双重使用可能是主要原因之一,即,饲养和加工分别使用添加剂。
中国营养学之父郑集活到111岁,长寿营养专家林海峰活到51岁。他们的出生年月分别1900年和1969年。两个专家的秘诀,或者遗憾是什么,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答案;在本文看来,长寿营养专家“生不逢时”,林海峰选择安全食品机会可能较少。
添加剂与免疫力关系的“线索”
“合成肉”的种类多数人认为合成肉,仅指肉末加工起来制作的食品,例如,午餐肉、罐头肉等;在本文看来,合成肉还包括添加剂饲料饲养的肉类,否则,美国的猪肉价格不会那样“低廉”,并低于特定蔬菜的价格。有人可有要问,添加剂饲料饲养的肉类为何不需要取得许可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本规定的立法基础为,全国有一套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执法体系。《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法典,由于多头执法,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执法可能并不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是如此,社会资本解读其中的“漏洞”,初级农业产品中的植物包含转基因获得,但人们动物品种改良是否以属于转基因则有不同的理解,例如,美国、巴西,以及日本等的牛肉。《食品安全法》尽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经营实践中,对动物转基因基本没有标示,添加剂饲养的动物更不会标示。
动物改良品种可以评价为转基因
本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需要说明的是,不少法律制定的依据并不是宪法,而是当前的现实,例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并没有宪法的根据,农业生产的《宪法》依据是第八条。国家倘若根据宪法立法,转基因、添加剂“合成肉”不可能生产、销售;其原因是,农业生产者既是初级农产品的劳动者,也是产出产品的直接消费者。
销售“合成肉”法律责任就合成肉的销售而言,“合成”已不是初级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合成肉不仅需要许可证,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例如,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销售“合成肉”法律责任
欧洲超市等抵制巴西牛肉,其原因是巴西有“疯牛肉”,例如,2021年,巴西发现疯牛病病例,曾暂停对华牛肉出口。抵制巴西牛肉可能是免疫力相关,河南驻马店商家倘若将巴西牛肉冒充国内,或者其他优质牛肉销售的;牛肉质量即使符合安全标准,在本文看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也属于欺诈销售,销售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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