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新疆昌吉一处山谷地带发生雪崩,雪崩造成10人被困,其中2人受伤。接警后,乌鲁木齐消防支队、新疆森林消防总队等救援力量前往现场。4月9日10时,因雪崩被困山区的10名“驴友”已全部获救,搭乘新疆军区某陆航旅两架直升机返回。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新疆当地民间救援队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10名徒步人员是从网上招募,在报名公告中,召集人也曾表示,4月是深山地区雪崩高发期,组织者称会选择安全路径通过。9日,领队称徒步活动并未备案。
新疆山谷发生雪崩致10人被困
4月8日,新疆消防发布消息称,新疆一处山谷地带发生雪崩,致10人(8男2女)被困。被困人员中有2人受伤。雪崩致山路填埋,被困者正身处高地等待救援,目前能与外界保持联系。
另据新华社消息,8日11时40分许,乌鲁木齐消防支队接到的是从110转来的警情,后经多次与报警人员联系后,确认事发地点并非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而是位于邻近的昌吉市阿什里乡金涝坝村夏草场。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前方救援力量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事发地点发生多处雪崩,陆上救援力量需要徒步2天才能到达,而目前被困10人中,1人受伤,1人体力不支,被困人员给养仅能保证1天。鉴于事发地点多处发生雪崩,道路通行极为困难,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请求直升机救援。
军区出动两架直升机救出被困人员
4月9日,北青报记者从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处了解到,截至4月9日10时,因雪崩被困山区的10名“驴友”已全部获救,搭乘新疆军区某陆航旅两架直升机返回。此次救援行动中,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反应迅速,跨地域集结27名兵力,第一时间前往救援现场,利用携带的三部卫星电话,在山地信号盲区,反复与被困人员进行通联,精确判定被困人员地理坐标,为新疆军区陆航旅开展直升机救援提供可靠位置信息。据悉,现在10名被困“驴友”生命体征平稳。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4月9日10点30分左右,搭乘10名被困“驴友”的两架军用直升机先后降落乌鲁木齐周边某机场,伤员通过等候在现场的救护车前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4月8日,新疆山友救援队联络人卿卿曾对北青报记者介绍,救援队的救援人员和车辆也做了备勤。卿卿称,人员被困的位置是在乌鲁木齐南山区,目前正值融雪期间,道路不太好走。据卿卿介绍,被困人员所在的是一只比较成熟的队伍,有领队带领,也配备了一定的装备。
驴友招募信息中曾提及有雪崩风险
9日,北青报记者从新疆当地一民间救援队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次徒步队伍的领队在3月份发布了此次徒步的招募信息。北青报记者从招募信息中看到,穿越路线的探路性质为6级(10级制预估),翻越路线的最高海拔为3885米。领队介绍,“(该探险)属探路性质的徒步线路,雪山、冰川、野兽都可能对队员构成威胁,这种威胁有时候可能还是致命的。全程需要翻越2座3500米以上的大阪,需要有较强的体能。“而领队在计划中称,由于这是一条全新线路,召集人并没有走过此线路,也没有看到其他驴友穿越该线路的相关资料,所以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在风险评估中,召集人称徒步可能会遇到滑坠、冻伤、融雪性洪水及野猪等风险,此外,召集人也提及4月是深山地区雪崩高发期,“遇到这样路段,组织者会评估安全性,选择安全路径通过”。
信息中显示,此次徒步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准备的也是3天的食品。5日的安排为从乌鲁木齐出发,当天徒步15公里,6日翻越道兰达坂(3525米)下降200米在河谷午餐后,翻越萨尔达坂(3585米)之后趟雪下降至2600米的松树林扎营。而7日的行程会穿越原始森林,可能会遇到冰瀑,属于完全未知路段。
探险活动未向相关部门备案
北青报记者在工商信息中查询到,该领队所属的是新疆某户外运动俱乐部,该俱乐部法定代表人罗能岩。工商资料显示,该俱乐部注册于2017年3月1日,注册资本为500万,而罗能岩的电话和领队“树”相同。
4月9日,北青报记者询问领队该探险活动是否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领队称,该活动未向有关部门备案。“没有备案,是我们的一个错误,它这个(活动的)海拔危险度没有达到。”领队说,“活动是在微信群里个人约的,跟公司没有关系。”
随后,北青报记者就该项探险的资质问题询问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科,工作人员称,对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机构进行的特殊体育项目或活动,需要向部门进行审批,而该公司在体育科无备案。
北青报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助性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看到,户外运动团体组织应当依法经工商或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在高度危险户外运动线路,或者在有潜在危险的其他区域进行自主性户外运动的,组织者应当制定具体活动预案或计划,向当地户外救援团体报备,同时告知参与者。
而《国内登山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举行登山活动的团队应具备一定条件,如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起;队员参加过省级以上登山协会组织的登山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培训及体能训练; 配备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1名登山教练或高山向导最多带领4名队员。同时, 举行登山活动应当进行申请。攀登公布的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一个月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攀登未公布的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三个月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攀登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山峰,经攀登一侧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山峰交界其他方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通报。如山峰交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间有争议,由国家体育总局决定。
一位救援人员对北青报记者称,4月5日徒步团队到了现场后已经开始下雪,但还要上山,该路线也是狼塔V线的一段,但是有一段路线经过创新,但也因此遇到危险,救援人员称,这个季节里山中时常会下雪,但是雪凝不住,遇到一些动静就可能引发雪崩,当地人都不会在这个时期上山,救援人员呼吁称不要为了寻求刺激冒险上山,不提倡无节制的户外运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郭琳琳 张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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