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国家明确规定,市县基层机构设置,因受机构限额影响,不要求一一对应,部委、省有什么机构,市县就有什么机构。可以一对一、多对一,也可以多对一。省级党政机构基本保持60个以内,到了市一级,减少三分之一左右,到了中小县区,减少近一半,分别为35、33个。市县又不允许设置“部门管理机关”,也不允许像过去一样,设立“事业局”,事业单位不允许承担行政职能,不能像过去一样,如果机构限额有影响,可以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在乡镇一级,包括街道,县区重要部门都在乡镇有对应的单位,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武装、民政、财政、安监、司法等,也自然也包括自然资源局,原来叫国土所,或者叫国土分局。乡镇的“七站八所”,就是为了对应县局设置的机构。

乡镇机构部门设置(乡镇机构如何设置)(1)

事业单位改革,并没有要求乡镇事业单位不承担行政职能。同时,要求乡镇事业机构实行综合改革,统筹推进。陕西、河北等地试行乡镇“2 1”事业机构设置模式,即综合所有的行政执法职能,成立乡镇执法中心,实行统一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以政务大厅为依托,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所有的便民服务职能、行政审批职能、办事事项,让群众少跑腿,让政府多跑路,推行企业和群众到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服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整合其他剩余职能,成立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卫生、司法等其余公益服务职能和行政辅助支持职能,更好地为基层服务。改变过去县局直辖管理模式,以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为主,业务、人事都由乡镇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

乡镇机构部门设置(乡镇机构如何设置)(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