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老师是个怎样的园丁

作者:甘肃省会宁县党岘中学 李兴旺

教师的一天执教生活文字(你是一个怎样的园丁)(1)

有一个比喻,把老师比作辛勤的园丁。但不少老师不满这个比喻,说园丁不过是个技术活,而老师的工作,却是面对人类无限丰富的精神的。

我也是不大认同这个比喻的。但我认为如果要把老师比作园丁,那老师这个园丁和普通园丁最根本的不同,应该是对待园中生命的目标和态度的不同。

普通的园丁,面对他侍弄的园圃,他是有培植的自我目标和种类的自主选择权的。即他根据需要确定目标——要培植一些什么苗木,要培植成什么样的状态。然后他就按自己的目标栽培:

首先,他通过各种园艺技术,用刀剪让苗木按照自己的意愿生长——要培植建筑用材就剪掉旁枝只让主干生长,要培植行道树就把它连枝带叶剪成宝塔形状,要培植树墙就对它们的头部进行一刀切处理;其次,他只允许园圃里生长他所需要的苗木,而不允许任何别的生命存在,哪怕你是艳丽的花朵,哪怕你是如茵的植被,哪怕你是可以食用和治病的野菜和药草。

老师可绝对不能做这样的园丁啊!

在老师的园圃里,苗木是不能由老师设计和选择的。一群孩子成了特定学校特定班级的学生,一个老师成了特定学校特定班级的老师,这样“园丁”和“苗圃”的关系就生成了。进入这个园圃的嫩苗,有的可能是参天的栋梁,有的可能是绿意盎然的灌木,有的可能是艳丽的花卉,有的可能是装饰大地的小草。

老师这个园丁,必须对他们一视同仁,必须以平等之心爱护他们、培育他们。

首先,不管是乔木还是灌木,不管是花卉还是小草,老师都必须尊重他们生命的平等权,并呵护他们健壮地生长。要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享受同样的阳光照耀和水分滋润;要辛勤看护,不让他们受到虫子的啃啮、野兔的偷食和流浪狗的践踏;要让他们和谐生长,防止侵犯和欺凌等行为的发生……老师这个园丁,没有权利对园圃里的苗木挑三拣四、偏三向四,更没有权利放弃甚至移除任何一株哪怕非常弱小的幼苗。

其次,老师这个园丁,必须在遵循每一株苗木自身生命规律的基础上培育他们尽可能健壮地成长,而不能按自己的主观意愿试图干预甚至改变苗木的生命规律,比如让灌木和乔木一样只长一根主干,让小草和牡丹一样开出硕大的花朵。如果试图做这样的干预和改变,其结果则不但达不到自己的目的,而且会对园圃中的幼苗造成严重的伤害,导致幼苗既长不成园丁心目中的样子,又不能按他们自身的生命特点正常地生长。这样幼苗就会发生畸变,而这样的园丁,那就真是“毁人不倦”了。

这样说来,老师可以做园丁,但老师又绝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园丁。因此,老师们大可不必因为把自己比作园丁而觉得有失身份,而是应该时时以“园丁”警醒自己:我是一个合格的特殊园丁吗?我尊重园圃里的每一个生命了吗?我有没有用什么主观的目标伤害到园圃里生命的健康成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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